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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政办发[2017]15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7年12月7日(此件公开发布)山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