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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城市化與工业化进程中农民工从农村涌向城市,但未能得到应有的医疗保障,这一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和谐社会稳定的因素。要从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提升企业责任观念、提高农民工自身素质等方面来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障难的对策和措施。
关键词:农民工;医疗保障;制约因素;对策
一、农民工医疗保障的现状
1.农民工医疗保险的参保率低
农民工这一群体所从事的工作一般是工业、建筑业和餐饮业,工作的特点是工作量大、工作强度高、环境艰苦,有许多工作甚至存在着安全隐患问题。然而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比率却很低。近年来,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水平有所提高,但总体仍然较低,中西部地区农民工参保比例明显低于东部地区,一线城市如北京、上海、深圳等发达地区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比率较高,但就全国其他地区而言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比率很低,大部分的农民工仍然处于医疗无保障状态。
2.农民工医疗保险保障水平低
农民工群体以青壮年居多,患大病的风险较低而对于普通门诊的需求较为迫切,但各地农民工医疗保障政策多为大病医保,普通门诊费用较高,致使大多数农民工在患病时会选择自己买药或小诊所治疗,给自己的身体健康埋下了隐患。另外,农民工医疗保险一般采取“只保当期,次月无效”的原则,也就是一旦农民工停交保费,次月农民工的医疗保障就会中断,而且多数城市的农民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支付普遍存在“起付点高、支付比例和最高限额低”等问题。
3.城乡医疗保障制度难以衔接
农民工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进入城市从事非农产业,然而其却仍然是农村户口,由于农村户口条件的限制使他们虽能像城市工人那样生活在城市却不能够得到相同的医疗保障。城乡医疗保障制度衔接之间存在间隙,致使农民工处于医疗保障制度的夹缝地带。致使部分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工患病之后返乡治疗的情况时有发生,返乡的路费巨大,给农民工造成了诸多生活上的不便和经济上的损失。
二、农民工医疗保障的制约因素分析
1.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性缺失
我国医疗保障制度针对的对象为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民,缺乏针对农民工的医疗保障制度。尽管近年来各地区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农民工医疗保障的政策,但由于这些政策缺乏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农民工看病难、看病贵等情况依然存在。
2.城乡二元格局的制约
我国医疗保障制度以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为基础,在制度设计上逐渐形成和强化了我国的二元经济结构体制,导致农民工群体处于城乡的夹缝之中和医疗保障的真空地带,致使农民工群体“异地就医、异地报销”显得格外重要。部分地区医院也建立了与一些地区医院的合作来实现异地报销医疗费用,大大方便了部分农民工,但这只是局域的一些合作,无法根本解决全国大部分农民工医疗保障难的问题。
3.部分用人单位逃避责任
农民工的医疗保险费用是由用人单位承担并以单位为中心统一缴纳的,部分用人单位为了节约用人成本、追求利益最大化,往往不顾及农民工群体的利益,他们强迫农民工签订一些不合理的合同,肆意的剥夺农民工的合法权利,用人单位常常拖欠、不交或少交农民工医疗保险费用。
4.农民工自身因素
一方面,农民工医疗保障观念相对滞后,对医疗保障的相关政策知之甚少,不知道参与医疗保险的优越性和重要意义,因此就会不积极参与医疗保险。另一方面,较低的收入只能让他们应付日常生活中的基本需要,根本无暇顾及疾病风险。
三、完善农民工医疗保障的对策及建议
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障难的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农民工自身等多方面的努力:
1.完善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
根据农民工自身特点建立农民工分类医疗保障制度。结合农民工流动性强的特点,可以将农民工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是能够在同一城市长期稳定生活的农民工,第二类是在不同城市频繁流动的农民工,第三类是农闲时在城市打工、农忙时回家务农的“季节性农民工”。从短期来看,对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不能搞“一刀切”,应该根据农民工就业特点,采取“因地制宜,灵活方便”的原则。
2.破除户籍的阻碍
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是目前农村流动人口社会保障制度的最大制度障碍,因此从长远来看,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根本举措。在居住、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方面消除了城乡差别,实行统一标准、统一待遇。
3.提升用人单位责任观念
加强宣传提升用人单位的责任意识,自觉地承担起农民工的医疗保险费用,积极的帮助每一位雇佣的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这样不仅能够帮助企业减少由于医疗纠纷所消耗的费用,而且还能提高农民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率。
4.提升农民工自身意识
农民工由于自身受教育水平低、收入水平低等因素致使他们缺乏参保积极性,因此必须提升农民工自身素质才能提高农民工的参保积极性,明确医疗保障能切切实实的为广大农民工带来实惠、提供方便,使农民工“看病难、看病贵”的疑虑彻底消除,以此提高他们的参保积极性。
5.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增强政府对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的重视,政府应坚持“低标准,广覆盖,可转移”的原则制定灵活的参保缴费标准。出台一些切实可行的农民工医疗保障政策并加大对农民工医疗保障的资金投入,进而减轻农民工个人和用人单位的负担,另外要健全农民工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使农民工医疗保障做到有法可依。建立具有可行性、针对性的保障法,明确规定农民工的医疗保障权益,只有将其纳入法制轨道、用立法的形式将其固定下来,才能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王琳.论中国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的完善[J].科学社会主义,2012(1):111-113
[2]张志元.农民公共医疗保障制度的路径选择探析[J].当代经济管理,2010(1):38-41
[3]季旭.南京市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者满意度调查[J].中国公共卫生,2010(11):1374-1375
[4]高洪贵.全民医保条件下农民工医疗保障中的政府责任反思与重构[J].广西社会科学,2013(01):104-108.
关键词:农民工;医疗保障;制约因素;对策
一、农民工医疗保障的现状
1.农民工医疗保险的参保率低
农民工这一群体所从事的工作一般是工业、建筑业和餐饮业,工作的特点是工作量大、工作强度高、环境艰苦,有许多工作甚至存在着安全隐患问题。然而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比率却很低。近年来,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水平有所提高,但总体仍然较低,中西部地区农民工参保比例明显低于东部地区,一线城市如北京、上海、深圳等发达地区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比率较高,但就全国其他地区而言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比率很低,大部分的农民工仍然处于医疗无保障状态。
2.农民工医疗保险保障水平低
农民工群体以青壮年居多,患大病的风险较低而对于普通门诊的需求较为迫切,但各地农民工医疗保障政策多为大病医保,普通门诊费用较高,致使大多数农民工在患病时会选择自己买药或小诊所治疗,给自己的身体健康埋下了隐患。另外,农民工医疗保险一般采取“只保当期,次月无效”的原则,也就是一旦农民工停交保费,次月农民工的医疗保障就会中断,而且多数城市的农民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支付普遍存在“起付点高、支付比例和最高限额低”等问题。
3.城乡医疗保障制度难以衔接
农民工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进入城市从事非农产业,然而其却仍然是农村户口,由于农村户口条件的限制使他们虽能像城市工人那样生活在城市却不能够得到相同的医疗保障。城乡医疗保障制度衔接之间存在间隙,致使农民工处于医疗保障制度的夹缝地带。致使部分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工患病之后返乡治疗的情况时有发生,返乡的路费巨大,给农民工造成了诸多生活上的不便和经济上的损失。
二、农民工医疗保障的制约因素分析
1.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性缺失
我国医疗保障制度针对的对象为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民,缺乏针对农民工的医疗保障制度。尽管近年来各地区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农民工医疗保障的政策,但由于这些政策缺乏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农民工看病难、看病贵等情况依然存在。
2.城乡二元格局的制约
我国医疗保障制度以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为基础,在制度设计上逐渐形成和强化了我国的二元经济结构体制,导致农民工群体处于城乡的夹缝之中和医疗保障的真空地带,致使农民工群体“异地就医、异地报销”显得格外重要。部分地区医院也建立了与一些地区医院的合作来实现异地报销医疗费用,大大方便了部分农民工,但这只是局域的一些合作,无法根本解决全国大部分农民工医疗保障难的问题。
3.部分用人单位逃避责任
农民工的医疗保险费用是由用人单位承担并以单位为中心统一缴纳的,部分用人单位为了节约用人成本、追求利益最大化,往往不顾及农民工群体的利益,他们强迫农民工签订一些不合理的合同,肆意的剥夺农民工的合法权利,用人单位常常拖欠、不交或少交农民工医疗保险费用。
4.农民工自身因素
一方面,农民工医疗保障观念相对滞后,对医疗保障的相关政策知之甚少,不知道参与医疗保险的优越性和重要意义,因此就会不积极参与医疗保险。另一方面,较低的收入只能让他们应付日常生活中的基本需要,根本无暇顾及疾病风险。
三、完善农民工医疗保障的对策及建议
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障难的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农民工自身等多方面的努力:
1.完善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
根据农民工自身特点建立农民工分类医疗保障制度。结合农民工流动性强的特点,可以将农民工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是能够在同一城市长期稳定生活的农民工,第二类是在不同城市频繁流动的农民工,第三类是农闲时在城市打工、农忙时回家务农的“季节性农民工”。从短期来看,对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不能搞“一刀切”,应该根据农民工就业特点,采取“因地制宜,灵活方便”的原则。
2.破除户籍的阻碍
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是目前农村流动人口社会保障制度的最大制度障碍,因此从长远来看,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根本举措。在居住、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方面消除了城乡差别,实行统一标准、统一待遇。
3.提升用人单位责任观念
加强宣传提升用人单位的责任意识,自觉地承担起农民工的医疗保险费用,积极的帮助每一位雇佣的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这样不仅能够帮助企业减少由于医疗纠纷所消耗的费用,而且还能提高农民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率。
4.提升农民工自身意识
农民工由于自身受教育水平低、收入水平低等因素致使他们缺乏参保积极性,因此必须提升农民工自身素质才能提高农民工的参保积极性,明确医疗保障能切切实实的为广大农民工带来实惠、提供方便,使农民工“看病难、看病贵”的疑虑彻底消除,以此提高他们的参保积极性。
5.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增强政府对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的重视,政府应坚持“低标准,广覆盖,可转移”的原则制定灵活的参保缴费标准。出台一些切实可行的农民工医疗保障政策并加大对农民工医疗保障的资金投入,进而减轻农民工个人和用人单位的负担,另外要健全农民工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使农民工医疗保障做到有法可依。建立具有可行性、针对性的保障法,明确规定农民工的医疗保障权益,只有将其纳入法制轨道、用立法的形式将其固定下来,才能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王琳.论中国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的完善[J].科学社会主义,2012(1):111-113
[2]张志元.农民公共医疗保障制度的路径选择探析[J].当代经济管理,2010(1):38-41
[3]季旭.南京市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者满意度调查[J].中国公共卫生,2010(11):1374-1375
[4]高洪贵.全民医保条件下农民工医疗保障中的政府责任反思与重构[J].广西社会科学,2013(01):104-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