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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0日,市政府印发新修订的《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办法》(沪府发[2019]19号,以下简称《办法》),将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一、修订背景情况1999年,市政府出台实施《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试行办法》,允许符合规定条件的公有住房进行差价交换(即差价换房).《办法》实施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