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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集团内部相互持股促进了企业集团的长期稳定发展 企业集团内部成员企业间的相互持股,使各个法人企业既是所有者,又是被所有者,各成员单位的利益又是自己的利益,成员单位的损失也是自己的损失。于是.持股法人的主要兴趣不在于数量有限的分红,而在于保持长期稳定的交易关系,以保证自己的投资安全和长期发展。同时,稳定的法人股东构筑了一条防止外部吞并的屏障。法人相互持股的目的在于企业长期、稳定发展,因而不会出现因分红率低或股票升值造成股票被大量抛售的现象,从而保证了集团内部的稳定,并使外部的“恶意收购”难以实现。因此,集团内部相互持股为的是通过互相掺股而把成员企业捆在一起,“同生共死”,来达到稳定、凝聚的目的,由此也带来了诸多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