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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征求意见稿)》原则22——会计处理和披露指出:“银行要根据国际通用的会计政策和实践保持完备的记录,并定期公布公允反映银行财务状况和盈利水平的信息”。2005年8—9月,中国财政部先后发布了《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暂行规定(试行)》,《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金融资产转移准则》、《套期保值准则》、《金融工具列报和披露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暂行规定(试行)》和金融会计四项准则征求意见稿的发布,为国内商业银行积极遵循将于2006年底在成员国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