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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空间带有与生俱来的非正义性,网络交往共同体在享有线上权利、解构传统权力主体的同时,所形成的对线下群体的排斥、权利虚拟化、表达滥觞、无责任感、无真诚性等,使得网络空间转化为权利悖论的试验场。网络空间中的权利鸿沟、主体异化、意识形态垄断、表达迷恋、技术控制等造成了民主及其权利的幻象。而要调节非正义的网络空间,必须遵守合法、公共、平等、自律、真实、诚实的综合原则,只有这样才能建构起和谐公正的网络空间及其合理的网络公共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