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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义学层面,代孕问题可以被解构为三个递阶的法律争议:一是代孕契约的效力问题;二是"妊娠代孕"的裁判问题;三是代孕之子的抚养监护问题。就代孕契约效力问题而言,基于代孕活动合法化可能引致世界范围内的"女性剥削"、"预制胚胎"行为隐藏代际伦理风险、"代孕产业"冲击收养制度等方面的考量,不应赋予"代孕契约"以强制性效力。"妊娠代孕"契约效力问题的争议焦点在于,"基因联系"在确立"亲权"中是否具有支配性。相应遗传学研究成果表明,代孕者在保育胚胎成活过程中的贡献(如"血液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