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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妖蛾子】
传说中,飞蛾是地狱的使者。
每当夜幕降临,它们就会循着死亡的气息,挥舞着支棱棱的鳞翅,寻找垂危将死之人。它们悄无声息地落在他们的额头上,抖动着肥硕的下腹,吸走他们的灵魂,并将他们带往地狱。
也许,传说并不可信;也许,蛾子们是无辜的。可谁让它们的腰那么粗、肚子那么大、翅膀那么难看?谁让它们不小心翼翼地收起丑陋的模样,还偏偏喜欢到处扑扑飞飞,胡乱抖落翅膀上的灰粉?
飞蛾中,最令人作呕的,应该是舞毒蛾了吧?每年七月,当虫蛹羽化,雌蛾们披着灰白色的翅膀,懒洋洋地趴在树干或墙壁上,而暗灰色的雄蛾们则成群结队地飞舞在上空,如打了鸡血一般横冲直撞。
若是普通的舞毒蛾也就罢了,虽说面目可憎,但个头不大,只要不捏起它们的翅膀凑到鼻尖前仔细打量,倒也不至于令人心生恐惧。可幺蛾岛的舞毒蛾就不一样了,它们的体型是普通舞毒蛾的数倍,展翅高飞时犹如天鹏一般,肥嘟嘟的腰肚上顶着茶褐色的脑壳。即便在很远的距离,也能看到它们毛刺刺的触角,毛刺刺的唇颚,毛刺刺的……
单是想象一下,都令人毛骨悚然。
每年七月末、八月初,大量的巨型舞毒蛾从四面八方向幺蛾岛汇聚而来,岛屿四周的海域上空,遮天蔽日,或灰褐或灰白的翅膀互相碰撞着,发出巨大的声响。稻谷大小的粉末沸沸扬扬地落进海里,无数鱼虾翻着肚皮飘上海面。
大批的巨型舞毒蛾吸引了更大批更巨型的黑瘤姬蜂,黑瘤姬蜂又引来超巨型海鸟,超巨型海鸟又招惹来超、超巨型的海蛇。一时间,舞毒蛾、黑瘤姬蜂、海鸟、海蛇,密密麻麻地在海天之间互相蚕食,搅成一团,裹云卷浪,天昏地暗。
因此,自七月末起直至中秋,幺蛾岛附近海域的渔民都会集体逃往内陆避难,而幺蛾岛的居民,也各自封门锁户,藏进提前挖好的暗道里。
中秋之夜,逃过劫难的蛾子们拼死扑向幺蛾岛,而次日,岛上就会铺天盖地趴满了舞毒蛾的尸体。
于是,岛上的男女老少纷纷从地道里爬回自家院落。他们用扫帚将巨型舞毒蛾抖落的粉末扫进麻袋,抛进小岛中央的炼炉中,提炼出黄灿灿的金粒儿;他们将舞毒蛾们的翅膀折断,打磨成各种兵器,这些兵器不但锋利无比,而且轻如蝉翼。最可怕的是,它们还含有剧毒,哪怕只是被它们划破皮肤,也会瞬间死亡;他们将舞毒蛾那粗壮肥美的身体煮进沸腾的药水里,熬制成油腻腻的、具有美容功效的舞蛾膏。舞蛾膏会被装进精美剔透的琉璃瓶里,一部分当作贡品献给皇宫妃嫔,另一部分则高价卖给名媛贵妇。
除此以外,幺蛾岛附近海域的渔民们也会捞到许多好处:被毒死的鱼虾们可以提炼出名为“舞毒”的毒药;黑瘤姬蜂的那半透明的薄翼碎片可以做成点缀在华服上的亮片;海鸟的一片巨羽就能做出一条价值百金的绒被;而最珍贵的,就属在乱战中死去的海蛇,它的鳞皮和筋骨,都是万金难求的补药。
没有人知道那些巨型舞毒蛾从哪里飞来,也没有人知道它们为什么要飞往幺蛾岛,更没有人知道它们怎么会在一夜之间全部死去。
人们只知道,那些丑陋的妖蛾子,会给他们带来无与伦比的财富。
【第一章 巨柿林】
………………………………………{1}
墨玉又回来了。
就像往年一样,他轻飘飘地落在巨柿林中央的老木桩上,宽大的黑袍上点缀着两排银白色斑点,长袖迎风飘起,仿若一只美丽的玉带凤蝶在明黄色的柿子花间翩翩起舞。
巨大的毛毛虫们从林子里探出头,纷纷爬到木桩下。它们翘起前肢,直勾勾地盯着他的脸。墨玉的脸也好看,皮肤黑亮,眼睛细长,鼻梁高挺。他的嘴角总是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容,眉目间隐约带着阴郁的贵族气质。
毛毛虫们激动地大叫着:“墨玉!墨玉!墨玉!”
千百年来,巨柿林里曾孕育出无数条色彩斑斓的毛毛虫,红蓝相间的皮肤外,笼着一层彩色的绒刺,特别漂亮。可是,这些美丽的毛毛虫,最后全都变成了灰不溜秋的蛾子,就算幻化成人形,也是又土又丑的模样。
墨玉呢?
墨玉是巨柿林的传奇,关于他的故事,每条毛毛虫都耳熟能详。
墨玉刚刚孵化时,只是一条恶心的暗黑色毛毛虫。后来他离开了巨柿林,破茧成蝶,出落成如今这般标致。既然连墨玉那么丑陋的毛毛虫都可以变成王子,那么它们这些天生的“美人坯子”为什么反而要变成难看的蛾子?
除了长相之外,墨玉与它们最大的不同是:他离开了巨柿林!
对!墨玉成功的关键,就是离开巨柿林!
“今年的柿子花粉尤其美味,”每年夏初,墨玉都会回到巨柿林,用这句俗套的开场白开始他的演说,“天界的仙人们一定十分喜欢!”
毛毛虫们欢呼雀跃,好像是它们培育了那些妖娆盛开的柿子花。天知道若不是仰仗着这块风水宝地,巨柿林早已被这群只会啃树叶的家伙们害得寸草不生。
“你们甘心一辈子在巨柿林做一个土里土气的乡巴佬?还是愿意像我一样,成为天神的使者,拥有迷人的外貌、受万众敬仰?”墨玉的陈词滥调百听不厌,毛毛虫们群情激昂,跃跃欲试。
“去幺蛾岛吧!”墨玉的双臂幻化成巨大的翅膀,黑色鳞翅上的白色斑点,犹如点缀在夜空的明星,“只要在中秋之夜赶到幺蛾岛,只要在幺蛾岛得到圣光的照耀,你们就能得到神的指引,成为令凡人战栗的引灵使!”
嘭!嘭!嘭!
毛毛虫们就地施展变身术,它们以墨玉为蓝本,纷纷幻化成人形——没办法,它们唯一见过的“人类”,就是墨玉。
毛毛虫们头脑简单,资质又差,它们之所以具有灵识,完全是因为这片土地和巨柿林的滋养。因此,它们那点低微的、未经雕琢的变身术效果,简直如马戏团的小丑一般令人发笑。
墨玉当然不会笑,他仍摆着一副又酷又拽的面孔,翘起大拇指,对着巨石下那群缺胳膊少腿又黑又胖几乎看不出人形的“人类”称赞道:“好样的!但你们要记住,神仙不是人人都能当的!要想成为引灵使,就必须做好排除万难的准备,必须有牺牲性命的觉悟!” “吼嘿!吼嘿!吼吼嘿!”毛毛虫们满腔壮志,向巨柿林外爬去。虽然勉强变成了人类,但若要这些没骨头的东西直立行走,还是大有难度的。
“站住!你们这群没脑子的家伙!不要去!”一只灰白色的巨蛾从天而降,挡在队伍前面,它挥舞着毛刺刺的腹足,大叫道:“墨玉是骗子!难道你们还没发现吗?那些走出巨柿林的毛毛虫们,从来没有回来过!”
“那又怎样?”一个长着五对手足的毛毛虫昂起头,瞪着黑溜溜的眼睛,“成了引灵使,当然不会再回到这个鬼地方啊!”
“凡是走出巨柿林的毛毛虫全都死了啊!”灰白色巨蛾大声道。
“当然啊,不拼上性命,怎么能成为神仙呢?我们已经做好了牺牲一切的准备!”另一个人面虫身的家伙反驳。
这时,墨玉优雅地张开双翅,飘舞在上空,“哎?这不是念念吗?看吧——”他高抬着下巴,指着那只被称为念念的飞蛾,“看看念念这副令人作呕的嘴脸!它就是最佳的反面教材,没有勇气跨出巨柿林的懦夫,一辈子只能像它这般丑陋!”
“吼嘿!不要!我们不要这样窝囊一辈子!”毛毛虫们推开念念,大步向前。
“你们不要痴心妄想了!我们从出生那一刻起,就已经注定一辈子都只能是蛾子!”念念的声音淹没在毛毛虫们激昂的吼声里。
“你说得没错,”待到毛毛虫们远去,墨玉傲然落在念念身旁,“蛾子就是蛾子,就算再勉强插上蝴蝶的翅膀,也仍是烂蛾子!”
念念垂下眼,躲到树干后面,幻化成一个肥嘟嘟的白衣少女,蛾眉螓首,憨态可掬,比那些毛毛虫们像样儿多了。但即便如此,她还是不敢和墨玉站在一起。
“为什么要把所有人都推向死路?”念念扬眉质问。
“死路?”墨玉凝神望着毛毛虫们的背影消失在巨柿林的尽头,“也许确实是死路吧!它们中的大多数,要么被猎妖师们捕获,要么被人类猎杀,要么会迷失在凡尘的烟火中,只有极少数能抵达幺蛾岛对面的化羽城。它们将在化羽城蜕变成飞蛾,然后,或死在海浪里,或葬身于更可怕的巨兽之口。在这成千上万的毛毛虫中,也许只有百分之一能抵达幺蛾岛,可在那里等待它们的,将是更加可怕的考验……”
念念怒道:“你恨我就冲我来好了,不要连累其他人!无论怎么说,巨柿林也是曾养育过你的土地!”
墨玉淡然一笑:“正是因为我感激这片给予我灵识的土地,所以,我才希望大家能和我一样,体验完全不同的生命历程!”
说罢,墨玉化成玉带凤蝶,飞上天空,“已经一百多年了,你的父母、兄弟、姐妹、族人纷纷离你而去,踏上改变命运的征途。念念,你真的不寂寞吗?你真的甘心一辈子做一只妖蛾子吗?你真的不想知道外面的滚滚红尘是如何香艳诱人吗?你真的不想弄明白幺蛾岛到底有没有天神吗?你甘心吗?真的甘心吗?”
念念确实有点不甘心。
可是,如果走出巨柿林,就等于失去了这片土地的庇佑,而那样的结果可能是……死!
石缝里,新的虫卵正在慢慢孵化,念念趴在柿子树的树干上,抬眼望了望远处飘来的浮云,轻轻闭上眼睛。明年,又将有一大批毛毛虫被墨玉蛊惑……
也罢!死就死吧!
………………………………………{2}
从巨柿林到幺蛾岛对岸的化羽城,沿途有不少城镇。每年六月到八月,就是这些地方最繁忙的时节。他们高价请来猎妖师,在街市和荒野布下天罗地网,专门诱捕落单的毛虫怪们——没有人能阻止成群结队的毛虫怪,即便它们头脑简单、神经大条,但当它们因坚定的、改变命运的意志而聚集在一起时,就算是广法寺最有修为的德引大师,也无力阻挡数以万计的巨大的毛虫怪。
它们像一架庞大的碾压机,一路“吼嘿吼嘿”地尖叫着,所到之处,只剩下一片荒芜。
虽然如此,沿途的城镇仍因它们每年一次的大迁徙而变得生机勃勃,只要能猎捕到一两只毛虫怪,就能获得巨额的财富。就算运气不好一无所获,毛虫怪们留下的粪便,也能肥沃一方土地,给来年带来更好的收成——它们的身体的每一寸,都蕴含着那巨柿林的灵气。
念念比那些毛虫怪们聪明一点,她昼伏夜出,白天时幻化成人形躲在客栈里睡觉,到了晚上才敢循着毛虫怪们的气味儿,小心翼翼地赶路。
一路上的惨象,更令她坚定了去幺蛾岛的决心!只有揭开幺蛾岛的真相,才能让她和她的同族,永远摆脱这场无休止的集体自杀。
落单的毛虫怪们,要么被猎妖师装在笼子里,像调教宠物一样,令它们摆出各种可笑的造型哗众取宠;要么就被猎杀,将尸体悬挂在店铺中,就算是看一眼也要收一串钱;更惨一些的,被提前埋在泥土中的地刺割肠破肚,连个全尸都没有。
就这样,念念走走停停,逐渐被毛虫怪大军远远落下。终于,在连续几天的暴雨之后,她彻底失去了它们的气息——这座城的商店里,没有毛虫怪的尸体;这座城的闹市中,也没有毛虫怪的滑稽表演;这座城的人们,根本没有人见过毛虫怪,那些硕大的毛毛虫只是说书人口中的传说而已;甚至,这座城的夜晚,连可供她辨别方向的月光也没有,只有璀璨的火光在夜色中熠熠生辉。
那火光就在不远处,柴火发出“噼噼啪啪”的声响,散发出柿子树的清香。
呵,想必是用柿子树的枝干燃起的火把吧?
在这遥远的异乡,也有柿子树吗?念念恍然回到自己还是一条毛毛虫的时候。
那时,墨玉也是一条毛毛虫。他如今的冷傲,恰是源于彼时的自卑。
想想都觉得好笑,那是多么丑的一条毛毛虫啊!黑褐色的身体上印着单色斑纹,像鸟屎一样趴在肥美的柿子树叶上。因此,他那时的名字并不叫墨玉,而是叫“鸟粑粑”。
当其他毛毛虫们大快朵颐的时候,它只是小口小口地啃食着叶子的边缘,那惺惺作态的做作样儿愈加令同伴反感。后来,即便他的皮肤变成了墨绿色,比以前稍微好看了点,但和其他色彩斑斓的毛毛虫相比,他仍是那么特立独行。
没有人愿意和墨玉在一起,甚至连被他沾过的枝叶,大家都会远远地绕开。每每夜深人静,当雄性舞毒蛾在夜色中翩翩起舞时,墨玉都会躲在背光处暗自落泪。 “你哭什么?”念念是唯一一条肯与他说话的毛毛虫。
“我怕……”墨玉低声说,“我怕自己永远长不大,我怕自己永远都是一条毛毛虫……”
“那你就多吃点啊!你的食量太小了!不要担心柿子树会被吃垮啦,今天被吃掉的叶子明天就会很快长出来的!”念念说。
“可是,我不明白你们为什么那么能吃,其实我每天都在很努力地吃啊!”墨玉说着,又勉强啃了一片叶子,它仰头看着飞舞的雄蛾们,“你说,我到底能不能长出那样的翅膀?”
念念想了想,说:“不能!”
墨玉黯然蜷缩到叶子下面,“果然,我是一条废虫……或许,我根本不是毛毛虫,而是一坨真正的鸟屎?”
“白痴!鸟屎会像你一样不断长大吗?”念念用肥硕的身躯拱了拱他,压低了声音说,“告诉你个秘密吧,我见过你的母亲。虽然她来到巨柿林时,我还是一只刚刚孵化的幼虫,但我清晰地记得,她和这里的每一只蛾子都不一样。”
墨玉猛地僵直了身子,问:“她什么样?”
“她的翅膀就如剔透的墨玉一样好看!”说着,念念看了看他,“以后你就叫墨玉吧,因为总有一天,你会长出像你妈妈一样美丽的翅膀,比巨柿林任何一只飞蛾都好看的翅膀!”
“嗯!”墨玉开心地点点头,“就叫墨玉,比‘鸟粑粑’好听多了!”
柿子树的香味儿越来越浓郁了,在熊熊燃烧的火光里,隐约映出墨玉俊朗的那脸庞,念念觉得浑身发烫,就像墨玉第一次回到巨柿林那天一样。
那天,她躲在粗壮的柿子树后,偷偷望着他。他用那样淡然的神情、那样不经意的语调,讲述着毛毛虫们做梦都无法想象的传说。那一刻,她觉得自己的心、身体和灵魂,全都燃烧起来……
“快把火浇灭!万一烧死就赔大了!”远处有人惊呼。
念念猛然回过神儿,周遭的城市和街道突然消失了,她发现自己身处旷野,而身体不知何时被打回原形,黏在一个巨大的灯笼上。
………………………………………{3}
大灯笼里散发出浓郁的芬芳,初闻时沁人心脾,但闻得越久,念念越觉得头昏脑涨,四肢无力,就连灯笼罩外那薄薄的一层虫胶也无法挣脱。
就在这时,一个小和尚和一个小道士跑到灯笼旁,对着她指指点点。
“好大的蛾子啊!”小道士凑上前看了看她,顿然打了个激灵,“哎呦妈呀,世界上怎么有长得这么恶心的东西!鸡皮疙瘩都被吓碎了!”
小和尚得意道:“厉害吧?你若肯做我的保镖,我就把这盏诱蛾灯送给你。这一路上,只要有早熟的毛虫怪羽化成蛾子怪,都逃不过诱蛾灯的诱惑!这可是我们花家祖先从一只超级厉害的妖怪嘴里套出来的独家秘籍,别人可是做不出来的!等到了化羽城,我再把诱蛾灯的制作方法传授于你。从此以后,你每年都可以轻易猎捕到很多大蛾子,就算专门卖灯笼也能大发一笔横财!”
小道士摸着下巴看了看小和尚,又看了看大蛾子,犹豫不决。
小和尚继续怂恿道:“等你有了钱,还怕拜不到厉害的师父吗?到时候,说不定连九思天师都会从坟墓里爬出来,磕头求着收你当徒弟呢!”
“谁要拜他?!”小道士急忙摆手,随即,他下定决心道,“也对,有钱能使鬼推磨,何况是拜师父?好吧,成交!不过丑话说在前头,现在这盏诱蛾灯已经是我的了,所以这只蛾子也是我的,一会儿卖了钱,一分都不会分给你!而且……”小道士咬着拇指想了想,补充道:“我会一直保护你到化羽城!只不过,这事儿千万别被别人知道,不管怎么说,我玄乐也是堂堂玄门弟子!如今,和尚竟然成了道士的主顾……传出去太丢脸了!”
小和尚讪讪地笑道:“我,花尽,不仅是享誉江湖的《妖谱》传人,而且还是猎妖师联盟盟主德引大师的亲传弟子!现在却落得让一个小道士保护的境地,我才是丢脸的那个好吧?”
“既然如此,那咱俩就假装是朋友好了!”小道士勾住小和尚的脖子,“不过要约法三章!第一,你不许故意招惹是非给我添麻烦!第二,我只护送你到化羽城不负责帮你找钱小串!第三,就算假装是朋友,你该给我的报酬也一分不能少!”
花尽点头同意。
于是玄乐背起大灯笼,带着花尽向最近的城镇走去,他乐颠颠地说:“听说活的更值钱!”
念念想起毛虫怪在街市上的境遇,奋力扑了扑翅膀,哀求道:“求求你们!现在就杀了我,我宁愿死也不要成为玩物!”
“啊——”玄乐尖叫一声,猛地将背上的灯笼甩出去,然后跳到花尽身后,紧紧抓着他的衣服,颤声道,“说、说话了!蛾子说话了!”
花尽一根一根地掰开他的手指,将他推到前面,鄙夷道:“有什么大惊小怪的?这种状况下,应该是你站出来保护我的吧?前些天看你在月光山挺能干的啊,那么多皿妖你都敢跳出来逞英雄,怎么现在看到一只半死不活的妖蛾子就吓成这样?”
玄乐斜眼瞄了瞄躺在地上弹蹬腿儿的大蛾子,只觉得连五脏六腑里都冒出鸡皮疙瘩来,“皿妖比它好看啊!而且,当时还有很多法力高强的猎妖师躲在暗处,我知道他们不会见死不救才敢跳出来的啊!可现在不一样,现在只有我一个人!你懂吗?只有我一个人啊!我还从来没有独自面对过妖怪欸!”
“喂!你说实话,你到底有没有抓过妖怪?”花尽叫道,“你该不会是骗子吧?你和我一样根本不会法术对不对?”
“我当然会法术啊!”玄乐跳起来。
念念努力抬起头,望着在不远处斗嘴的小和尚和小道士,心想,这就是人类的吧,万物之灵,比墨玉还高高在上的物种。
与墨玉的刻意冷傲相比,他们连姿态都懒得做。她的生命,她的挣扎,她的痛苦,她的怨恨和她的执念,他们全都不屑一顾——不是故意不屑,而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
没有人会在乎一只蛾子的生死。
在这个热浪滚滚的夏夜里,她在他们充满友情的打打闹闹里垂死挣扎。
也不知过了多久,她看到花尽大步向自己走来,夜风卷起他的衣袖,露出红绳串起的十枚铜钱。用钱串当手链?应该是个贪财的人吧? “你还好吧?”花尽打开水壶稍微冲洗了一下诱蛾灯灯罩上的虫胶,将她小心翼翼地拖到地上,关切地问,“你会说话、会求饶、有灵识,你是妖,对不对?”
念念用翅膀挡住毛刺刺的脸,努力让自己幻化成人形。她明知这是自己逃生的最佳机会,却用最后的法力做了这么无聊的事。
她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死,也要死出个人样儿来……
【第二章 化羽城】
………………………………………{1}
“你脑子进水啦?”玄乐将花尽拉到一旁,低声说道,“说好了我要拿它卖钱的,你该不会因为它变成个女人就怜香惜玉了吧?”玄乐边说边瞄了一眼念念,“而且,就算变成女人也毫无魅力可言,你的口味也太重了吧?”
花尽轻轻摸了摸腕上的钱串,说:“我给你制作诱蛾灯,是因为铺天盖地的毛虫怪和飞蛾怪毫无人性可言,它们只是出于本能奔向目标,虽然能给沿途的城镇带来财富,但是也害死了不少来不及躲避的百姓。可是念念不一样,她有名字,有思想,有灵魂,明事理,辨是非,她和钱小串一样,都是有爱有恨有感情的!她们只是和我们的身体结构不一样而已,你若把这样的她拿去卖钱,那和人贩子有什么区别!”
玄乐愤愤道:“那就让它自生自灭好了,干吗非要带着它!”
花尽从怀中掏出一把匕首,塞进玄乐手里,“算啦算啦,你还是杀了她吧!反正她处于昏迷中一时半刻也没有自保的能力,还不如杀了她来得痛快!”
玄乐握着刀愣了愣,反问道:“干吗要我去杀?”
花尽道:“因为你是我保镖啊!因为你不愿意带她一起走啊!”说着,花尽将玄乐推到念念身边:“就当是做好事了,反正她也不是人!”
玄乐咬着牙举起刀,故意不去看念念的脸。湿热的夏夜令他喘不过气,豆大的汗珠啪嗒啪嗒地渗入泥土。“可恶!”玄乐突然将刀抛到一边,“好吧!我同意带她一起走!”
花尽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从你在月光山奋不顾身跳出来那一刻,我就知道你和别的臭道士不一样!”
玄乐道:“不过我有个条件,让她离我远一点!蛾子就是蛾子,就算幻化成人形,也觉得莫名恶心!”
花尽摊摊手:“那怎么行?她现在昏迷着,你得背她走啊!”
玄乐吼道:“凭什么让我背!”
花尽一脸无辜:“因为你不舍得杀死她啊!你若杀死她,自然就不用背了!”
就这样,一个和尚,一个道士,还有一只妖蛾子,一起踏上了前往化羽城的旅途。
事实证明,花尽的决策相当明智——念念恢复健康之后,不但成为他们的保镖,而且每到夜晚,就会化身成巨大的飞蛾,载着花尽和玄乐翱翔夜空,着实省了不少脚程。
………………………………………{2}
“咳咳咳!这些粉尘会毒死人的!”玄乐大叫道。
“舞毒蛾只有在受到攻击或攻击敌人时,鳞翅上的粉末才具有毒性,平时没事的。”念念边说边故意用力抖了抖翅膀。
“讨厌啦!为什么我感觉自己正在骑着一只会飞的大蛆?好想吐啊!”玄乐哀号。
“别吐!挺住!”花尽猛地捂住玄乐的嘴,然后按住他的咽喉向下撸,“咽下去!”
“啊!”念念突然尖叫一声,身体剧烈抖动着,“什么东西,好烫!”
花尽急忙抬高手腕,“对不起,我的钱串不小心碰到了你的翅膀。”
“天哪!”念念惊呼道,“那么烫的东西,你怎么还戴着?”
花尽摸了摸已然被烫得通红的手腕,低声说:“就算它蚀入我的骨髓,我也不会取下来……”
念念道:“想不到你这么爱钱……”
玄乐实在忍不住,插嘴道:“他不是爱钱,是爱钱小串!”
“钱小串是谁?”
“一只铜钱妖,花尽腕上的那串铜钱,就是钱小串的身体。”玄乐很八卦地讲道,“花尽有个宝贝,名为《妖谱》,其中记载着各种妖怪的详细资料,无论是猎妖师还是妖族,都想将它据为己有!”
“咦?那不是很简单的事吗?花尽好像一点法力都没有啊!”念念转头看了看花尽,“他根本就没有自保能力,就连我这个只修炼了一百多年的妖蛾子都能一手捏死他呢,何况是……”
玄乐打断她,“哎呀,他现在是很弱啦,但是以前很强的哦!因为那本《妖谱》本身就具有灵力,谁都伤不了他,所以他就被娇惯成温室里的小花儿啦,除了动动笔杆子之外,啥都不会干!”
“那么钱小串呢?是一只很强大的妖怪吗?”念念继续问,“一定很漂亮很厉害吧?”
“其实和你差不多啦,一只由十一枚铜钱幻化而成的无名小怪,每天做着白日梦,希望能修炼成妖,被花尽载入《妖谱》。后来机缘巧合她被浸泡在仙草露中,终于变成妖!可惜之后没多久,就为了救花尽被打得元神俱散,身体也散落四方。”
“然后呢?”
“然后花尽只找到了十枚铜钱,还差一枚。等十一枚铜钱凑齐了,钱小串就可以复活了!”玄乐讲得兴致勃勃,“前段时间呢,他误以为月光浆可以令钱小串复活,结果差点儿命丧月光山,幸亏我和我的道友们出手抢救,他才捡回一条小命!从此以后,他对我敬仰之情就如长恨歌一般延绵无绝期,死缠烂打求我做他的保镖,帮他到化羽城去找那最后一枚铜钱!”
“为什么他知道那最后一枚铜钱在化羽城呢?”
“因为他那个什么都没教过他的师父,曾在钱串上施法加持,花尽距离第十一枚铜钱越近,钱串的热度就越高。”说着,玄乐推了推花尽,问道,“我说得没错吧?”
花尽耷拉着脑袋,隐约发出轻微的鼾声。
念念小心翼翼地放慢了速度,心想,是装睡吧?
别人口中那段轻描淡写的故事,却是自己生命中最刺骨的悲伤。所以干脆不说,不想,不听,任凭那个故事演化成无数个版本也从不辩解、不纠正,假装往事随风,假装自己毫不在意,假装那是别人虚构的传说。 也许,每个人的灵魂深处都有一个无法言说的故事,念念也有。
当然,那个故事与墨玉有关。在墨玉被驱逐出巨柿林的那个晚上,念念杀死了墨玉的母亲——一只漂亮到令人垂涎的玉带凤蝶。
当时,念念还是一只肥美多汁的毛毛虫。
那夜,她听到巨柿林的叶子们发出“哗啦啦”的声响,她看到一只巨大的玉带凤蝶在夜空中飞舞,乌黑的翅膀泛着星芒,仿若被圣光笼罩着的天使。
念念想都没想,迅速爬到树梢,拱起身子,猛地凌空而起,砸向那只美丽的玉带凤蝶。她胖,但不笨拙,这招“千斤压顶”她练过很多次。练习时,很多毛毛虫都笑她无聊,连她自己都觉得这招挺二的,但没办法,身为拥有体重优势的毛毛虫,她只能学会这一招。
她之前被同伴们嘲笑的练习,就是为了这一刻!她肥硕的身体在夜空中划出一道美丽的抛物线,她重重地砸在玉带凤蝶的身上,她蠕动着身躯将她碾压成一团模糊的黏液。
那一刻,她知道,自己与墨玉之间的情义,永远结束了。因为这只玉带凤蝶,就是他朝思暮想的母亲。
墨玉的妈妈死了,美丽的翅膀逐渐失去光泽。
念念觉得惋惜,为那对翅膀惋惜。于是,她做了一件可耻的事——她在泥土里打了个滚儿,然后轻轻扯下那对不属于她的翅膀,用烂泥将它们固定在自己肥大的身躯上。
墨玉正好目睹了这诡异而滑稽的一幕。他看了看凤蝶被砸入稀泥的腰肢,又看了看念念身上那对极不相称的翅膀,突然疯了一样向她冲过去,嘴里大喊着:“她是来接我的对不对?她是来找我的对不对?你这丑陋的蛾子!恶心的烂蛾子!就算你插上再美丽的翅膀,也永远都只是蛾子而已!”
墨玉的叫声引来了越来越多的毛毛虫,他们本就排斥他,如今见他竟然攻击巨柿林最受欢迎的毛毛虫,当然不会袖手旁观。
于是,墨玉被驱逐出了巨柿林,几十年都没有再出现过。
直到当年的毛毛虫们变成了飞蛾,离开了巨柿林,直到柿子林逐渐淡忘了当年的往事,他才在柿子花盛开的季节,以“帮助天神采集花粉”的名义,重返巨柿林。
从此,巨柿林的毛毛虫们有了梦想,一个将它们引入死亡的梦想。
………………………………………………………{3}
由于念念的帮助,花尽和玄乐终于在八月十五早晨赶到了化羽城。
当时,城中已经闭市,各家各户都已经收拾好行李,逃难的车流绵延百里。
城外的小树林中挂满了巨大的虫茧,虫茧散发出的暗黄色的毒气,令树林四周方圆十里,鸟兽尽绝,草木不生,根本无法靠近。今夜,毛虫怪将破茧而出,飞向传说中的幺蛾岛,犹如朝圣一般。
“还是找不到吗?”念念担忧地看了看花尽的手腕。
花尽摇摇头。
此时此刻,他腕上的皮肤已经被钱串烫得皮开肉绽,幸而串起铜钱的红绳是《妖谱》的装书线,本来就具有几分灵力,若是普通的绳子,只怕早就被烧断了。“疼吗?”念念问。
“我希望更疼一些,”花尽说,“越疼,说明我距离她越近。” 花尽凝神,仔细品啜着源于腕部的剧痛,一点一点地调整方向,穿梭于街巷之间,寻找那最后一枚铜钱的位置。
念念愣愣地望着他的背影,这句话好帅!这才是爱情吧?真好,人世间有他这样的人,真好。
“钱小串不在城里,”花尽望着化羽城的西门,“在海的另一边,幺蛾岛。”
“喂!”玄乐突然扯了扯念念的胳膊,“你的脸!”
“什么?”念念一回头,只见大街上的人们尖叫四散。
“妖怪!有妖怪!”
“妖蛾子!妖蛾子进城了!”
念念抬手摸了摸脸,这才发现脸上毛刺刺的,眼球变大凸起,差点儿就现了原形。她急忙捂着脸蹲下来,努力让五官恢复人形。
晚了。
“不是蛾子怪,是妖!”几个道士从街边的茶铺跳出来,挥舞着拂尘,将花尽三人围在中央,从他们的架势看,应该全是经验丰富的猎妖师。
“玄乐,上!”花尽将玄乐推到前面,“你不是想成为很厉害的猎妖师吗?机会来了!打败这几个人,你就可以扬名立万了!”
“你当我是白痴啊!”玄乐嘀咕着瞪了花尽一眼,硬着头皮走到那几个猎妖师跟前行了礼,讪笑道,“几位前辈误会了,这只妖蛾子是我路上抓的,已经被我驯化得像宠物一般听话了,绝对不会伤人的!”
“妖怪也能驯化?”猎妖师们将信将疑。
“当然当然,不信你们看!”玄乐背过身,对念念使了个眼色,然后胡乱舞了几下拂尘,念道,“玄乐秘技!妖蛾显形!”
念念看了看围观的人群,又看看花尽,低头绕着衣角。
“显形!显形!!”玄乐冲着念念挤眉弄眼,低声道,“喂,配合一下,变成蛾子啊!”
“不要,我不是宠物。”她说,她不要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变成那么恶心的模样。
“哈哈哈!”猎妖师们大笑着。
“其实她只是心情不好啦!”玄乐无力地解释。
“心情不好?!我看是你这小道士被妖蛾迷惑了吧?你还真以为她是炕头上的懒婆娘,哄一声才肯动一下吗?”猎妖师们猥琐地打量念念一眼,“这姿色也忒差了点儿!”
“各位前辈,这只妖蛾确实已经被晚辈收伏,过几日就会带回广法寺。”花尽实在看不下去,双手合十、装模作样地走到前面,还煞有其事地念了句“阿弥陀佛”。其实他心里知道自己并非真心皈依佛门,只不过是德引大师厚爱,名义上收了他这么个弟子,免得他在外面被人欺负。
那几个猎妖师听花尽提到“广法寺”,又见他腕上戴着钱串,互相对视一眼,其中一个头目模样的道士大声问道:“难道这位小兄弟,就是德引大师新收的弟子、《妖谱》的传人,花尽?”
花尽喜上眉梢,心想师父是猎妖师联盟盟主,这几个道士怎么着也得给他老人家几分薄面吧?于是他急忙点头道:“正是。” “如此,就更不能放过你们了!”一个道士冷笑道。
“喂,前辈!你们要想清楚啊,得罪了德引大师可不是闹着玩的!”玄乐手忙脚乱地拔出长剑。
“只要有了《妖谱》,德引那老和尚还算个屁!”
“该死,早知道会闹成这样就不当你保镖了!”玄乐将花尽掩在身后,双手握剑,颤颤地乱晃着,对那几个道士吼道,“别逼我啊!大家都身在玄门,干吗要自相残杀啊!”
花尽轻轻拍了拍玄乐的肩膀,“算了别逞强了,我知道你打不过他们。”说着,他从怀中掏出一页纸塞入他的掌心,“拿着,这是诱蛾灯的制作方法。当初说好的,你只负责护送我到化羽城而已,如今你的任务圆满完成,就不要多管闲事了。”
说罢,花尽转头看了看念念,说:“趁着他们现在一心只想夺《妖谱》,你也赶紧逃吧,能飞多远飞多远。”
玄乐接过图纸揉成一团,摔在花尽脸上,大声道:“你小子装什么高尚,逞英雄这种事历来都是我的专长,你不要抢我戏份好不?”
念念也说:“在找到钱小串之前,你没有资格‘舍生取义’!”
就在这时,天空忽地一暗,一只巨大的玉带凤蝶俯冲而下,只见它侧身滑过街道,黑色鳞翅在地面卷起狂风,那几个道士担心风中有毒,急忙屏住呼吸,护住双眼。
是墨玉!
“快上来!”他伸出腹足,将花尽、念念和玄乐抛向后背,“抓紧了!”
墨玉的肚皮擦过地面,然后直直地飞向天空。
道士们气急败坏,无奈他们修行不够,不会飞行,只好气得干跺脚。
【第三章 幺蛾岛】
………………………………………{1}
墨玉将他们三人抛在海边的悬崖上,然后轻巧地落在地上,巨翅在身后竖起,化作墨色的长袍,与此同时,他的身体也化作人形,身材修长,眉目清朗。
玄乐忍不住啧啧赞道:“同样是鳞翅目虫妖,蝴蝶的境界就是与蛾子不同!”
念念深深低着头,小心地退开几步,生怕自己的丑模样污了旁人的眼。
花尽拍了拍念念的肩膀,宽慰道:“若我说,念念的变身术其实是最高明的。我的《妖谱》中记载着很多灵妖,他们幻化成人时,总是千方百计把自己弄得像画中人一般美艳。因为他们好容易修炼成人的模样,生怕自己不被当成人看。殊不知真正的凡人又有几个貌若天仙的?大多数人都是像念念这样的,平凡,但最有人样儿。”
“对啊!对啊!”玄乐向来没立场,附和道,“我们猎妖师寻妖时,基本就是看谁最好看就抓谁!”
念念咬着嘴唇,心中一片感激。随即,她抬眼看了看墨玉,小声说道:“谢谢你救我和我的朋友。”
“朋友?!他们只不过是把你当成交通工具而已!像你这样的人也配有朋友!”墨玉不屑地笑笑,“我刚才只是想救花先生,顺便搭上你罢了。”
说罢,他毕恭毕敬地冲花尽行了礼,问道:“您就是《妖谱》的传人,花尽先生吧?”
花尽不禁问道:“你该不会也是为了抢《妖谱》吧?”
“不,”墨玉摇摇头,“我只是想问问先生,《妖谱》中,有没有关于一只蝶妖的记载?她的名字叫闰星。”
花尽拨开滚烫的铜钱,将《妖谱》的装书线贴近额头,从中读取历年的资料,“闰星,人称玉带仙子,我的太爷爷遇到她时,她还是一只修行了八百年的蝶妖,只不过……”花尽忽然抬起眼,看着墨玉,“她是你什么人?”
“母亲。”墨玉说。
念念不安地颤抖着,扯了扯花尽的袖子:“别浪费时间在这种无聊的事上了,你不是还要去幺蛾岛找钱小串吗?”
“只是说几句话而已,耽误不了多少时间!”墨玉打断她,“而且,如果花先生肯如实相告,墨玉可以保证花先生能平安抵达幺蛾岛。”
“不要说!”念念突然大叫一声,也顾不得难看,瞬间化成巨蛾,将花尽抛上后背,扬起翅膀,快速向幺蛾岛的方向飞去。
墨玉怒道:“烂蛾子!念在当年大家做毛毛虫时的情分,我本不忍心亲手杀你!想不到你心眼儿这么坏!也罢,新仇旧恨,今日我们就一同算清吧!”
墨玉躬身化作巨蝶,正要追赶,却见玄乐死乞白赖地跳到他背上:“不要丢下我!我可是花先生的朋友哦!”
夕阳坠入大海,圆月升上树梢,树林里,有毒的雾霭正逐渐散去,毛虫怪们从虫茧中探出头,抖了抖翅膀,展翅盘旋在树林上空。很快,越来越多的飞蛾怪们破茧而出,乌压压一片,向海面席卷而来。
………………………………………{2}
“听墨玉的说辞,你们应该是朋友吧?” 花尽匍匐在念念背上,低声问道。
“嗯,在我们还是毛毛虫的时候。”念念黯然。
“因为你把墨玉当朋友,所以才杀死闰星的吧?”
“嗯。”念念点点头,敏捷地躲过迎面扑来的巨浪。
花尽转头看了看身后,墨玉载着玄乐紧追不舍,“你不想让墨玉知道她母亲的事?”
“嗯。”念念努力扑扇着翅膀,“蝶妖将虫卵洒下巨柿林的时候,正好被我偷偷看到了。我听到她笑着说,只要有一颗卵能成功孵化,她就可以吸取那条毛毛虫的汁液,成功续命百年。而她之所以选择巨柿林,也许只是为了让毛毛虫更加美味一点。你知道,墨玉就是那条幸运而又可悲的毛毛虫。自从我和他成为朋友之后,每天都很努力地练功,就是希望能在关键时刻派上用场。”
花尽长叹一声。闰星曾是很有名的邪妖,为了延长寿命,不惜使用残忍的禁术,用自己的后代的血脉来为自己续命。她施术续命时,也是法力最弱之时,因此才能被一条笨笨的毛虫怪“蓄意谋杀”。
“你不要告诉墨玉。”念念低声哀求,“我宁愿他怨我恨我,也不想让他知道他的生命只不过是母亲用来修炼的道具。他从小就是个自卑的孩子,这样残忍的真相很可能会彻底毁掉他。”
“嗯。”花尽点头,“念念,你和你的情义,即便在人类的世界,也难能可贵。” 念念轻笑道:“比你对钱小串那份执着的爱,我的情义差远了!”
就在这时,身后渐渐传来巨大的声响,只见墨玉拼命加速,越来越近,玄乐“咕哩哇啦”地大叫着:“快飞!快飞!快快快!”
墨玉疾速飞到念念身侧,喊道:“拔升高度!快!”
由于墨玉和念念各载着一个大活人,飞行速度难免不及刚刚羽化、精力充沛的飞蛾怪们,因此它们很快就追上来,“吼嘿吼嘿”地大叫着,互相碰撞着翅膀,飞向幺蛾岛。
紧接着,“嗡嗡嗡”渐行渐近,黑瘤姬蜂的大军从南面扑来,继而是海鸟的尖鸣,最后,三丈粗的海蛇在海中搅起巨浪。
墨玉一边躲着黑瘤姬蜂和海鸟的追击,一边大叫道:“喂!你不是猎妖师吗?搭把手!别只是瞎叫唤啊!”
玄乐紧紧抓着墨玉的背,终于说了实话:“其实我根本不会法术啦!入门时因为资质太差,师父不喜欢我,只让我扫扫地打打水,从来都没教过我本事,我这次出来,就是想寻一位肯教我又很厉害的师父!”
“想不到你这么没用!”墨玉猛然飞到念念上方,将玄乐甩到她的背上,喊道,“花先生!我说过我会保你平安抵达幺蛾岛,记住,你欠我一个真相!”
说罢,他幻化成人形,挥动着右臂自上而下顺时针画了一个圆圈,然后双手结印,飞身化作一圈乌亮的光环,笼罩在念念周围。
“我可不是在保护你,烂蛾子!”化成光环的墨玉冷冷地说,“你不过是又沾了花先生的光而已!”
“总有一天,我会成为了不起猎妖师,反过来保护你们!”玄乐觉得十分没面子,握拳发誓。
花尽敲敲他的脑门儿,“白痴!猎妖师怎么会保护妖怪?”
………………………………………{3}
他们刚刚飞到幺蛾岛附近的海域,黑瘤姬蜂、海鸟和海蛇们就纷纷停下脚步,像是在害怕着什么,它们慌乱地在原地打转儿,然后哀鸣着四散而去。很快,海面就恢复了平静,只有那些执着的飞蛾怪,仍坚定不移地向目标飞去。
花尽突然很佩服那些头脑简单的家伙,只要认定了目标就不会改变,哪怕明知会赌上性命也无所畏惧,勇往直前。
岛民们早已躲入地下,海岛上静籁无声。
念念精疲力竭地趴在海滩上,仰头望着半空的飞蛾怪们,问道:“它们要飞到哪儿?”
“圣光。”墨玉抬手指了指幺蛾岛的中央,那里正冒出冲天的火光,“哔哔啪啪”的声响远远传来,空气里弥漫着柿子树的清香。
“是诱蛾灯的香味儿!这场所谓的‘朝圣之旅’根本就是集体自杀!”花尽叫道,“念念,你不要去!玄乐,拉住念念,快!”说罢,他转头瞪着墨玉,问道:“墨玉,你到底在帮谁做事?”
“天神。”墨玉脸上波澜不惊。
“是我大意了!”花尽懊恼道,“我早就该想到是因为诱蛾灯的作用,幺蛾岛才会吸引如此大批量的飞蛾怪。”说着,他望着墨玉,目光凛然,“如果我没有猜错,你口中的天神,应该是一只海妖吧?根据《妖谱》记载,海妖最喜欢吸食飞蛾怪的灵魄,为此他还专门发明了诱蛾灯。后来他遇到了我家祖先,被载入《妖谱》。当然,同时被记录下来的,还有诱蛾灯的制作方法。”
“《妖谱》果然名不虚传!”墨玉道,“没错,这座小岛本身就是他浮在海面上的一小片脊背。他在这里沉睡了千余年,只有中秋夜之后的黎明才打个哈欠,顺带将飞蛾怪的灵魄吸入腹中。你们最好不要轻举妄动,免得吵醒他!”
念念虽然早就知道墨玉心怀恶意,但她没想到他年复一年地到巨柿林蛊惑毛毛虫们,只是为了帮一只海妖填饱肚子。她以为他是高高在上的神使,没想到,他竟自甘堕落到成为一只妖怪的奴仆。
花尽看了看念念,又看了看玄乐,无奈道:“凭我们这几只没本事的臭鱼烂虾,估计也没本事闹出什么花样儿来。玄乐,你陪着念念稍微休息一下,然后向回飞!墨玉,待到天亮时,若念念还活着,我就会告诉你关于闰星的事,所以你最好不要打什么歪主意。”
“那你呢?”玄乐问。
花尽垂头,钱串在夜色中发出忽明忽暗的红光,铜钱早已深深嵌入皮肉,“她在那里,”他指了指海岛中央的火光,“应该就在那盏巨大的诱蛾灯附近,我必须去找她!”
说罢,花尽大步向火光走去。
………………………………………{4}
在七夕之夜的那场人妖大战中,钱小串为了救花尽而被打回原形,十一枚铜钱散落四方,灵识随风消逝。当时,花尽只在战场寻得十枚铜钱,而那最后一枚落在一个小道士鞋袜的夹缝中,消失在人海。
后来小道士用这枚铜钱买了茶水,茶铺老板又将它串入新的钱串,买了大米,几经辗转,它流落到幺蛾岛。
幺蛾岛中央有一个巨大的炼炉,只有每年中秋夜才点燃一次。中秋过后,岛民们就会排队在这里提炼金粒。久而久之,这尊炼炉就被视作财富的象征,平日里常有一些梦想发财的人将绑了红绳的铜钱扔进去许愿。
那第十一枚铜钱就被用作此途。
此时此刻,花尽一边用手拨开横冲直撞的飞蛾怪们,一面爬向炼炉。
他望着这盏巨大的、结实的诱蛾灯,绝望地扑上去,试图在熊熊炉火中寻找最后的希望。
“你不要命了?”念念突然冲过来,死死拽住他。
“可是……钱小串就在炼炉里!”花尽攥紧拳头捶打着被烘烤得炽热的泥土,“我好不容易才找到这里……好不容易……”
“你还记得吗?你说,如果天亮时我还活着,你就会告诉墨玉关于他母亲的事。”念念按了按花尽的肩膀,展翅飞向夜空,“所以,如果我死了,那件事就会永远变成秘密,对不对?我们做个交易吧?我帮你找到钱小串,你替我永远保守那个秘密。”
“念念!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本意是想保护你,你快下来!”花尽急道。
“我知道你是想保护我,”念念微笑,“可我现在,除了墨玉之外,我还有更想保护的东西。那件东西不是你,也不是钱小串,而是你们之间的情义!” 念念没有说“爱情”,与那份疼入骨髓的情义相比,“爱情”太轻了。
她飞到高处,然后猛地扑到炼炉中,将其中的铜钱全部抛出炉外。
“钱小串在那些铜线里吗?”念念大喊。
花尽哭道:“没有没有!念念你别找了,你快出来!”
“还有最后一枚,一定是它了!”念念声音嘶哑,“糟了,它被熔粘在炉壁上,抠不下来!把你的钱串扔给我!快!我要撑不住了!”
花尽也来不及多想,摘下钱串抛入炼炉之中。
【尾声 不见欢】
………………………………………{1}
墨玉又来了,一袭黑衣,眸若星辰。
他清了清嗓子,像往年一样,轻轻说道:“今年的柿子花粉尤其美味……”
“吼嘿!吼嘿!”毛毛虫欢呼着。
“……传说中,飞蛾是地狱的使者!它们会循着死亡的气息,寻找垂危将死之人!然后,它们悄无声息地吸走他们的灵魂,带往地狱!这,就是引灵使!而你们中的一个,将在幺蛾岛得到神的指引,成为令凡人战栗的引灵使!”
“吼嘿!吼嘿!吼吼嘿!”
新的一年,新的一场充满死亡的朝圣之旅。只不过这一次,再也不会有一只丑陋的烂蛾子跳出来大声责备他了。
墨玉黯然飘落在树梢上,望着莫名的远方。
明明亲眼目睹她杀死了自己的母亲,可心里却总是替她寻找各种理由和借口,无论如何就是恨不起她,不但无法恨她,还忍不住总是帮她……
这种“无法相恨”的纠结,也许,是比爱情更沉重的情义吧?
不管怎么说,墨玉并没有欺骗毛毛虫们。
虽然它们中的大多数会成为海妖的梦中美味,但,它们中的幸运者,真的会成为引灵使。
………………………………………{2}
铜钱妖永远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块被乱七八糟熔炼在一起的铜片片,铜片的表面,隐约还能看到扭曲的刻纹。
“师父!你的加持咒太不科学了,差点儿害我变成残废!作为补偿,你必须帮我把铜片片变成钱小串!”花尽气喘吁吁地追赶着老和尚,边跑边脱下僧袍甩在地上,“我早就说过我不当和尚,就算勉强当了也会还俗的!师父!你别跑!”
德引大师被追得无处躲藏,干脆结束了这场充满了师徒之爱的打闹,板起脸正色道:“行嗔,十一枚铜钱既然已经收集完毕,那么钱小串重新回来只是时间问题。放心吧,我已将她放在巨柿林中修炼,那可是块风水宝地,不出三五年,她一定能重新修炼成人形!反正你也是要等她,不如安安分分当几年和尚,学几招真本事。”
“你没骗人?钱小串真的会回来?”
“真的!”
花尽仰起头,望着湛蓝的天空,暗自松了一口气。
其实他还没有做好与她重逢的准备,如果突然见面的话,要和她说点什么呢?
还是先缓一缓吧,有些感情,需要沉淀。
………………………………………{3}
玄乐仍是废柴猎妖师,他虽然穿着一身道袍,但既没有道观肯收留他,也没有人愿意收他当徒弟。
好在他就像那些头脑简单的毛毛虫们一样执着,他坚信只要有满腔热血,并坚持不懈地努力,就一定能成为名震寰宇的金牌猎妖师!
有一天,他遇到了一位宛若天神的玉面道人。
那道人呼风唤雨撒豆成兵,十分了得!
玄乐呼哧呼哧地追上去,没头没脑地跪下来就拜:“请大师收我为徒吧!”
道人面露愠色,正欲发作,却见一只灰白色的舞毒蛾从他衣袖中飞出来,附在他耳边说了句什么。道人盯着玄乐打量一番,说:“也罢,看在引灵使念念的面儿上,我就破例收个凡人徒弟吧!”
直到那时,玄乐才知道自己真的有狗屎运,竟然拜了个天神当师父!
………………………………………{4}
怀有强烈的执念,知道自己为什么扑向烈火的飞蛾,就会感动天神。
念念跟随着天神游历人间,但她再也没有回过巨柿林,更没有见过墨玉。
见了,反而无言以对。
不如不见。
传说中,飞蛾是地狱的使者。
每当夜幕降临,它们就会循着死亡的气息,挥舞着支棱棱的鳞翅,寻找垂危将死之人。它们悄无声息地落在他们的额头上,抖动着肥硕的下腹,吸走他们的灵魂,并将他们带往地狱。
也许,传说并不可信;也许,蛾子们是无辜的。可谁让它们的腰那么粗、肚子那么大、翅膀那么难看?谁让它们不小心翼翼地收起丑陋的模样,还偏偏喜欢到处扑扑飞飞,胡乱抖落翅膀上的灰粉?
飞蛾中,最令人作呕的,应该是舞毒蛾了吧?每年七月,当虫蛹羽化,雌蛾们披着灰白色的翅膀,懒洋洋地趴在树干或墙壁上,而暗灰色的雄蛾们则成群结队地飞舞在上空,如打了鸡血一般横冲直撞。
若是普通的舞毒蛾也就罢了,虽说面目可憎,但个头不大,只要不捏起它们的翅膀凑到鼻尖前仔细打量,倒也不至于令人心生恐惧。可幺蛾岛的舞毒蛾就不一样了,它们的体型是普通舞毒蛾的数倍,展翅高飞时犹如天鹏一般,肥嘟嘟的腰肚上顶着茶褐色的脑壳。即便在很远的距离,也能看到它们毛刺刺的触角,毛刺刺的唇颚,毛刺刺的……
单是想象一下,都令人毛骨悚然。
每年七月末、八月初,大量的巨型舞毒蛾从四面八方向幺蛾岛汇聚而来,岛屿四周的海域上空,遮天蔽日,或灰褐或灰白的翅膀互相碰撞着,发出巨大的声响。稻谷大小的粉末沸沸扬扬地落进海里,无数鱼虾翻着肚皮飘上海面。
大批的巨型舞毒蛾吸引了更大批更巨型的黑瘤姬蜂,黑瘤姬蜂又引来超巨型海鸟,超巨型海鸟又招惹来超、超巨型的海蛇。一时间,舞毒蛾、黑瘤姬蜂、海鸟、海蛇,密密麻麻地在海天之间互相蚕食,搅成一团,裹云卷浪,天昏地暗。
因此,自七月末起直至中秋,幺蛾岛附近海域的渔民都会集体逃往内陆避难,而幺蛾岛的居民,也各自封门锁户,藏进提前挖好的暗道里。
中秋之夜,逃过劫难的蛾子们拼死扑向幺蛾岛,而次日,岛上就会铺天盖地趴满了舞毒蛾的尸体。
于是,岛上的男女老少纷纷从地道里爬回自家院落。他们用扫帚将巨型舞毒蛾抖落的粉末扫进麻袋,抛进小岛中央的炼炉中,提炼出黄灿灿的金粒儿;他们将舞毒蛾们的翅膀折断,打磨成各种兵器,这些兵器不但锋利无比,而且轻如蝉翼。最可怕的是,它们还含有剧毒,哪怕只是被它们划破皮肤,也会瞬间死亡;他们将舞毒蛾那粗壮肥美的身体煮进沸腾的药水里,熬制成油腻腻的、具有美容功效的舞蛾膏。舞蛾膏会被装进精美剔透的琉璃瓶里,一部分当作贡品献给皇宫妃嫔,另一部分则高价卖给名媛贵妇。
除此以外,幺蛾岛附近海域的渔民们也会捞到许多好处:被毒死的鱼虾们可以提炼出名为“舞毒”的毒药;黑瘤姬蜂的那半透明的薄翼碎片可以做成点缀在华服上的亮片;海鸟的一片巨羽就能做出一条价值百金的绒被;而最珍贵的,就属在乱战中死去的海蛇,它的鳞皮和筋骨,都是万金难求的补药。
没有人知道那些巨型舞毒蛾从哪里飞来,也没有人知道它们为什么要飞往幺蛾岛,更没有人知道它们怎么会在一夜之间全部死去。
人们只知道,那些丑陋的妖蛾子,会给他们带来无与伦比的财富。
【第一章 巨柿林】
………………………………………{1}
墨玉又回来了。
就像往年一样,他轻飘飘地落在巨柿林中央的老木桩上,宽大的黑袍上点缀着两排银白色斑点,长袖迎风飘起,仿若一只美丽的玉带凤蝶在明黄色的柿子花间翩翩起舞。
巨大的毛毛虫们从林子里探出头,纷纷爬到木桩下。它们翘起前肢,直勾勾地盯着他的脸。墨玉的脸也好看,皮肤黑亮,眼睛细长,鼻梁高挺。他的嘴角总是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容,眉目间隐约带着阴郁的贵族气质。
毛毛虫们激动地大叫着:“墨玉!墨玉!墨玉!”
千百年来,巨柿林里曾孕育出无数条色彩斑斓的毛毛虫,红蓝相间的皮肤外,笼着一层彩色的绒刺,特别漂亮。可是,这些美丽的毛毛虫,最后全都变成了灰不溜秋的蛾子,就算幻化成人形,也是又土又丑的模样。
墨玉呢?
墨玉是巨柿林的传奇,关于他的故事,每条毛毛虫都耳熟能详。
墨玉刚刚孵化时,只是一条恶心的暗黑色毛毛虫。后来他离开了巨柿林,破茧成蝶,出落成如今这般标致。既然连墨玉那么丑陋的毛毛虫都可以变成王子,那么它们这些天生的“美人坯子”为什么反而要变成难看的蛾子?
除了长相之外,墨玉与它们最大的不同是:他离开了巨柿林!
对!墨玉成功的关键,就是离开巨柿林!
“今年的柿子花粉尤其美味,”每年夏初,墨玉都会回到巨柿林,用这句俗套的开场白开始他的演说,“天界的仙人们一定十分喜欢!”
毛毛虫们欢呼雀跃,好像是它们培育了那些妖娆盛开的柿子花。天知道若不是仰仗着这块风水宝地,巨柿林早已被这群只会啃树叶的家伙们害得寸草不生。
“你们甘心一辈子在巨柿林做一个土里土气的乡巴佬?还是愿意像我一样,成为天神的使者,拥有迷人的外貌、受万众敬仰?”墨玉的陈词滥调百听不厌,毛毛虫们群情激昂,跃跃欲试。
“去幺蛾岛吧!”墨玉的双臂幻化成巨大的翅膀,黑色鳞翅上的白色斑点,犹如点缀在夜空的明星,“只要在中秋之夜赶到幺蛾岛,只要在幺蛾岛得到圣光的照耀,你们就能得到神的指引,成为令凡人战栗的引灵使!”
嘭!嘭!嘭!
毛毛虫们就地施展变身术,它们以墨玉为蓝本,纷纷幻化成人形——没办法,它们唯一见过的“人类”,就是墨玉。
毛毛虫们头脑简单,资质又差,它们之所以具有灵识,完全是因为这片土地和巨柿林的滋养。因此,它们那点低微的、未经雕琢的变身术效果,简直如马戏团的小丑一般令人发笑。
墨玉当然不会笑,他仍摆着一副又酷又拽的面孔,翘起大拇指,对着巨石下那群缺胳膊少腿又黑又胖几乎看不出人形的“人类”称赞道:“好样的!但你们要记住,神仙不是人人都能当的!要想成为引灵使,就必须做好排除万难的准备,必须有牺牲性命的觉悟!” “吼嘿!吼嘿!吼吼嘿!”毛毛虫们满腔壮志,向巨柿林外爬去。虽然勉强变成了人类,但若要这些没骨头的东西直立行走,还是大有难度的。
“站住!你们这群没脑子的家伙!不要去!”一只灰白色的巨蛾从天而降,挡在队伍前面,它挥舞着毛刺刺的腹足,大叫道:“墨玉是骗子!难道你们还没发现吗?那些走出巨柿林的毛毛虫们,从来没有回来过!”
“那又怎样?”一个长着五对手足的毛毛虫昂起头,瞪着黑溜溜的眼睛,“成了引灵使,当然不会再回到这个鬼地方啊!”
“凡是走出巨柿林的毛毛虫全都死了啊!”灰白色巨蛾大声道。
“当然啊,不拼上性命,怎么能成为神仙呢?我们已经做好了牺牲一切的准备!”另一个人面虫身的家伙反驳。
这时,墨玉优雅地张开双翅,飘舞在上空,“哎?这不是念念吗?看吧——”他高抬着下巴,指着那只被称为念念的飞蛾,“看看念念这副令人作呕的嘴脸!它就是最佳的反面教材,没有勇气跨出巨柿林的懦夫,一辈子只能像它这般丑陋!”
“吼嘿!不要!我们不要这样窝囊一辈子!”毛毛虫们推开念念,大步向前。
“你们不要痴心妄想了!我们从出生那一刻起,就已经注定一辈子都只能是蛾子!”念念的声音淹没在毛毛虫们激昂的吼声里。
“你说得没错,”待到毛毛虫们远去,墨玉傲然落在念念身旁,“蛾子就是蛾子,就算再勉强插上蝴蝶的翅膀,也仍是烂蛾子!”
念念垂下眼,躲到树干后面,幻化成一个肥嘟嘟的白衣少女,蛾眉螓首,憨态可掬,比那些毛毛虫们像样儿多了。但即便如此,她还是不敢和墨玉站在一起。
“为什么要把所有人都推向死路?”念念扬眉质问。
“死路?”墨玉凝神望着毛毛虫们的背影消失在巨柿林的尽头,“也许确实是死路吧!它们中的大多数,要么被猎妖师们捕获,要么被人类猎杀,要么会迷失在凡尘的烟火中,只有极少数能抵达幺蛾岛对面的化羽城。它们将在化羽城蜕变成飞蛾,然后,或死在海浪里,或葬身于更可怕的巨兽之口。在这成千上万的毛毛虫中,也许只有百分之一能抵达幺蛾岛,可在那里等待它们的,将是更加可怕的考验……”
念念怒道:“你恨我就冲我来好了,不要连累其他人!无论怎么说,巨柿林也是曾养育过你的土地!”
墨玉淡然一笑:“正是因为我感激这片给予我灵识的土地,所以,我才希望大家能和我一样,体验完全不同的生命历程!”
说罢,墨玉化成玉带凤蝶,飞上天空,“已经一百多年了,你的父母、兄弟、姐妹、族人纷纷离你而去,踏上改变命运的征途。念念,你真的不寂寞吗?你真的甘心一辈子做一只妖蛾子吗?你真的不想知道外面的滚滚红尘是如何香艳诱人吗?你真的不想弄明白幺蛾岛到底有没有天神吗?你甘心吗?真的甘心吗?”
念念确实有点不甘心。
可是,如果走出巨柿林,就等于失去了这片土地的庇佑,而那样的结果可能是……死!
石缝里,新的虫卵正在慢慢孵化,念念趴在柿子树的树干上,抬眼望了望远处飘来的浮云,轻轻闭上眼睛。明年,又将有一大批毛毛虫被墨玉蛊惑……
也罢!死就死吧!
………………………………………{2}
从巨柿林到幺蛾岛对岸的化羽城,沿途有不少城镇。每年六月到八月,就是这些地方最繁忙的时节。他们高价请来猎妖师,在街市和荒野布下天罗地网,专门诱捕落单的毛虫怪们——没有人能阻止成群结队的毛虫怪,即便它们头脑简单、神经大条,但当它们因坚定的、改变命运的意志而聚集在一起时,就算是广法寺最有修为的德引大师,也无力阻挡数以万计的巨大的毛虫怪。
它们像一架庞大的碾压机,一路“吼嘿吼嘿”地尖叫着,所到之处,只剩下一片荒芜。
虽然如此,沿途的城镇仍因它们每年一次的大迁徙而变得生机勃勃,只要能猎捕到一两只毛虫怪,就能获得巨额的财富。就算运气不好一无所获,毛虫怪们留下的粪便,也能肥沃一方土地,给来年带来更好的收成——它们的身体的每一寸,都蕴含着那巨柿林的灵气。
念念比那些毛虫怪们聪明一点,她昼伏夜出,白天时幻化成人形躲在客栈里睡觉,到了晚上才敢循着毛虫怪们的气味儿,小心翼翼地赶路。
一路上的惨象,更令她坚定了去幺蛾岛的决心!只有揭开幺蛾岛的真相,才能让她和她的同族,永远摆脱这场无休止的集体自杀。
落单的毛虫怪们,要么被猎妖师装在笼子里,像调教宠物一样,令它们摆出各种可笑的造型哗众取宠;要么就被猎杀,将尸体悬挂在店铺中,就算是看一眼也要收一串钱;更惨一些的,被提前埋在泥土中的地刺割肠破肚,连个全尸都没有。
就这样,念念走走停停,逐渐被毛虫怪大军远远落下。终于,在连续几天的暴雨之后,她彻底失去了它们的气息——这座城的商店里,没有毛虫怪的尸体;这座城的闹市中,也没有毛虫怪的滑稽表演;这座城的人们,根本没有人见过毛虫怪,那些硕大的毛毛虫只是说书人口中的传说而已;甚至,这座城的夜晚,连可供她辨别方向的月光也没有,只有璀璨的火光在夜色中熠熠生辉。
那火光就在不远处,柴火发出“噼噼啪啪”的声响,散发出柿子树的清香。
呵,想必是用柿子树的枝干燃起的火把吧?
在这遥远的异乡,也有柿子树吗?念念恍然回到自己还是一条毛毛虫的时候。
那时,墨玉也是一条毛毛虫。他如今的冷傲,恰是源于彼时的自卑。
想想都觉得好笑,那是多么丑的一条毛毛虫啊!黑褐色的身体上印着单色斑纹,像鸟屎一样趴在肥美的柿子树叶上。因此,他那时的名字并不叫墨玉,而是叫“鸟粑粑”。
当其他毛毛虫们大快朵颐的时候,它只是小口小口地啃食着叶子的边缘,那惺惺作态的做作样儿愈加令同伴反感。后来,即便他的皮肤变成了墨绿色,比以前稍微好看了点,但和其他色彩斑斓的毛毛虫相比,他仍是那么特立独行。
没有人愿意和墨玉在一起,甚至连被他沾过的枝叶,大家都会远远地绕开。每每夜深人静,当雄性舞毒蛾在夜色中翩翩起舞时,墨玉都会躲在背光处暗自落泪。 “你哭什么?”念念是唯一一条肯与他说话的毛毛虫。
“我怕……”墨玉低声说,“我怕自己永远长不大,我怕自己永远都是一条毛毛虫……”
“那你就多吃点啊!你的食量太小了!不要担心柿子树会被吃垮啦,今天被吃掉的叶子明天就会很快长出来的!”念念说。
“可是,我不明白你们为什么那么能吃,其实我每天都在很努力地吃啊!”墨玉说着,又勉强啃了一片叶子,它仰头看着飞舞的雄蛾们,“你说,我到底能不能长出那样的翅膀?”
念念想了想,说:“不能!”
墨玉黯然蜷缩到叶子下面,“果然,我是一条废虫……或许,我根本不是毛毛虫,而是一坨真正的鸟屎?”
“白痴!鸟屎会像你一样不断长大吗?”念念用肥硕的身躯拱了拱他,压低了声音说,“告诉你个秘密吧,我见过你的母亲。虽然她来到巨柿林时,我还是一只刚刚孵化的幼虫,但我清晰地记得,她和这里的每一只蛾子都不一样。”
墨玉猛地僵直了身子,问:“她什么样?”
“她的翅膀就如剔透的墨玉一样好看!”说着,念念看了看他,“以后你就叫墨玉吧,因为总有一天,你会长出像你妈妈一样美丽的翅膀,比巨柿林任何一只飞蛾都好看的翅膀!”
“嗯!”墨玉开心地点点头,“就叫墨玉,比‘鸟粑粑’好听多了!”
柿子树的香味儿越来越浓郁了,在熊熊燃烧的火光里,隐约映出墨玉俊朗的那脸庞,念念觉得浑身发烫,就像墨玉第一次回到巨柿林那天一样。
那天,她躲在粗壮的柿子树后,偷偷望着他。他用那样淡然的神情、那样不经意的语调,讲述着毛毛虫们做梦都无法想象的传说。那一刻,她觉得自己的心、身体和灵魂,全都燃烧起来……
“快把火浇灭!万一烧死就赔大了!”远处有人惊呼。
念念猛然回过神儿,周遭的城市和街道突然消失了,她发现自己身处旷野,而身体不知何时被打回原形,黏在一个巨大的灯笼上。
………………………………………{3}
大灯笼里散发出浓郁的芬芳,初闻时沁人心脾,但闻得越久,念念越觉得头昏脑涨,四肢无力,就连灯笼罩外那薄薄的一层虫胶也无法挣脱。
就在这时,一个小和尚和一个小道士跑到灯笼旁,对着她指指点点。
“好大的蛾子啊!”小道士凑上前看了看她,顿然打了个激灵,“哎呦妈呀,世界上怎么有长得这么恶心的东西!鸡皮疙瘩都被吓碎了!”
小和尚得意道:“厉害吧?你若肯做我的保镖,我就把这盏诱蛾灯送给你。这一路上,只要有早熟的毛虫怪羽化成蛾子怪,都逃不过诱蛾灯的诱惑!这可是我们花家祖先从一只超级厉害的妖怪嘴里套出来的独家秘籍,别人可是做不出来的!等到了化羽城,我再把诱蛾灯的制作方法传授于你。从此以后,你每年都可以轻易猎捕到很多大蛾子,就算专门卖灯笼也能大发一笔横财!”
小道士摸着下巴看了看小和尚,又看了看大蛾子,犹豫不决。
小和尚继续怂恿道:“等你有了钱,还怕拜不到厉害的师父吗?到时候,说不定连九思天师都会从坟墓里爬出来,磕头求着收你当徒弟呢!”
“谁要拜他?!”小道士急忙摆手,随即,他下定决心道,“也对,有钱能使鬼推磨,何况是拜师父?好吧,成交!不过丑话说在前头,现在这盏诱蛾灯已经是我的了,所以这只蛾子也是我的,一会儿卖了钱,一分都不会分给你!而且……”小道士咬着拇指想了想,补充道:“我会一直保护你到化羽城!只不过,这事儿千万别被别人知道,不管怎么说,我玄乐也是堂堂玄门弟子!如今,和尚竟然成了道士的主顾……传出去太丢脸了!”
小和尚讪讪地笑道:“我,花尽,不仅是享誉江湖的《妖谱》传人,而且还是猎妖师联盟盟主德引大师的亲传弟子!现在却落得让一个小道士保护的境地,我才是丢脸的那个好吧?”
“既然如此,那咱俩就假装是朋友好了!”小道士勾住小和尚的脖子,“不过要约法三章!第一,你不许故意招惹是非给我添麻烦!第二,我只护送你到化羽城不负责帮你找钱小串!第三,就算假装是朋友,你该给我的报酬也一分不能少!”
花尽点头同意。
于是玄乐背起大灯笼,带着花尽向最近的城镇走去,他乐颠颠地说:“听说活的更值钱!”
念念想起毛虫怪在街市上的境遇,奋力扑了扑翅膀,哀求道:“求求你们!现在就杀了我,我宁愿死也不要成为玩物!”
“啊——”玄乐尖叫一声,猛地将背上的灯笼甩出去,然后跳到花尽身后,紧紧抓着他的衣服,颤声道,“说、说话了!蛾子说话了!”
花尽一根一根地掰开他的手指,将他推到前面,鄙夷道:“有什么大惊小怪的?这种状况下,应该是你站出来保护我的吧?前些天看你在月光山挺能干的啊,那么多皿妖你都敢跳出来逞英雄,怎么现在看到一只半死不活的妖蛾子就吓成这样?”
玄乐斜眼瞄了瞄躺在地上弹蹬腿儿的大蛾子,只觉得连五脏六腑里都冒出鸡皮疙瘩来,“皿妖比它好看啊!而且,当时还有很多法力高强的猎妖师躲在暗处,我知道他们不会见死不救才敢跳出来的啊!可现在不一样,现在只有我一个人!你懂吗?只有我一个人啊!我还从来没有独自面对过妖怪欸!”
“喂!你说实话,你到底有没有抓过妖怪?”花尽叫道,“你该不会是骗子吧?你和我一样根本不会法术对不对?”
“我当然会法术啊!”玄乐跳起来。
念念努力抬起头,望着在不远处斗嘴的小和尚和小道士,心想,这就是人类的吧,万物之灵,比墨玉还高高在上的物种。
与墨玉的刻意冷傲相比,他们连姿态都懒得做。她的生命,她的挣扎,她的痛苦,她的怨恨和她的执念,他们全都不屑一顾——不是故意不屑,而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
没有人会在乎一只蛾子的生死。
在这个热浪滚滚的夏夜里,她在他们充满友情的打打闹闹里垂死挣扎。
也不知过了多久,她看到花尽大步向自己走来,夜风卷起他的衣袖,露出红绳串起的十枚铜钱。用钱串当手链?应该是个贪财的人吧? “你还好吧?”花尽打开水壶稍微冲洗了一下诱蛾灯灯罩上的虫胶,将她小心翼翼地拖到地上,关切地问,“你会说话、会求饶、有灵识,你是妖,对不对?”
念念用翅膀挡住毛刺刺的脸,努力让自己幻化成人形。她明知这是自己逃生的最佳机会,却用最后的法力做了这么无聊的事。
她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死,也要死出个人样儿来……
【第二章 化羽城】
………………………………………{1}
“你脑子进水啦?”玄乐将花尽拉到一旁,低声说道,“说好了我要拿它卖钱的,你该不会因为它变成个女人就怜香惜玉了吧?”玄乐边说边瞄了一眼念念,“而且,就算变成女人也毫无魅力可言,你的口味也太重了吧?”
花尽轻轻摸了摸腕上的钱串,说:“我给你制作诱蛾灯,是因为铺天盖地的毛虫怪和飞蛾怪毫无人性可言,它们只是出于本能奔向目标,虽然能给沿途的城镇带来财富,但是也害死了不少来不及躲避的百姓。可是念念不一样,她有名字,有思想,有灵魂,明事理,辨是非,她和钱小串一样,都是有爱有恨有感情的!她们只是和我们的身体结构不一样而已,你若把这样的她拿去卖钱,那和人贩子有什么区别!”
玄乐愤愤道:“那就让它自生自灭好了,干吗非要带着它!”
花尽从怀中掏出一把匕首,塞进玄乐手里,“算啦算啦,你还是杀了她吧!反正她处于昏迷中一时半刻也没有自保的能力,还不如杀了她来得痛快!”
玄乐握着刀愣了愣,反问道:“干吗要我去杀?”
花尽道:“因为你是我保镖啊!因为你不愿意带她一起走啊!”说着,花尽将玄乐推到念念身边:“就当是做好事了,反正她也不是人!”
玄乐咬着牙举起刀,故意不去看念念的脸。湿热的夏夜令他喘不过气,豆大的汗珠啪嗒啪嗒地渗入泥土。“可恶!”玄乐突然将刀抛到一边,“好吧!我同意带她一起走!”
花尽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从你在月光山奋不顾身跳出来那一刻,我就知道你和别的臭道士不一样!”
玄乐道:“不过我有个条件,让她离我远一点!蛾子就是蛾子,就算幻化成人形,也觉得莫名恶心!”
花尽摊摊手:“那怎么行?她现在昏迷着,你得背她走啊!”
玄乐吼道:“凭什么让我背!”
花尽一脸无辜:“因为你不舍得杀死她啊!你若杀死她,自然就不用背了!”
就这样,一个和尚,一个道士,还有一只妖蛾子,一起踏上了前往化羽城的旅途。
事实证明,花尽的决策相当明智——念念恢复健康之后,不但成为他们的保镖,而且每到夜晚,就会化身成巨大的飞蛾,载着花尽和玄乐翱翔夜空,着实省了不少脚程。
………………………………………{2}
“咳咳咳!这些粉尘会毒死人的!”玄乐大叫道。
“舞毒蛾只有在受到攻击或攻击敌人时,鳞翅上的粉末才具有毒性,平时没事的。”念念边说边故意用力抖了抖翅膀。
“讨厌啦!为什么我感觉自己正在骑着一只会飞的大蛆?好想吐啊!”玄乐哀号。
“别吐!挺住!”花尽猛地捂住玄乐的嘴,然后按住他的咽喉向下撸,“咽下去!”
“啊!”念念突然尖叫一声,身体剧烈抖动着,“什么东西,好烫!”
花尽急忙抬高手腕,“对不起,我的钱串不小心碰到了你的翅膀。”
“天哪!”念念惊呼道,“那么烫的东西,你怎么还戴着?”
花尽摸了摸已然被烫得通红的手腕,低声说:“就算它蚀入我的骨髓,我也不会取下来……”
念念道:“想不到你这么爱钱……”
玄乐实在忍不住,插嘴道:“他不是爱钱,是爱钱小串!”
“钱小串是谁?”
“一只铜钱妖,花尽腕上的那串铜钱,就是钱小串的身体。”玄乐很八卦地讲道,“花尽有个宝贝,名为《妖谱》,其中记载着各种妖怪的详细资料,无论是猎妖师还是妖族,都想将它据为己有!”
“咦?那不是很简单的事吗?花尽好像一点法力都没有啊!”念念转头看了看花尽,“他根本就没有自保能力,就连我这个只修炼了一百多年的妖蛾子都能一手捏死他呢,何况是……”
玄乐打断她,“哎呀,他现在是很弱啦,但是以前很强的哦!因为那本《妖谱》本身就具有灵力,谁都伤不了他,所以他就被娇惯成温室里的小花儿啦,除了动动笔杆子之外,啥都不会干!”
“那么钱小串呢?是一只很强大的妖怪吗?”念念继续问,“一定很漂亮很厉害吧?”
“其实和你差不多啦,一只由十一枚铜钱幻化而成的无名小怪,每天做着白日梦,希望能修炼成妖,被花尽载入《妖谱》。后来机缘巧合她被浸泡在仙草露中,终于变成妖!可惜之后没多久,就为了救花尽被打得元神俱散,身体也散落四方。”
“然后呢?”
“然后花尽只找到了十枚铜钱,还差一枚。等十一枚铜钱凑齐了,钱小串就可以复活了!”玄乐讲得兴致勃勃,“前段时间呢,他误以为月光浆可以令钱小串复活,结果差点儿命丧月光山,幸亏我和我的道友们出手抢救,他才捡回一条小命!从此以后,他对我敬仰之情就如长恨歌一般延绵无绝期,死缠烂打求我做他的保镖,帮他到化羽城去找那最后一枚铜钱!”
“为什么他知道那最后一枚铜钱在化羽城呢?”
“因为他那个什么都没教过他的师父,曾在钱串上施法加持,花尽距离第十一枚铜钱越近,钱串的热度就越高。”说着,玄乐推了推花尽,问道,“我说得没错吧?”
花尽耷拉着脑袋,隐约发出轻微的鼾声。
念念小心翼翼地放慢了速度,心想,是装睡吧?
别人口中那段轻描淡写的故事,却是自己生命中最刺骨的悲伤。所以干脆不说,不想,不听,任凭那个故事演化成无数个版本也从不辩解、不纠正,假装往事随风,假装自己毫不在意,假装那是别人虚构的传说。 也许,每个人的灵魂深处都有一个无法言说的故事,念念也有。
当然,那个故事与墨玉有关。在墨玉被驱逐出巨柿林的那个晚上,念念杀死了墨玉的母亲——一只漂亮到令人垂涎的玉带凤蝶。
当时,念念还是一只肥美多汁的毛毛虫。
那夜,她听到巨柿林的叶子们发出“哗啦啦”的声响,她看到一只巨大的玉带凤蝶在夜空中飞舞,乌黑的翅膀泛着星芒,仿若被圣光笼罩着的天使。
念念想都没想,迅速爬到树梢,拱起身子,猛地凌空而起,砸向那只美丽的玉带凤蝶。她胖,但不笨拙,这招“千斤压顶”她练过很多次。练习时,很多毛毛虫都笑她无聊,连她自己都觉得这招挺二的,但没办法,身为拥有体重优势的毛毛虫,她只能学会这一招。
她之前被同伴们嘲笑的练习,就是为了这一刻!她肥硕的身体在夜空中划出一道美丽的抛物线,她重重地砸在玉带凤蝶的身上,她蠕动着身躯将她碾压成一团模糊的黏液。
那一刻,她知道,自己与墨玉之间的情义,永远结束了。因为这只玉带凤蝶,就是他朝思暮想的母亲。
墨玉的妈妈死了,美丽的翅膀逐渐失去光泽。
念念觉得惋惜,为那对翅膀惋惜。于是,她做了一件可耻的事——她在泥土里打了个滚儿,然后轻轻扯下那对不属于她的翅膀,用烂泥将它们固定在自己肥大的身躯上。
墨玉正好目睹了这诡异而滑稽的一幕。他看了看凤蝶被砸入稀泥的腰肢,又看了看念念身上那对极不相称的翅膀,突然疯了一样向她冲过去,嘴里大喊着:“她是来接我的对不对?她是来找我的对不对?你这丑陋的蛾子!恶心的烂蛾子!就算你插上再美丽的翅膀,也永远都只是蛾子而已!”
墨玉的叫声引来了越来越多的毛毛虫,他们本就排斥他,如今见他竟然攻击巨柿林最受欢迎的毛毛虫,当然不会袖手旁观。
于是,墨玉被驱逐出了巨柿林,几十年都没有再出现过。
直到当年的毛毛虫们变成了飞蛾,离开了巨柿林,直到柿子林逐渐淡忘了当年的往事,他才在柿子花盛开的季节,以“帮助天神采集花粉”的名义,重返巨柿林。
从此,巨柿林的毛毛虫们有了梦想,一个将它们引入死亡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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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念念的帮助,花尽和玄乐终于在八月十五早晨赶到了化羽城。
当时,城中已经闭市,各家各户都已经收拾好行李,逃难的车流绵延百里。
城外的小树林中挂满了巨大的虫茧,虫茧散发出的暗黄色的毒气,令树林四周方圆十里,鸟兽尽绝,草木不生,根本无法靠近。今夜,毛虫怪将破茧而出,飞向传说中的幺蛾岛,犹如朝圣一般。
“还是找不到吗?”念念担忧地看了看花尽的手腕。
花尽摇摇头。
此时此刻,他腕上的皮肤已经被钱串烫得皮开肉绽,幸而串起铜钱的红绳是《妖谱》的装书线,本来就具有几分灵力,若是普通的绳子,只怕早就被烧断了。“疼吗?”念念问。
“我希望更疼一些,”花尽说,“越疼,说明我距离她越近。” 花尽凝神,仔细品啜着源于腕部的剧痛,一点一点地调整方向,穿梭于街巷之间,寻找那最后一枚铜钱的位置。
念念愣愣地望着他的背影,这句话好帅!这才是爱情吧?真好,人世间有他这样的人,真好。
“钱小串不在城里,”花尽望着化羽城的西门,“在海的另一边,幺蛾岛。”
“喂!”玄乐突然扯了扯念念的胳膊,“你的脸!”
“什么?”念念一回头,只见大街上的人们尖叫四散。
“妖怪!有妖怪!”
“妖蛾子!妖蛾子进城了!”
念念抬手摸了摸脸,这才发现脸上毛刺刺的,眼球变大凸起,差点儿就现了原形。她急忙捂着脸蹲下来,努力让五官恢复人形。
晚了。
“不是蛾子怪,是妖!”几个道士从街边的茶铺跳出来,挥舞着拂尘,将花尽三人围在中央,从他们的架势看,应该全是经验丰富的猎妖师。
“玄乐,上!”花尽将玄乐推到前面,“你不是想成为很厉害的猎妖师吗?机会来了!打败这几个人,你就可以扬名立万了!”
“你当我是白痴啊!”玄乐嘀咕着瞪了花尽一眼,硬着头皮走到那几个猎妖师跟前行了礼,讪笑道,“几位前辈误会了,这只妖蛾子是我路上抓的,已经被我驯化得像宠物一般听话了,绝对不会伤人的!”
“妖怪也能驯化?”猎妖师们将信将疑。
“当然当然,不信你们看!”玄乐背过身,对念念使了个眼色,然后胡乱舞了几下拂尘,念道,“玄乐秘技!妖蛾显形!”
念念看了看围观的人群,又看看花尽,低头绕着衣角。
“显形!显形!!”玄乐冲着念念挤眉弄眼,低声道,“喂,配合一下,变成蛾子啊!”
“不要,我不是宠物。”她说,她不要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变成那么恶心的模样。
“哈哈哈!”猎妖师们大笑着。
“其实她只是心情不好啦!”玄乐无力地解释。
“心情不好?!我看是你这小道士被妖蛾迷惑了吧?你还真以为她是炕头上的懒婆娘,哄一声才肯动一下吗?”猎妖师们猥琐地打量念念一眼,“这姿色也忒差了点儿!”
“各位前辈,这只妖蛾确实已经被晚辈收伏,过几日就会带回广法寺。”花尽实在看不下去,双手合十、装模作样地走到前面,还煞有其事地念了句“阿弥陀佛”。其实他心里知道自己并非真心皈依佛门,只不过是德引大师厚爱,名义上收了他这么个弟子,免得他在外面被人欺负。
那几个猎妖师听花尽提到“广法寺”,又见他腕上戴着钱串,互相对视一眼,其中一个头目模样的道士大声问道:“难道这位小兄弟,就是德引大师新收的弟子、《妖谱》的传人,花尽?”
花尽喜上眉梢,心想师父是猎妖师联盟盟主,这几个道士怎么着也得给他老人家几分薄面吧?于是他急忙点头道:“正是。” “如此,就更不能放过你们了!”一个道士冷笑道。
“喂,前辈!你们要想清楚啊,得罪了德引大师可不是闹着玩的!”玄乐手忙脚乱地拔出长剑。
“只要有了《妖谱》,德引那老和尚还算个屁!”
“该死,早知道会闹成这样就不当你保镖了!”玄乐将花尽掩在身后,双手握剑,颤颤地乱晃着,对那几个道士吼道,“别逼我啊!大家都身在玄门,干吗要自相残杀啊!”
花尽轻轻拍了拍玄乐的肩膀,“算了别逞强了,我知道你打不过他们。”说着,他从怀中掏出一页纸塞入他的掌心,“拿着,这是诱蛾灯的制作方法。当初说好的,你只负责护送我到化羽城而已,如今你的任务圆满完成,就不要多管闲事了。”
说罢,花尽转头看了看念念,说:“趁着他们现在一心只想夺《妖谱》,你也赶紧逃吧,能飞多远飞多远。”
玄乐接过图纸揉成一团,摔在花尽脸上,大声道:“你小子装什么高尚,逞英雄这种事历来都是我的专长,你不要抢我戏份好不?”
念念也说:“在找到钱小串之前,你没有资格‘舍生取义’!”
就在这时,天空忽地一暗,一只巨大的玉带凤蝶俯冲而下,只见它侧身滑过街道,黑色鳞翅在地面卷起狂风,那几个道士担心风中有毒,急忙屏住呼吸,护住双眼。
是墨玉!
“快上来!”他伸出腹足,将花尽、念念和玄乐抛向后背,“抓紧了!”
墨玉的肚皮擦过地面,然后直直地飞向天空。
道士们气急败坏,无奈他们修行不够,不会飞行,只好气得干跺脚。
【第三章 幺蛾岛】
………………………………………{1}
墨玉将他们三人抛在海边的悬崖上,然后轻巧地落在地上,巨翅在身后竖起,化作墨色的长袍,与此同时,他的身体也化作人形,身材修长,眉目清朗。
玄乐忍不住啧啧赞道:“同样是鳞翅目虫妖,蝴蝶的境界就是与蛾子不同!”
念念深深低着头,小心地退开几步,生怕自己的丑模样污了旁人的眼。
花尽拍了拍念念的肩膀,宽慰道:“若我说,念念的变身术其实是最高明的。我的《妖谱》中记载着很多灵妖,他们幻化成人时,总是千方百计把自己弄得像画中人一般美艳。因为他们好容易修炼成人的模样,生怕自己不被当成人看。殊不知真正的凡人又有几个貌若天仙的?大多数人都是像念念这样的,平凡,但最有人样儿。”
“对啊!对啊!”玄乐向来没立场,附和道,“我们猎妖师寻妖时,基本就是看谁最好看就抓谁!”
念念咬着嘴唇,心中一片感激。随即,她抬眼看了看墨玉,小声说道:“谢谢你救我和我的朋友。”
“朋友?!他们只不过是把你当成交通工具而已!像你这样的人也配有朋友!”墨玉不屑地笑笑,“我刚才只是想救花先生,顺便搭上你罢了。”
说罢,他毕恭毕敬地冲花尽行了礼,问道:“您就是《妖谱》的传人,花尽先生吧?”
花尽不禁问道:“你该不会也是为了抢《妖谱》吧?”
“不,”墨玉摇摇头,“我只是想问问先生,《妖谱》中,有没有关于一只蝶妖的记载?她的名字叫闰星。”
花尽拨开滚烫的铜钱,将《妖谱》的装书线贴近额头,从中读取历年的资料,“闰星,人称玉带仙子,我的太爷爷遇到她时,她还是一只修行了八百年的蝶妖,只不过……”花尽忽然抬起眼,看着墨玉,“她是你什么人?”
“母亲。”墨玉说。
念念不安地颤抖着,扯了扯花尽的袖子:“别浪费时间在这种无聊的事上了,你不是还要去幺蛾岛找钱小串吗?”
“只是说几句话而已,耽误不了多少时间!”墨玉打断她,“而且,如果花先生肯如实相告,墨玉可以保证花先生能平安抵达幺蛾岛。”
“不要说!”念念突然大叫一声,也顾不得难看,瞬间化成巨蛾,将花尽抛上后背,扬起翅膀,快速向幺蛾岛的方向飞去。
墨玉怒道:“烂蛾子!念在当年大家做毛毛虫时的情分,我本不忍心亲手杀你!想不到你心眼儿这么坏!也罢,新仇旧恨,今日我们就一同算清吧!”
墨玉躬身化作巨蝶,正要追赶,却见玄乐死乞白赖地跳到他背上:“不要丢下我!我可是花先生的朋友哦!”
夕阳坠入大海,圆月升上树梢,树林里,有毒的雾霭正逐渐散去,毛虫怪们从虫茧中探出头,抖了抖翅膀,展翅盘旋在树林上空。很快,越来越多的飞蛾怪们破茧而出,乌压压一片,向海面席卷而来。
………………………………………{2}
“听墨玉的说辞,你们应该是朋友吧?” 花尽匍匐在念念背上,低声问道。
“嗯,在我们还是毛毛虫的时候。”念念黯然。
“因为你把墨玉当朋友,所以才杀死闰星的吧?”
“嗯。”念念点点头,敏捷地躲过迎面扑来的巨浪。
花尽转头看了看身后,墨玉载着玄乐紧追不舍,“你不想让墨玉知道她母亲的事?”
“嗯。”念念努力扑扇着翅膀,“蝶妖将虫卵洒下巨柿林的时候,正好被我偷偷看到了。我听到她笑着说,只要有一颗卵能成功孵化,她就可以吸取那条毛毛虫的汁液,成功续命百年。而她之所以选择巨柿林,也许只是为了让毛毛虫更加美味一点。你知道,墨玉就是那条幸运而又可悲的毛毛虫。自从我和他成为朋友之后,每天都很努力地练功,就是希望能在关键时刻派上用场。”
花尽长叹一声。闰星曾是很有名的邪妖,为了延长寿命,不惜使用残忍的禁术,用自己的后代的血脉来为自己续命。她施术续命时,也是法力最弱之时,因此才能被一条笨笨的毛虫怪“蓄意谋杀”。
“你不要告诉墨玉。”念念低声哀求,“我宁愿他怨我恨我,也不想让他知道他的生命只不过是母亲用来修炼的道具。他从小就是个自卑的孩子,这样残忍的真相很可能会彻底毁掉他。”
“嗯。”花尽点头,“念念,你和你的情义,即便在人类的世界,也难能可贵。” 念念轻笑道:“比你对钱小串那份执着的爱,我的情义差远了!”
就在这时,身后渐渐传来巨大的声响,只见墨玉拼命加速,越来越近,玄乐“咕哩哇啦”地大叫着:“快飞!快飞!快快快!”
墨玉疾速飞到念念身侧,喊道:“拔升高度!快!”
由于墨玉和念念各载着一个大活人,飞行速度难免不及刚刚羽化、精力充沛的飞蛾怪们,因此它们很快就追上来,“吼嘿吼嘿”地大叫着,互相碰撞着翅膀,飞向幺蛾岛。
紧接着,“嗡嗡嗡”渐行渐近,黑瘤姬蜂的大军从南面扑来,继而是海鸟的尖鸣,最后,三丈粗的海蛇在海中搅起巨浪。
墨玉一边躲着黑瘤姬蜂和海鸟的追击,一边大叫道:“喂!你不是猎妖师吗?搭把手!别只是瞎叫唤啊!”
玄乐紧紧抓着墨玉的背,终于说了实话:“其实我根本不会法术啦!入门时因为资质太差,师父不喜欢我,只让我扫扫地打打水,从来都没教过我本事,我这次出来,就是想寻一位肯教我又很厉害的师父!”
“想不到你这么没用!”墨玉猛然飞到念念上方,将玄乐甩到她的背上,喊道,“花先生!我说过我会保你平安抵达幺蛾岛,记住,你欠我一个真相!”
说罢,他幻化成人形,挥动着右臂自上而下顺时针画了一个圆圈,然后双手结印,飞身化作一圈乌亮的光环,笼罩在念念周围。
“我可不是在保护你,烂蛾子!”化成光环的墨玉冷冷地说,“你不过是又沾了花先生的光而已!”
“总有一天,我会成为了不起猎妖师,反过来保护你们!”玄乐觉得十分没面子,握拳发誓。
花尽敲敲他的脑门儿,“白痴!猎妖师怎么会保护妖怪?”
………………………………………{3}
他们刚刚飞到幺蛾岛附近的海域,黑瘤姬蜂、海鸟和海蛇们就纷纷停下脚步,像是在害怕着什么,它们慌乱地在原地打转儿,然后哀鸣着四散而去。很快,海面就恢复了平静,只有那些执着的飞蛾怪,仍坚定不移地向目标飞去。
花尽突然很佩服那些头脑简单的家伙,只要认定了目标就不会改变,哪怕明知会赌上性命也无所畏惧,勇往直前。
岛民们早已躲入地下,海岛上静籁无声。
念念精疲力竭地趴在海滩上,仰头望着半空的飞蛾怪们,问道:“它们要飞到哪儿?”
“圣光。”墨玉抬手指了指幺蛾岛的中央,那里正冒出冲天的火光,“哔哔啪啪”的声响远远传来,空气里弥漫着柿子树的清香。
“是诱蛾灯的香味儿!这场所谓的‘朝圣之旅’根本就是集体自杀!”花尽叫道,“念念,你不要去!玄乐,拉住念念,快!”说罢,他转头瞪着墨玉,问道:“墨玉,你到底在帮谁做事?”
“天神。”墨玉脸上波澜不惊。
“是我大意了!”花尽懊恼道,“我早就该想到是因为诱蛾灯的作用,幺蛾岛才会吸引如此大批量的飞蛾怪。”说着,他望着墨玉,目光凛然,“如果我没有猜错,你口中的天神,应该是一只海妖吧?根据《妖谱》记载,海妖最喜欢吸食飞蛾怪的灵魄,为此他还专门发明了诱蛾灯。后来他遇到了我家祖先,被载入《妖谱》。当然,同时被记录下来的,还有诱蛾灯的制作方法。”
“《妖谱》果然名不虚传!”墨玉道,“没错,这座小岛本身就是他浮在海面上的一小片脊背。他在这里沉睡了千余年,只有中秋夜之后的黎明才打个哈欠,顺带将飞蛾怪的灵魄吸入腹中。你们最好不要轻举妄动,免得吵醒他!”
念念虽然早就知道墨玉心怀恶意,但她没想到他年复一年地到巨柿林蛊惑毛毛虫们,只是为了帮一只海妖填饱肚子。她以为他是高高在上的神使,没想到,他竟自甘堕落到成为一只妖怪的奴仆。
花尽看了看念念,又看了看玄乐,无奈道:“凭我们这几只没本事的臭鱼烂虾,估计也没本事闹出什么花样儿来。玄乐,你陪着念念稍微休息一下,然后向回飞!墨玉,待到天亮时,若念念还活着,我就会告诉你关于闰星的事,所以你最好不要打什么歪主意。”
“那你呢?”玄乐问。
花尽垂头,钱串在夜色中发出忽明忽暗的红光,铜钱早已深深嵌入皮肉,“她在那里,”他指了指海岛中央的火光,“应该就在那盏巨大的诱蛾灯附近,我必须去找她!”
说罢,花尽大步向火光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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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七夕之夜的那场人妖大战中,钱小串为了救花尽而被打回原形,十一枚铜钱散落四方,灵识随风消逝。当时,花尽只在战场寻得十枚铜钱,而那最后一枚落在一个小道士鞋袜的夹缝中,消失在人海。
后来小道士用这枚铜钱买了茶水,茶铺老板又将它串入新的钱串,买了大米,几经辗转,它流落到幺蛾岛。
幺蛾岛中央有一个巨大的炼炉,只有每年中秋夜才点燃一次。中秋过后,岛民们就会排队在这里提炼金粒。久而久之,这尊炼炉就被视作财富的象征,平日里常有一些梦想发财的人将绑了红绳的铜钱扔进去许愿。
那第十一枚铜钱就被用作此途。
此时此刻,花尽一边用手拨开横冲直撞的飞蛾怪们,一面爬向炼炉。
他望着这盏巨大的、结实的诱蛾灯,绝望地扑上去,试图在熊熊炉火中寻找最后的希望。
“你不要命了?”念念突然冲过来,死死拽住他。
“可是……钱小串就在炼炉里!”花尽攥紧拳头捶打着被烘烤得炽热的泥土,“我好不容易才找到这里……好不容易……”
“你还记得吗?你说,如果天亮时我还活着,你就会告诉墨玉关于他母亲的事。”念念按了按花尽的肩膀,展翅飞向夜空,“所以,如果我死了,那件事就会永远变成秘密,对不对?我们做个交易吧?我帮你找到钱小串,你替我永远保守那个秘密。”
“念念!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本意是想保护你,你快下来!”花尽急道。
“我知道你是想保护我,”念念微笑,“可我现在,除了墨玉之外,我还有更想保护的东西。那件东西不是你,也不是钱小串,而是你们之间的情义!” 念念没有说“爱情”,与那份疼入骨髓的情义相比,“爱情”太轻了。
她飞到高处,然后猛地扑到炼炉中,将其中的铜钱全部抛出炉外。
“钱小串在那些铜线里吗?”念念大喊。
花尽哭道:“没有没有!念念你别找了,你快出来!”
“还有最后一枚,一定是它了!”念念声音嘶哑,“糟了,它被熔粘在炉壁上,抠不下来!把你的钱串扔给我!快!我要撑不住了!”
花尽也来不及多想,摘下钱串抛入炼炉之中。
【尾声 不见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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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玉又来了,一袭黑衣,眸若星辰。
他清了清嗓子,像往年一样,轻轻说道:“今年的柿子花粉尤其美味……”
“吼嘿!吼嘿!”毛毛虫欢呼着。
“……传说中,飞蛾是地狱的使者!它们会循着死亡的气息,寻找垂危将死之人!然后,它们悄无声息地吸走他们的灵魂,带往地狱!这,就是引灵使!而你们中的一个,将在幺蛾岛得到神的指引,成为令凡人战栗的引灵使!”
“吼嘿!吼嘿!吼吼嘿!”
新的一年,新的一场充满死亡的朝圣之旅。只不过这一次,再也不会有一只丑陋的烂蛾子跳出来大声责备他了。
墨玉黯然飘落在树梢上,望着莫名的远方。
明明亲眼目睹她杀死了自己的母亲,可心里却总是替她寻找各种理由和借口,无论如何就是恨不起她,不但无法恨她,还忍不住总是帮她……
这种“无法相恨”的纠结,也许,是比爱情更沉重的情义吧?
不管怎么说,墨玉并没有欺骗毛毛虫们。
虽然它们中的大多数会成为海妖的梦中美味,但,它们中的幸运者,真的会成为引灵使。
………………………………………{2}
铜钱妖永远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块被乱七八糟熔炼在一起的铜片片,铜片的表面,隐约还能看到扭曲的刻纹。
“师父!你的加持咒太不科学了,差点儿害我变成残废!作为补偿,你必须帮我把铜片片变成钱小串!”花尽气喘吁吁地追赶着老和尚,边跑边脱下僧袍甩在地上,“我早就说过我不当和尚,就算勉强当了也会还俗的!师父!你别跑!”
德引大师被追得无处躲藏,干脆结束了这场充满了师徒之爱的打闹,板起脸正色道:“行嗔,十一枚铜钱既然已经收集完毕,那么钱小串重新回来只是时间问题。放心吧,我已将她放在巨柿林中修炼,那可是块风水宝地,不出三五年,她一定能重新修炼成人形!反正你也是要等她,不如安安分分当几年和尚,学几招真本事。”
“你没骗人?钱小串真的会回来?”
“真的!”
花尽仰起头,望着湛蓝的天空,暗自松了一口气。
其实他还没有做好与她重逢的准备,如果突然见面的话,要和她说点什么呢?
还是先缓一缓吧,有些感情,需要沉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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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乐仍是废柴猎妖师,他虽然穿着一身道袍,但既没有道观肯收留他,也没有人愿意收他当徒弟。
好在他就像那些头脑简单的毛毛虫们一样执着,他坚信只要有满腔热血,并坚持不懈地努力,就一定能成为名震寰宇的金牌猎妖师!
有一天,他遇到了一位宛若天神的玉面道人。
那道人呼风唤雨撒豆成兵,十分了得!
玄乐呼哧呼哧地追上去,没头没脑地跪下来就拜:“请大师收我为徒吧!”
道人面露愠色,正欲发作,却见一只灰白色的舞毒蛾从他衣袖中飞出来,附在他耳边说了句什么。道人盯着玄乐打量一番,说:“也罢,看在引灵使念念的面儿上,我就破例收个凡人徒弟吧!”
直到那时,玄乐才知道自己真的有狗屎运,竟然拜了个天神当师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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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有强烈的执念,知道自己为什么扑向烈火的飞蛾,就会感动天神。
念念跟随着天神游历人间,但她再也没有回过巨柿林,更没有见过墨玉。
见了,反而无言以对。
不如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