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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课程标准》指出:“教师是数学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其中的“引导者”,不同的教学思想和理念,担任引导的角色也不同。过去的教学是教师规定路线,插一些路标,把学生的思维引向教材或教师预设的轨道上来,显然与新课标的精神不相符合。那么,教师怎样使自己成为新课标理念下的真正意义的引导者呢?这是当前教师感到困惑的一个热门话题。笔者认为,每一个教师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新课标的精神,在新精神的指导下当好“引导者”,努力做到以下几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