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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强迫是一种必要手续 社会上有三种人:(一)是自动要读书的;(二)是经劝导后才愿读书的;(三)非强迫不愿读的.我们就经验上观察,十人中怕有三人或四人非强迫不行;此外还有二人或三人,有了强迫的办法就可赶快去读.所以强迫是必要的.强迫有两种:一是社会自动的强迫.例如改进社等机关对听差的宣言:"从今天起,不愿读书的不能在本社服务.""自民国十四年一月一日起,无识字国民文凭的人不能在本社服务."协和医院对工役的宣言:"在一定时期内,没有读了《千字课》不得加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