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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与零散煤炭用户相比,电力部门的减排优势是极为明显的。我国煤炭消费必然会向电力部门集中,环境成本在煤炭企业和火电企业之间的分配就会显的非常重要。文章介绍了两种环境成本在煤炭企业和火电企业之间的分配方法,并分析了我国实施煤电价格联动和煤炭流转角度的环境成本分配方法的原因。
关键词:煤炭企业;火电企业;环境成本;分配方法
中图分类号:F27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01
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公布的《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技术方法与政策体系研究报告》(摘要)认为,煤炭消费是我国空气污染的主要影响因素。 “十二五”规划明确规定了各种污染物的减排目标,然而,在我国煤炭消费高速增长、烟气末端治理措施的减排空间逐步压缩的情况下,实现各种污染物排放量削减目标,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资料显示, 2010年美国电力部门的煤炭消费量占美国煤炭消费总量的比例达到了93%。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公开的资料认为,目前我国电力行业煤炭消费量仅占全国煤炭消费总量的一半左右。众所周知,电力部门的减排优势是极为明显的。因此,为了实现“十二五”规划减排目标,我国煤炭消费必然会向电力部门集中。
煤炭消费向电力部门集中,煤炭行业污染物排放必然也向电力部门集中。此时,环境成本在煤炭企业和火电企业之间的分配就会显的非常重要。而我国实行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政府对电煤价格实行一定管制。由此,政府可以调节煤炭企业和火电企业之间的利润,而这种对利润的调节可以视为对企业成本的分配。因此,环境成本在我国煤炭企业和火电企业之间的分配较为复杂,对其研究就显的更为重要。
一般而言,整个煤电行业中有五个重要的主体,他们分别是环境、煤炭企业、火电企业、一般电力使用者、政府。此处,一般电力使用者是指除煤炭企业、火电企业和政府以外的电力消耗者。环境为资源提供者,它承担为人类提供资源的义务,也享受人类维护环境的权利。煤炭企业为资源开采者,它有开采资源的权利,也必须履行维护环境和接受政府监管的义务。火电企业为资源使用者,它有使用资源的权利,也必须履行和煤炭企业一样的义务。一般电力使用者享受资源开采与转换带来的便利,同时也有维护环境和接受政府监管的义务。政府为环境的管理者,它承担着调节各主体之间关系的任务。除环境外,煤炭的开采与消耗为各主体均带来了价值,因此各主体均应承担相应的环境成本。但是,由于一般电力使用者地理位置比较分散且煤炭开采与消耗为单个使用者带来的价值相对较小,因此,此处仅讨论环境成本在煤炭企业与火电企业之间的分配。下面简要介绍两种环境成本分摊方法。
一、煤炭生命周期角度的环境成本分配方法
一般而言,产品生命周期是指产品从进入市场开始,直到最终退出市场为止所经历的市场生命循环过程。然而此处的煤炭生命周期却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产品生命周期。煤炭生命周期是指一块煤从被发现、开采、使用、能量形式转换直至转换形态消失所经历的全部过程。由于电是煤炭所含能量的另一种形式,因此,直至电能被完全耗尽,煤炭生命周期才完全结束。
煤炭生命周期角度的环境成本分配是指计算煤炭整个生命周期的环境成本,然后以煤炭为各主体带来的价值为主要依据分配环境成本。应当注意,此处环境成本的计算并非一步完成,由于环境成本计算的复杂性,该过程可以分主体、分步骤、动态的完成。另外,此处煤炭为各主体带来的价值为分配环境成本的主要依据,并非唯一依据。为了提高各主体保护环境的积极性,在不损害公平原则的前提下也可以加入其他指标。该方法最大的优点就是体现公平原则,同时由于实行煤炭生命周期环境成本的统筹计算,因此便于从宏观上了解煤炭使用的环境成本。但是,也正因为实行统筹计算,工作量相当大,加大了在实践中应用的难度。但无论如何,其在理论上的意义是不可磨灭的。
二、煤炭流转角度的环境成本分配方法
煤炭流转角度是相对于煤炭生命周期角度而言的。煤炭流转角度的环境成本分配是指将煤炭生命周期中各主体视为煤炭流转的一个阶段,各阶段产生的环境成本由该阶段主体承担的一种环境成本分配方法。这种环境成本分配方法实行各主体独立核算的制度,减少了工作量,便于在实践中实施。但该方法没有考虑企业承担的环境成本应当与环境成本为企业带来的利益相对等的原则,具有一定的不公平性。
三、我国环境成本分配方法及评价
目前,我国实行煤炭流转角度的环境成本分配方法。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二点。第一,我国市场化水平较低。由经济学理论可知,在市场化高度发达时,商品价值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所愿意支付的价格。我国市场化水平较低,仅依靠消费者无法正确确定煤炭和电力的价格,由此容易造成环境成本在煤炭企业与火电企业之间的扭曲分配,不利于我国的现代化进程。因此,我国政府对煤电价格实施管制政策,以合理确定煤电价格,正确分配环境成本。煤炭流转角度的环境成本分配方法有利于政府实施煤电价格管制政策。第二,煤炭流转角度的环境成本分配方法工作量少,便于实施。然而,随着云计算的兴起,煤炭生命周期角度的环境成本分配方法将会以其公平性和系统性得到重视。
参考文献:
[1]环保部环境规划院.2013.《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技术方法与政策体系研究报告》(摘要).见http://www.csteelnews.com/sjzx/xybg/201308/t20130806_209909.html.
[2]张首楠.产品生命周期理念下的环境成本控制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2(28).
[3]叶霞.基于生命周期视角的企业环境成本探析[J].财务通孔,2010(23).
[4]王含春,李孟刚.我国电力产业价格规制改革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12.
[5]谭忠富,等.我国电力产业价格链设计理论及方法[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11.
作者简介:彭帅旗(1991-),男,河南省商丘人,從事环境会计方向的研究。
胡一洪(1991-),男,四川省宜宾人,从事环境会计方向的研究。
崔太峰(1990-),男,河北邢台人,从事环境会计方向的研究。
基金项目:该论文是201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我国煤炭企业的环境成本管理体系创建”(201210290081)的部分研究成果。
关键词:煤炭企业;火电企业;环境成本;分配方法
中图分类号:F27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01
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公布的《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技术方法与政策体系研究报告》(摘要)认为,煤炭消费是我国空气污染的主要影响因素。 “十二五”规划明确规定了各种污染物的减排目标,然而,在我国煤炭消费高速增长、烟气末端治理措施的减排空间逐步压缩的情况下,实现各种污染物排放量削减目标,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资料显示, 2010年美国电力部门的煤炭消费量占美国煤炭消费总量的比例达到了93%。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公开的资料认为,目前我国电力行业煤炭消费量仅占全国煤炭消费总量的一半左右。众所周知,电力部门的减排优势是极为明显的。因此,为了实现“十二五”规划减排目标,我国煤炭消费必然会向电力部门集中。
煤炭消费向电力部门集中,煤炭行业污染物排放必然也向电力部门集中。此时,环境成本在煤炭企业和火电企业之间的分配就会显的非常重要。而我国实行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政府对电煤价格实行一定管制。由此,政府可以调节煤炭企业和火电企业之间的利润,而这种对利润的调节可以视为对企业成本的分配。因此,环境成本在我国煤炭企业和火电企业之间的分配较为复杂,对其研究就显的更为重要。
一般而言,整个煤电行业中有五个重要的主体,他们分别是环境、煤炭企业、火电企业、一般电力使用者、政府。此处,一般电力使用者是指除煤炭企业、火电企业和政府以外的电力消耗者。环境为资源提供者,它承担为人类提供资源的义务,也享受人类维护环境的权利。煤炭企业为资源开采者,它有开采资源的权利,也必须履行维护环境和接受政府监管的义务。火电企业为资源使用者,它有使用资源的权利,也必须履行和煤炭企业一样的义务。一般电力使用者享受资源开采与转换带来的便利,同时也有维护环境和接受政府监管的义务。政府为环境的管理者,它承担着调节各主体之间关系的任务。除环境外,煤炭的开采与消耗为各主体均带来了价值,因此各主体均应承担相应的环境成本。但是,由于一般电力使用者地理位置比较分散且煤炭开采与消耗为单个使用者带来的价值相对较小,因此,此处仅讨论环境成本在煤炭企业与火电企业之间的分配。下面简要介绍两种环境成本分摊方法。
一、煤炭生命周期角度的环境成本分配方法
一般而言,产品生命周期是指产品从进入市场开始,直到最终退出市场为止所经历的市场生命循环过程。然而此处的煤炭生命周期却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产品生命周期。煤炭生命周期是指一块煤从被发现、开采、使用、能量形式转换直至转换形态消失所经历的全部过程。由于电是煤炭所含能量的另一种形式,因此,直至电能被完全耗尽,煤炭生命周期才完全结束。
煤炭生命周期角度的环境成本分配是指计算煤炭整个生命周期的环境成本,然后以煤炭为各主体带来的价值为主要依据分配环境成本。应当注意,此处环境成本的计算并非一步完成,由于环境成本计算的复杂性,该过程可以分主体、分步骤、动态的完成。另外,此处煤炭为各主体带来的价值为分配环境成本的主要依据,并非唯一依据。为了提高各主体保护环境的积极性,在不损害公平原则的前提下也可以加入其他指标。该方法最大的优点就是体现公平原则,同时由于实行煤炭生命周期环境成本的统筹计算,因此便于从宏观上了解煤炭使用的环境成本。但是,也正因为实行统筹计算,工作量相当大,加大了在实践中应用的难度。但无论如何,其在理论上的意义是不可磨灭的。
二、煤炭流转角度的环境成本分配方法
煤炭流转角度是相对于煤炭生命周期角度而言的。煤炭流转角度的环境成本分配是指将煤炭生命周期中各主体视为煤炭流转的一个阶段,各阶段产生的环境成本由该阶段主体承担的一种环境成本分配方法。这种环境成本分配方法实行各主体独立核算的制度,减少了工作量,便于在实践中实施。但该方法没有考虑企业承担的环境成本应当与环境成本为企业带来的利益相对等的原则,具有一定的不公平性。
三、我国环境成本分配方法及评价
目前,我国实行煤炭流转角度的环境成本分配方法。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二点。第一,我国市场化水平较低。由经济学理论可知,在市场化高度发达时,商品价值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所愿意支付的价格。我国市场化水平较低,仅依靠消费者无法正确确定煤炭和电力的价格,由此容易造成环境成本在煤炭企业与火电企业之间的扭曲分配,不利于我国的现代化进程。因此,我国政府对煤电价格实施管制政策,以合理确定煤电价格,正确分配环境成本。煤炭流转角度的环境成本分配方法有利于政府实施煤电价格管制政策。第二,煤炭流转角度的环境成本分配方法工作量少,便于实施。然而,随着云计算的兴起,煤炭生命周期角度的环境成本分配方法将会以其公平性和系统性得到重视。
参考文献:
[1]环保部环境规划院.2013.《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技术方法与政策体系研究报告》(摘要).见http://www.csteelnews.com/sjzx/xybg/201308/t20130806_209909.html.
[2]张首楠.产品生命周期理念下的环境成本控制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2(28).
[3]叶霞.基于生命周期视角的企业环境成本探析[J].财务通孔,2010(23).
[4]王含春,李孟刚.我国电力产业价格规制改革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12.
[5]谭忠富,等.我国电力产业价格链设计理论及方法[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11.
作者简介:彭帅旗(1991-),男,河南省商丘人,從事环境会计方向的研究。
胡一洪(1991-),男,四川省宜宾人,从事环境会计方向的研究。
崔太峰(1990-),男,河北邢台人,从事环境会计方向的研究。
基金项目:该论文是201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我国煤炭企业的环境成本管理体系创建”(201210290081)的部分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