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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水军"从事的仍然是以互联网为平台的信息传播活动,但这种传播活动自始就与社会道德甚至法律相违背,实质是失范的信息传播活动。互联网对民意的操控和制造是"网络水军"兴起的根本原因,互联网的繁荣与管理的滞后为"网络水军"提供了现实条件,社会转型期复杂的受众心理为"网络水军"准备了受众因素。相关部门对"网络水军"的治理,需注意协调处理好网络自由与网络管理之间的关系,坚持惩防并举、以防为主的治理方针,综合运用各种有效的治理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