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的衔接

来源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ten_wang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审计监督和人大监督均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在国家治理机制中具有较强的耦合效应.完善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的衔接机制应当以“受托责任”为出发点,应在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内部组建审计工作小组,聘任专职的高水平审计人才,并优化人大常委会对接审计机关的工作机制.审计体制改革不得突破宪法设定的行政型审计框架,应建立负责制与隶属关系相分离的审计体制:审计机关依然隶属于政府,接受政府的行政管理,但与审计业务相关的工作直接向人大负责.
其他文献
中共党费研究经历了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起步、21世纪头十年的发展和2012年新时代以来的拓展三个阶段.在制度、历史与现实的维度下,其研究主要聚焦于党费理论、党费发展史与党
“十三五”时期,作为新经济的重要组织载体,平台型企业在制度层面、社会层面与企业层面的发展都取得了重要进展,支撑平台型企业发展的制度与政策供给持续强化,助力平台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