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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学界对侵权法中最基本侵权行为概念的认识存在误区。本文从比较法的角度对这些误区进行了评析,提出界定该概念的思路:抛弃以保护侵权人为中心的“无过错即无责任”的传统观念,代之以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为中心的“无损害就无救济”的新思路。本文认为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