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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为识别性标记,商号、商标与域名的识别功能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彰显程度不一.识别性标记的多样性和识别的共性决定了商标、商号与域名在彰显识别功能的同时,又彼此发生冲突.在商标与商号、域名的较量中,商号与域名总是处于劣势,商标却可以保持优势.这在一定程度上归结于商标的绝对"强彰显"识别功能.对经营者而言,实现商标与商号、域名一体化无疑是其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的最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