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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是国际社会以合作手段对抗腐败犯罪的最新成就。公约在完善国内预防措施、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促进司法协助等方面制订了具体的执行方案,对于预防和控制各国腐败犯罪以及加强反腐败领域的国际合作必将产生深远影响。公约在我国的实施宜以转化实施为主,这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国国内相关法律制度及其他措施。我国应以主动积极的姿态去实施公约,这将更有利于我国对腐败犯罪的预防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