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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年1月25日,清廷颁布了《大清刑律》.这是中国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法典,得到了政府倾尽全力的支持.当然,它也是持续时间最长、争议最大的立法.它的出台,标志着古老的中国第一次迈人了真正意义上的法治社会.在此之前,清政府控制社会所依凭的一直是1740年颁布的《大清律例》,这是一部从结构到内容上都沿袭了《大明律》、以维护君主集权制国家等级秩序为宗旨的封建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