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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中央“一号文件”要求,邮政储蓄资金应该回流农村,支持三农建设.本文提出邮政储蓄资金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渠道回流农村:尽快成立邮政储蓄银行,独立承担经营风险,通过自身实现邮储资金回流农村;利用邮政储蓄资金购买农发行金融债券,间接回流农村;部分邮政储蓄资金交由农村信用社运作;把部分邮政储蓄资金借给小额贷款机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