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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期的乡村政治结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被看作是中国农村新型民主建设的标志.该法的试行版早在1987年六届全国人大会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就已通过.但一般认为,以"村民自治"为核心的基层民主建设的正式启动,得从11年后的1998年算起,在当年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正式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决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