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回扣拿红包成公开秘密 商业贿赂拷问行规

来源 :中国经济信息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kefamz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吃回扣、拿红包从个别行业的隐蔽行为,发展成众多领域的公开秘密。
  商业贿赂究竟是行业交易的“潜规则”还是“反规则”?“润滑剂”还是“腐蚀剂”?
  
  医生依回扣开方“大处方”满天飞
  
  回扣:看病贵的“催化剂”
  近年来,看病贵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尽管看病贵的诱因很多,但医药回扣无疑是最直接的“催化剂”。
  
  高额回扣?最终患者埋单
  当前,“大处方”成为一些医生牟利的重要手段。在个别医院,医生开药拿回扣,已经成为普遍现象。不少医生不是根据病情而是根据回扣开药,“只选贵的,不选对的”。据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张医生反映,他是严格按照病人病情需要开药的,一个月下来,也有1000~2000元回扣。“回扣药”的泛滥,导致药品价格虚高,而这虚高的药价,最终还是由患者埋单。
  进药品要看回扣,采购医用耗材、医疗设备也是如此。送回扣、给好处的方式也是五花八门。特别是大型医疗设备,单价从百万元到千万元,利润空间很大。一些生产销售商不惜手段,打通医院的“关键人物”。有的直接谈回扣多少,有的赠送贵重物品,有的邀请出国考察。这些费用全部加到设备上,无形中增加了医疗成本。
  医药回扣的泛滥,带来了医药费用的过快增长,令患者难以承受。据卫生部统计,近10年来,我国医药费用持续上涨,目前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已达到4300元。从2001年至2004年,门诊和住院费用分别递增了8.0%和9.7%,高于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增长幅度。
  
  医生药商“双赢”?“行规”很难打破
  尽管医药回扣是众人皆知的“秘密”,但这种“行规”很难打破,因为在回扣的利益链条上,医生和药商都是“赢家”,只有患者是弱者。
  在医院内部,存在一个医药回扣运行系统。医生开了多少药,都有专人统计处方,每月打印出清单,提供给药商。药商不仅要付给有关人员“统方费”,还要按时给处方医生结算回扣。因此,医生并不是“单兵作战”,医院管理者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卫生部门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这一制度确实降低了药价,起到“阳光采购”的作用。但是,中标药品价格低,利润空间少,医药代表不愿推销,医生不愿使用,医院不愿销售,于是很快就退出医院甚至停产。这样,便出现了“谁中标谁死”的怪现象。于是,生产商只好改换名称、包装、剂型等,重新申报“新药”,再以较高价格销售。
  
  整治回扣制度需要明确
  两年前,浙江省瑞安市人民医院数十名医生收受药品和医疗器械回扣,总额逾百万,但当地检察机关因无法认定医生收受回扣是否构成犯罪,使此案的处理搁浅。那么,医生收受药品、器械回扣,法律就无法整治吗?对这类问题,司法界争议很大。
  例如,医生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开处方是否属于“从事公务”?这两个问题不明确,医生收受回扣就无法按照刑法中的“受贿罪”定罪。此外,国有医院与私营医院工作人员的收受回扣行为如何区分定性,医院与公司、企业等单位在商业贿赂中主体性质如何区分,等等,都需有具体的法律规定来明确。
  当然,在完善法律的同时,医疗卫生管理制度也需改革完善,例如严格制度,实行“阳光采购”,促进行业自律制度的形成等,以建立防治医药回扣的长效机制。(白剑峰)
  
  高价校服、盗版教辅进校园?谁来管住“推销员”
  
  “这已经是第六套校服了,没办法,学校让订,家长还能不掏钱?”一位五年级学生的母亲说。尽管教育部有规定:不得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校服、卧具等,家长对校服也颇有微辞,却挡不住学校对校服的热情。
  “高价校服是一笔很可观的买卖”,一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校服批量生产,所以成本不高,但卖给学生的价格并不低,除去厂家利润外,中间差价就是“好处费”。
  “做校服的厂家跟学校有关系,如果能认识教委领导,就更好了。”南方一专门加工服装的个体户向记者透露,他的不少同行都“攻下”了学校,一来二去,就成了校服的“定点生产单位”,外人很难把生意抢走。
  任课教师销售盗版教材、教辅书也是公开的“秘密”。安徽省迄今为止最大的一宗盗版教材、教辅案今年年初宣判,在销售盗版教材的利益链中,80%以上的中介是普通任课教师,分别获取数千元甚至上万元不等的“回扣”。
  近年来,随着国家投入的加大,高等院校及中小学教育经费有了大幅度增长,在教材采购、教学仪器设备购置、基建工程招标等经济行为中,衍生出教育商业贿赂。“教育系统是个大系统,既管钱,又管人,还管物,容易让人产生贪念,尤其是身为教育局长,手中有权,如果缺乏监督,很容易出问题。”这是一位因受贿而入狱的教育局长的自白。(施 芳)
  
  政府采购成“唐僧肉”“阳光采购”如何远离阴影
  
  1月10日,深圳市盐田区政府物料采购中心前主任汪国栋,因在任职期间利用职权之便受贿89万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在审判庭上,汪国栋感慨:“谁坐这个位置就是死。”
  实际上,汪国栋所在的盐田区政府物料采购中心,是深圳的首家政府采购试点单位,被誉为政府采购的“改革试验田”。但即使在这里,仍难免商业贿赂的侵蚀。
  我国2003年实施的《政府采购法》,推行公开招标、“阳光采购”。但政府采购数量大、金额高,在供应商眼中简直就是“唐僧肉”。他们想法钻法律空子,向负责采购的“关键人物”行贿,或者在招标中舞弊,或者将政府采购“简化”为定点采购。
  贿赂行为导致政府采购质量下降,造成行政成本增加。细化环节、完善制度、落实监督,十分重要。日前,财政部公布的2006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中透露,今年全国政府采购总额将达到3000亿元。预防和惩治商业贿赂,已成为今年政府采购工作的一个重点。(姜 洁)
  
  回扣、红包成公开秘密商业贿赂“行规”世相
  建筑:只为来年活更多
  拜年投资细无声
  今年春节,在北京打拼的某建筑公司经理张先生为拜年忙坏了。北京建筑安装市场竞争激烈,外地来京企业要想揽到活儿,拜年是种“润物细无声”式的投资,花销30万元都打不住。“拜年”方法大致4种:预先给餐馆埋单,然后把已付过账的单子赠给关系户;请领导联谊,通过抽奖方式,把价值万元的奖品留给主要领导;给家里办喜事的关系户送礼;请关系户带家属旅游。
  
  电信:配套费成排他费
  要入宽带得找我
  重庆市某电信公司在入驻新建成的某住宅小区时以“配套费”名义支付给小区开发商4万元(已首期支付两万元),以达到排挤对手、独立入驻的目的。该公司已构成了商业贿赂,工商分局对其罚款10万元。
  
  流通:酒水交了进店费
  顾客您就将就喝
  去某些饭店就餐,会发现这里只经营一个或少数几个品牌的酒水饮料。浙江绍兴市某酒店就与五家酒水饮料企业签订协议,只进这五家公司的酒和饮料,但五家公司必须以“销售奖励”等名义支付现金79.9万元。该行为被当地工商局认定为商业贿赂。
  
  装修:油漆工拿回扣爽
  业主额外埋单冤
  花钱装修不是笔小开支,可谁能想到业主除了工钱,还得为油漆的回扣埋单。长春的王先生为装修房子花3700元购置了某跨国企业的漆,没想到其中近千元落入了油漆工腰包。原来,当油漆工游说用户买漆成功后,会把购漆规格、数量、金额、用户详细地址逐一上报当地公司办事处,办事处一一核实后即把相应的现金付给油漆工。油漆工一般一年拿二三万元回扣不成问题,遇到大客户,一次就能拿上万元。
其他文献
为实现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的达标升级,夯实安全基础,神东煤炭集团上湾煤矿以岗位标准化作业标准为重点,依据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按照工种岗位精细化管理的要求,通过心想、
火灾是频繁发生、易造成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的一类突发事件,容易引发社会关注和持续讨论。若新闻媒体所发布的火灾事件相关消息能得到广泛传播,不仅能让附近居民及时感知灾情状况、保障自己人身安全,还能强化正面权威的事件信息、积极引导舆论,同时让社会公众了解并监督政府部门对于火灾事件的应急响应和灾害救援,提高整个社会的防灾救灾意识。而要促使新闻媒体发布的火灾事件信息得到广泛传播,首先需明确火灾事件中新闻媒体信
企业廉政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功能是通过知识体系、制度安排、言论评价、视听传播等方式发挥舆论和意识的导向作用,营造“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廉为荣”的党风
目的:探讨导乐分娩在初产妇分娩中的应用效果。方法:将2012年12月至2013年2月在我院分娩的100例单胎初产妇按照产时护理方法的不同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对照组采用常规护理,观
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基本方针,新时代教育发展以劳动教育为基础。劳动教育具有时代性、实践性和教育性等特征,在健全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教育体系、完善全面发展人才培养体系和提升中职学生劳动素质的背景下,本文把“劳动教育课程”作为核心概念,通过了解中职学校劳动教育课程的现状,总结课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结合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和学校实际情况探索有效的解决对策。
我国《保险法》中有关受益人的规定仅存在于人身保险合同中,对财产保险合同中没有规定受益人法律地位相关问题。目前已然出现了在财产保险合同项下约定受益人的实践做法,并逐步得到采用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在财产保险合同项下发生纠纷时,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不同法院对有关财产保险受益人法律地位做出不同认定,在保险法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均存在较大争议。文章第一部分首先对财产保险受益人的由来进行归纳,认为财产保险受益
油价上涨、煤价上涨、电价上涨……能源价格“涨”声此起彼伏。能源问题一直是近年来的社会热点问题,如何解决能源危机及其带来的一系列问题给中国政府以及中国企业带来了严峻的考验。  随着2006年《可再生能源法》的正式实施,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为严峻的能源现状带来了一线曙光。专家认为,在新能源由于技术等一系列问题还无法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的情况下,节能产业遇到了发展的新契机,成为中国直面能源问题的首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