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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外表看去,陈虹霓美丽、优雅,而且显得有些娇弱,不认识她的人多半不会想到,有法官用“刀枪不入”这四个字来形容她。这并非夸大其词,法庭上的陈虹霓,刚毅、果断、雄辩。法庭外的陈虹霓受到多次威胁,吊销执照、毁容、逐出所在地,在调查中还被扣留诬陷,而且她曾受到地方新闻媒体的丑化人格名誉的同声讨伐……但是她没有退缩,而是以超乎常人的毅力高擎正义之剑,将捍卫法律尊严的办案工作一点点向前推进,逐渐在业界声名鹊起。

人生是有极限或者说准极限的,比如生存威胁、名誉玷污……在这条界限前轻生、退缩的人在历史上比比皆是,政治家梭伦的后代柏拉图因老师苏格拉底的死刑放弃从政,美丽而富于表演才华的阮玲玉因流言蜚语而逝去,人民的艺术家老舍忍受不了迫害而投湖。而那些迎难而上、不改初衷的人却无不是信念的光芒铸就了其坚强。支撑陈虹霓的强大力量也正是萌生于幼年时期的主持人间正义的信念。
陈虹霓出生于爱国华侨家庭,良好的家庭教育培养了其善良、纯洁、刚正不阿的品格和爱国之心。而早年的家庭劫难在她的心灵里埋下了削齐不平的种子。在那个人妖颠倒的岁月里,正直善良、归国援华的父亲被打成里通外国的特务,惨遭下放,幼小的虹霓深深为之震惊。这不可磨灭的印记使她在从事过医务、侨务等工作之后终于找到了实现幼年心愿的法律之剑。她为此毅然放弃了前途无量的职业,投奔“中律函”和清华大学从头学法。
法律不是无情物。产生于巨大的情感震荡之中的正义信念使陈虹霓能深刻地理解律师工作的本质意义之所在。因而她不以善小而不为,也不以艰难而不为。她接手了一个个得不偿失的或者会陷她于吃力不讨好境地的人称“烫手芋”的案件。也正是这些使法律人性光芒凸显的成功案例让半路出家、边工边学的陈虹霓能在众多同行中因特立独行脱颖而出。
2002年她受托代理10多个工人向一老板索取拖欠二千多元工资的非诉讼案件。这类案子按常人行情可谓不值一接,无利可图。但她从维护法律尊严、视公正为神圣的社会效益高度出发接下此案,几经周折使其成功了结。
2003年,陈虹霓受理一件80多名工人工资纠纷案。工人推举的代表只申诉老板如何克扣工资、未按时发放,却隐瞒了带领工人罢工的事实。陈虹霓深知律师职业情操的真正可嘉在于维护公正而不在于不择手段使委托者胜出。她发现委托者的过分之举后,对工人代表批评教育,使工人们与真诚希望员工继续留下来的老板解开了死结。在工作中,陈虹霓深刻认识到矛盾无法调和的后果常常激化出不堪设想的后果。如果法律工作者在流血冲突发生前能竭力化解矛盾,就会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2005年,她代理一起补办社会保险手续的二审案时,当事人是70多名被一家集体企业(已改制完毕)暗地除名达10多年之久的员工,劳动部门以他们的要求超过申诉时效为由不予受理,一审法院又以他们的问题发生于企业改制过程中为由不予受理。二审中,员工们群情激昂。眼看当事人与对方及法院关系异常紧张。她一面劝说他们要相信法院,一面又指证一审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理由不能成立,并敦促二审法院作出责令公司主管部门即福建省二轻局协调解决,终使事态平息。
陈虹霓的心里高悬的是法律的天平而不是别的,因此不管腰缠万贯者还是不名一文者,她都一视同仁,不管威胁还是利诱,她都不为所动。最近,陈虹霓接手了一起群体性纠纷。当事人里有不少资金雄厚的生意人。10多年前,鲤城区政府招商引资,千里迢迢引进他们来开发经营拟建设为福建省第一流建材市场的“泉州建材市场”。为拓展事业,他们中许多人倾尽家财,举家迁徙到泉州,打算在这里扎下根来,大展身手。但鲤城区政府却不知何故把包括场地租赁权等在内的市场权益,当成一般债权转让给了福建远太集团,并出动“三警”协助远太集团强行把他们驱逐,却不给予任何补偿安置。后他们又以被告身份一审败诉给远太集团。陈虹霓接手二审案件,在深入总结原来一审律师败诉的教训的基础上,着手展开一系列调查、询问、阅卷等工作,岂料,原一审律师却威胁当事人不得另行委托陈虹霓代理,否则五天之内势必将陈虹霓赶出泉州地界,她听后一笑置之。当事人见状也肃然起敬,并坚称誓把官司打到底。
陈虹霓坚信有理走遍天下。她时常告诫身边的同仁,对待每一个官司都应持审慎态度,不论遇到多大的阻力和困难都不应走旁门左道,因为这样做,不仅不能使案件得到正确、彻底处理,反而会酿成法官笔下多一冤案、多一冤鬼。
2002年,陈虹霓受理了一件百年榕树被砍毁的案件(已挂牌列为古树名木),该案由于先前很多村民被抓、被判、被打。且牵扯到某房产开发公司和建设、土地、园林、林业、公安等多个单位及部门,案情复杂。陈虹霓先写了一篇标题为“护树有罪、砍树有功”的反映信,向古榕所在管辖区、市、省级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反映,结果如石沉大海。她顶着再搞下去将被吊销执照的危险,承受着各种不应有的压力,冒着严寒酷暑,远赴北京上访举报,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中央有关部委下发了督察令。陈虹霓深感欣慰,她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天下总有说理的地方。而恰在此时,事前与其合作的律师的证照已被停止使用,所有工作重担都压在她柔弱的肩上,偏偏祸不单行,又有代理88位村民告某镇政府侵吞,截留征地补偿8百多万案件刚被法院立案,律师所财产被强行搬完。另外还有代理当事人状告某公安局悬赏广告案中的原告听信谗言,无情地把她推向被告席,称其对败诉负有过错责任,甚至扬言要毁容。还有在调查一起标的额达2亿之多的某市某乡非法占用、买卖土地纠纷案时,竟遭遇不公正扣留盘问和诬陷等等。诸如此类一连串的事件,接二连三爆发。更加火上浇油的是,泉州新闻媒体竟没有进行深入调查而对她进行负面报道,转载宣扬丑化其人格名誉。面对这一切,她没有被压垮,因为她心中有正义这颗太阳!后几经周折,终于拨乱反正,还其清白。可陈虹霓一回味起来,依然有不寒而栗的感觉。
然而“不经一番寒霜苦,怎得梅花扑鼻香?”磨难让她的意志更坚强,也让她更成熟起来。她常常以孟子的话:“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来勉励自己。回顾多年坎坷经历,她感慨万分,她感觉自己依然是幸运儿,因为她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乘上了党和政府对民主法制建设重视的东风,这也使得她能够充满信心勇往直前,一桩接一桩的案件得以成功地继续下去。仅2004到2006年间,陈虹霓先后跑遍大半个中国,甚至不惜花费大部分个人积蓄飞抵新加坡、台湾等地,为外商、台商追讨债务,调查取证,使企业避免巨额经济损失,从濒临绝境中奋起。这反过来又使得她赢得了群众和当事人的尊敬和支持,成为她不顾亲朋好友的劝阻、在面临被见利忘义的委托人出卖的困境时仍继续努力的又一个动力。
在英杰踊跃、人才辈出的中华大地,陈虹霓只是无数灿烂星群中的一颗星星,然而正是那对于信念坚守的精神,正是那不同凡响的职业情操激发起她不逊于任何一朵花的灿烂的生命之光。正是那信念的力量使得她飞翔的羽翼洒脱不羁倍添人格魅力!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法律这个大舞台上,陈虹霓怀着一颗赤子之心,以饱满的精神正迎向未来广阔的天地。

人生是有极限或者说准极限的,比如生存威胁、名誉玷污……在这条界限前轻生、退缩的人在历史上比比皆是,政治家梭伦的后代柏拉图因老师苏格拉底的死刑放弃从政,美丽而富于表演才华的阮玲玉因流言蜚语而逝去,人民的艺术家老舍忍受不了迫害而投湖。而那些迎难而上、不改初衷的人却无不是信念的光芒铸就了其坚强。支撑陈虹霓的强大力量也正是萌生于幼年时期的主持人间正义的信念。
陈虹霓出生于爱国华侨家庭,良好的家庭教育培养了其善良、纯洁、刚正不阿的品格和爱国之心。而早年的家庭劫难在她的心灵里埋下了削齐不平的种子。在那个人妖颠倒的岁月里,正直善良、归国援华的父亲被打成里通外国的特务,惨遭下放,幼小的虹霓深深为之震惊。这不可磨灭的印记使她在从事过医务、侨务等工作之后终于找到了实现幼年心愿的法律之剑。她为此毅然放弃了前途无量的职业,投奔“中律函”和清华大学从头学法。
法律不是无情物。产生于巨大的情感震荡之中的正义信念使陈虹霓能深刻地理解律师工作的本质意义之所在。因而她不以善小而不为,也不以艰难而不为。她接手了一个个得不偿失的或者会陷她于吃力不讨好境地的人称“烫手芋”的案件。也正是这些使法律人性光芒凸显的成功案例让半路出家、边工边学的陈虹霓能在众多同行中因特立独行脱颖而出。
2002年她受托代理10多个工人向一老板索取拖欠二千多元工资的非诉讼案件。这类案子按常人行情可谓不值一接,无利可图。但她从维护法律尊严、视公正为神圣的社会效益高度出发接下此案,几经周折使其成功了结。
2003年,陈虹霓受理一件80多名工人工资纠纷案。工人推举的代表只申诉老板如何克扣工资、未按时发放,却隐瞒了带领工人罢工的事实。陈虹霓深知律师职业情操的真正可嘉在于维护公正而不在于不择手段使委托者胜出。她发现委托者的过分之举后,对工人代表批评教育,使工人们与真诚希望员工继续留下来的老板解开了死结。在工作中,陈虹霓深刻认识到矛盾无法调和的后果常常激化出不堪设想的后果。如果法律工作者在流血冲突发生前能竭力化解矛盾,就会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2005年,她代理一起补办社会保险手续的二审案时,当事人是70多名被一家集体企业(已改制完毕)暗地除名达10多年之久的员工,劳动部门以他们的要求超过申诉时效为由不予受理,一审法院又以他们的问题发生于企业改制过程中为由不予受理。二审中,员工们群情激昂。眼看当事人与对方及法院关系异常紧张。她一面劝说他们要相信法院,一面又指证一审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理由不能成立,并敦促二审法院作出责令公司主管部门即福建省二轻局协调解决,终使事态平息。
陈虹霓的心里高悬的是法律的天平而不是别的,因此不管腰缠万贯者还是不名一文者,她都一视同仁,不管威胁还是利诱,她都不为所动。最近,陈虹霓接手了一起群体性纠纷。当事人里有不少资金雄厚的生意人。10多年前,鲤城区政府招商引资,千里迢迢引进他们来开发经营拟建设为福建省第一流建材市场的“泉州建材市场”。为拓展事业,他们中许多人倾尽家财,举家迁徙到泉州,打算在这里扎下根来,大展身手。但鲤城区政府却不知何故把包括场地租赁权等在内的市场权益,当成一般债权转让给了福建远太集团,并出动“三警”协助远太集团强行把他们驱逐,却不给予任何补偿安置。后他们又以被告身份一审败诉给远太集团。陈虹霓接手二审案件,在深入总结原来一审律师败诉的教训的基础上,着手展开一系列调查、询问、阅卷等工作,岂料,原一审律师却威胁当事人不得另行委托陈虹霓代理,否则五天之内势必将陈虹霓赶出泉州地界,她听后一笑置之。当事人见状也肃然起敬,并坚称誓把官司打到底。
陈虹霓坚信有理走遍天下。她时常告诫身边的同仁,对待每一个官司都应持审慎态度,不论遇到多大的阻力和困难都不应走旁门左道,因为这样做,不仅不能使案件得到正确、彻底处理,反而会酿成法官笔下多一冤案、多一冤鬼。
2002年,陈虹霓受理了一件百年榕树被砍毁的案件(已挂牌列为古树名木),该案由于先前很多村民被抓、被判、被打。且牵扯到某房产开发公司和建设、土地、园林、林业、公安等多个单位及部门,案情复杂。陈虹霓先写了一篇标题为“护树有罪、砍树有功”的反映信,向古榕所在管辖区、市、省级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反映,结果如石沉大海。她顶着再搞下去将被吊销执照的危险,承受着各种不应有的压力,冒着严寒酷暑,远赴北京上访举报,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中央有关部委下发了督察令。陈虹霓深感欣慰,她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天下总有说理的地方。而恰在此时,事前与其合作的律师的证照已被停止使用,所有工作重担都压在她柔弱的肩上,偏偏祸不单行,又有代理88位村民告某镇政府侵吞,截留征地补偿8百多万案件刚被法院立案,律师所财产被强行搬完。另外还有代理当事人状告某公安局悬赏广告案中的原告听信谗言,无情地把她推向被告席,称其对败诉负有过错责任,甚至扬言要毁容。还有在调查一起标的额达2亿之多的某市某乡非法占用、买卖土地纠纷案时,竟遭遇不公正扣留盘问和诬陷等等。诸如此类一连串的事件,接二连三爆发。更加火上浇油的是,泉州新闻媒体竟没有进行深入调查而对她进行负面报道,转载宣扬丑化其人格名誉。面对这一切,她没有被压垮,因为她心中有正义这颗太阳!后几经周折,终于拨乱反正,还其清白。可陈虹霓一回味起来,依然有不寒而栗的感觉。
然而“不经一番寒霜苦,怎得梅花扑鼻香?”磨难让她的意志更坚强,也让她更成熟起来。她常常以孟子的话:“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来勉励自己。回顾多年坎坷经历,她感慨万分,她感觉自己依然是幸运儿,因为她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乘上了党和政府对民主法制建设重视的东风,这也使得她能够充满信心勇往直前,一桩接一桩的案件得以成功地继续下去。仅2004到2006年间,陈虹霓先后跑遍大半个中国,甚至不惜花费大部分个人积蓄飞抵新加坡、台湾等地,为外商、台商追讨债务,调查取证,使企业避免巨额经济损失,从濒临绝境中奋起。这反过来又使得她赢得了群众和当事人的尊敬和支持,成为她不顾亲朋好友的劝阻、在面临被见利忘义的委托人出卖的困境时仍继续努力的又一个动力。
在英杰踊跃、人才辈出的中华大地,陈虹霓只是无数灿烂星群中的一颗星星,然而正是那对于信念坚守的精神,正是那不同凡响的职业情操激发起她不逊于任何一朵花的灿烂的生命之光。正是那信念的力量使得她飞翔的羽翼洒脱不羁倍添人格魅力!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法律这个大舞台上,陈虹霓怀着一颗赤子之心,以饱满的精神正迎向未来广阔的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