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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水利厅承担的《黑龙江省志·水利志》(1986—2005年)续志编纂工作,经过近两年的工作,已见成果。从去年下半年以后,先后收到半数单位初步完成的1986—2000年阶段性志稿,从编辑人员审查看,这些初稿基本符合编纂要求,为下一步完成全部编修任务奠定了基础。但对照志书编纂要求,还普遍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共性问题,与水利行业修志同仁共同探讨,以求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