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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赐姓”问题是先秦姓氏制度研究中的重要课题,应将先秦文献中关于“赐姓”的史料分为两个阶段来谈,其一为氏族时代的“赐姓”,其二为周代的“赐姓”。氏族时代“赐姓”的实质是部落首长为新生氏族命以氏族名称,周代的“赐姓”是对氏族时代“赐姓”习俗的继承和保留,但此时已不是另外赐以新姓,而只是对被赐诸侯的原有之姓加以申命,以示政治上的承认。所谓“因生以赐姓”就是因被赐者原有的血缘族属而赐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