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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 HJ192 - 2015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土地利用类型分类方法,借助计算机监督 分类手段,研究了乌鲁木齐市“十二五”期间土地利用类型变迁.结果表明,“十二五”末该市建设用 地、林地、草地较初期净迁入74. 15km^2、42.78km^2、35.65km^2,未利用地、耕地、水域则净迁出 101.26km^2、35.65km^2、15. 69kcm2.沙依巴克区、头屯河区、新市区、天山区土地利用类型总变化率均 超过19%,而水磨沟区、达坂城区、米东区、乌鲁木齐县均不足8%.沙依巴克区、头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