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的悲剧与生命的意义:从社会学的观念差异到齐美尔的生命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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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美尔的思想实际上直接联系到他对“社会学”的根本观念界定.一方面,对人和社会的理解必须经由经验认识来实现;另一方面,这种经验认识并不意味着对人的最终目的 的放弃.因此,他的理论从具体的社会学分析上升到一种关于生命历程的哲学,并返回来设置了社会学内容:个体生命与抽象生命之间的关系就如社会行动与社会形式之间的关系一样.但对这个复杂路径的分析只有通过齐美尔关于艺术对象的哲学化的社会学分析才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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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戊戌变法之前,康有为的政治主张自"君民共主"转变为"君主立宪",其所持的"孔子制宪说"可为此转变提供解释.康有为的"孔子制宪说"源于其突破传统公羊学后形成的新的"孔子改制说",强调了孔子立制的根本性法规范地位.这一理论提出的背景,在于其为实现"君民共主"主张,于1895年提出的"议郎制"改革设想受挫.面对挫折,康有为继续坚持其"议郎制"的立论基础——"孔子改制"思想,又复受近代宪法理念激发,最终融铸传统"宪法"思想和"孔子改制"思想形成"孔子制宪说",以强化孔子的政治权威地位,突出孔子立法对君主的规范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