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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长安街醉酒驾车,一个家庭破碎了;河北大学校园内醉酒驾车,一个充满活力的生命消逝了……醉酒驾车仿佛是死神刻意安排的戏码,而那些驾着车的醉汉俨然是“行走在云端”的生命收割者。
脚下无根,如坠云端,看眼前如真似幻,不管有无才学都出口成篇,这恐怕是酒醉后的人最为常见的状态。在一些历史事件中常会出现这种状况,某某在被灌醉后不慎泄露机密导致大事不成,招来杀身之祸。而一些自古相传的典故也会提到一些酒醉的事情,比如酒后失言、酒后失德等等。酒醉后最应该干什么,有点常识的人都应该知道,那就是好好休息。然而有这么一类人,在醉酒后总想找点什么事情干:或者是当街而坐叫骂不休宛若泼妇,或者打老婆骂孩子不知所谓;或者嚎啕大哭言行无状,千奇百怪,不一而足。随着时代的发展,醉酒者中出现了“新兴一族”,我们暂且称之为“醉驾一族”。所谓“醉驾一族”就是喜欢喝醉酒后开车兜风的人。当一个人脚下无根,如坠云端,眼前世界皆为虚幻时,当这个人还驾驶着由不同金属焊接的汽车时,会发生什么事情?
车轮下生命几何?
2009年6月30日晚,某建筑工程承包人张明宝与朋友在南京市江宁区金盛路吃饭,醉酒后驾驶别克轿车回家,沿途先后撞倒9名路人,并撞坏路边停放的6辆轿车,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经交警鉴定,张明宝属醉酒驾驶,事发时血液中酒精浓度高达381mg(毫克)/100ml(毫升)。
2010年5月9日5时,一辆英菲尼迪牌小轿车超速行驶,在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建国门外大街永安里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直接撞上前方等候交通信号放行的菲亚特牌小型轿车,继而又撞向正常行驶的639路公交车左前侧。事故造成菲亚特车主陈伟宁及6岁女儿珠珠死亡,陈的妻子王辉重伤。陈伟宁的另一双胞胎女儿珍珍因不在车上,幸免于难,英菲尼迪牌小轿车车主在肇事后逃逸,经警方判定肇事车主属醉酒驾车,二审判决无期徒刑。
2011年6月25日晚,在山东省枣庄市枣薛二级公路曾店村中海加油站附近,枣庄监狱行政科工作人员马某驾驶一辆无牌标致轿车,将骑电动车沿马路正常行驶的一对母女撞伤致死。马某因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据了解,当人体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达到50mg/ml以上时,即出现注意力减退,精神恍惚。如达到100-150 mg/ml以上时,能使人陷入沉醉,出现一多(话多,语无伦次),二不(视物不清,走路不稳),三迟钝(味觉、视觉、听觉迟钝),不能控制其行为举止。
一辆辆用来代步的轿车在这里成为了这世界上最为犀利的杀人凶器,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车轮下与这个世界永远地诀别,一个个美好的家庭在人们的尖叫声中支离破碎,我们不禁要问一句,滚滚的车轮下,生命还有多少价值?
酒醒之后,肇事司机往往都会表现得痛不欲生、愧疚满怀,无论是真心,还是故作姿态博取同情,所谓的歉意在受害者面前已经完全失去了意义。他们本来可以继续享受美好的生命,他们本应该是某个家庭的一家之主或者是掌上明珠,本应该正享受天伦之乐的,但是这一切都只因为一脚油门失去了。歉意如果可以弥补这一切的话,这世界上歉意恐怕早就泛滥成灾了。
醉酒驾车的人通常是怀着侥幸的心理,趁着头脑清醒,路途又不远,一会就开到了。但是当你自以为是地开启汽车发动机的那一刻,死神已经向你致敬了,他是在为他忠诚的执行者送行,等待他的勇士凯旋。
挽歌声中魂兮游荡
2011年6月25日晚7点半左右,22岁的渠成方骑电动车带着两岁的女儿去婆家附近的卫生室买药。刚离家有200多米,正在马路上正常行驶的她们后面突然冒出一辆摇摇晃晃的轿车,径直向她们冲来,渠成方和两岁的女儿连人带车顿时被撞飞。而肇事轿车由于强大的冲力,并没有刹住车,而是向北打了一个弯,继续狂奔,一头撞到路北煤厂的一堵墙上才被迫停下。煤厂的墙面被撞了一个大窟窿,轿车最后扎进了墙内的公厕。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迅速被警方控制,但是被害人渠成方的丈夫却是深受打击,躺在床上一言不发。在渠成方公公取出的照片中,她笑靥如花,只是现在再也不见了那笑脸的主人。
其实醉酒驾车的危害早已经被发现,为此国家法律法规有着明确的规定,以前一直以依法扣押驾驶证为处罚手段,而最近出台了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记6分;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
虽然国家法律法规有了明文约束,但是相当一部分人依然存在侥幸心理,觉得偶尔一两次酒后驾车没什么,谁会那么倒霉一下子就出事了,在这种侥幸心理作用下,醉酒驾车行为依然频频出现。
在新的醉驾处罚条例出台后,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2011年5月1日至5月15日,全国共查处醉酒驾驶2038起,较去年同期下降35%,日均查处136起,较去年全年日均查处数下降43%。全国因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7.8%和11.1%。我们且不看下降的百分比,先分析一下日均163起的醉酒驾驶案件,从资料中我们可以看到案件数量下降了,伤亡人数下降了,但是这一切都还存在。醉酒驾车的人仍然在街市上四处横行,受害人也依然有伤亡出现。在这里倒并不是抱怨交通部门和公安部门的工作力度不够,而是想提醒那些依然在醉酒驾驶的人,你们并非一个人在公路上行驶,而是充当着死神的门徒,预备收割那些无辜的生命。
无论天灾人祸,家庭成员的逝去都是活着的人心中永远的痛。如果说在天灾中失去亲人是无奈的事情,但是在可以避免的人祸中失去亲人绝对是让人无比愤怒的。在中国的古老习俗中,死于意外的人灵魂得不到安息,是无法回到家中的。为此,在死者安葬的路上要有人“招魂”。当然这都是迷信的说法,但是当你在迷糊中听到车辆与肉体碰撞的声音时,当你在清醒后看到受害者家属痛不欲生的样子时,你有没有想到一个满身创伤的灵魂正因你而游荡在这空旷的城市,从此迷失在茫茫的时空之中。
年轻的醉驾者伤不起
当人们想起醉酒驾车的肇事司机时,脑海中大多会出现一位猥琐大叔的形象。想象中,他要么大腹便便,每天除了喝酒、开车、花钱别的什么都干不了了。对于这种想法,笔者表示理解。因为开车肇事,首先要有自己的车,因为鲜少听说哪位“的哥”没事喝两口小酒,然后出去转个圈把别人撞了的。而有车的前提条件就是要有资本,一般情况下只有人到中年,事业家庭都有了成绩后才会买车。
但是据最近的酒驾案件数据显示,醉驾案件的当事人最小的不再是大学生。这说明什么,很显然醉驾的当事人正在走向年轻化。要说中国现在在很多方面都在向着年轻化迈进,领导干部年轻化、创业人群年轻化等等,但是醉驾年轻化应该是整个中国社会都不愿看到的。
2010年5月,在河北大学校园内,一声“我爸是李刚”将社会各界的焦点都转向了“官二代”校园飙车的现象。所有人在对此次案件中丢失生命的女大学生哀悼的时候,都将愤怒的目光投向了“李刚的儿子”。当人们愤怒声讨这一荒唐的肇事案时,也忽略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李启铭实际上是醉酒驾车的。而2010年岁尾,发生在西安音乐学院墙外的故意杀人案,起因也是一起醉驾案件,当事人还在读大三。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出现了相当一部分经济水平较高的家庭,为了让孩子少受苦,在大学里给孩子买部车似乎也挺好。于是,拥有“私家车”的年轻人越来越多。年轻人的天性是爱热闹、爱找伙伴、爱显示自己的特立独行。经常聚会的年轻人喝多了似乎也不是什么少见的事情,再加之好冲动,醉驾在这些年轻人面前显得太过小儿科了。
这里就要提到时下网络流行的一个词“伤不起”。醉驾的年轻人,你们真的伤不起。随着醉驾量刑的日趋严重,当你再一次收割了生命后,迎来的很可能是一颗冰冷的子弹或者是一辈子禁锢于黑暗的生活。那时你的青春将会在暗无天日的环境中渐渐枯萎,那么多的美好时光将会离你远去,你伤不起。切莫为了一时冲动让自己万劫不复。
(编辑 墨非)
脚下无根,如坠云端,看眼前如真似幻,不管有无才学都出口成篇,这恐怕是酒醉后的人最为常见的状态。在一些历史事件中常会出现这种状况,某某在被灌醉后不慎泄露机密导致大事不成,招来杀身之祸。而一些自古相传的典故也会提到一些酒醉的事情,比如酒后失言、酒后失德等等。酒醉后最应该干什么,有点常识的人都应该知道,那就是好好休息。然而有这么一类人,在醉酒后总想找点什么事情干:或者是当街而坐叫骂不休宛若泼妇,或者打老婆骂孩子不知所谓;或者嚎啕大哭言行无状,千奇百怪,不一而足。随着时代的发展,醉酒者中出现了“新兴一族”,我们暂且称之为“醉驾一族”。所谓“醉驾一族”就是喜欢喝醉酒后开车兜风的人。当一个人脚下无根,如坠云端,眼前世界皆为虚幻时,当这个人还驾驶着由不同金属焊接的汽车时,会发生什么事情?
车轮下生命几何?
2009年6月30日晚,某建筑工程承包人张明宝与朋友在南京市江宁区金盛路吃饭,醉酒后驾驶别克轿车回家,沿途先后撞倒9名路人,并撞坏路边停放的6辆轿车,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经交警鉴定,张明宝属醉酒驾驶,事发时血液中酒精浓度高达381mg(毫克)/100ml(毫升)。
2010年5月9日5时,一辆英菲尼迪牌小轿车超速行驶,在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建国门外大街永安里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直接撞上前方等候交通信号放行的菲亚特牌小型轿车,继而又撞向正常行驶的639路公交车左前侧。事故造成菲亚特车主陈伟宁及6岁女儿珠珠死亡,陈的妻子王辉重伤。陈伟宁的另一双胞胎女儿珍珍因不在车上,幸免于难,英菲尼迪牌小轿车车主在肇事后逃逸,经警方判定肇事车主属醉酒驾车,二审判决无期徒刑。
2011年6月25日晚,在山东省枣庄市枣薛二级公路曾店村中海加油站附近,枣庄监狱行政科工作人员马某驾驶一辆无牌标致轿车,将骑电动车沿马路正常行驶的一对母女撞伤致死。马某因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据了解,当人体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达到50mg/ml以上时,即出现注意力减退,精神恍惚。如达到100-150 mg/ml以上时,能使人陷入沉醉,出现一多(话多,语无伦次),二不(视物不清,走路不稳),三迟钝(味觉、视觉、听觉迟钝),不能控制其行为举止。
一辆辆用来代步的轿车在这里成为了这世界上最为犀利的杀人凶器,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车轮下与这个世界永远地诀别,一个个美好的家庭在人们的尖叫声中支离破碎,我们不禁要问一句,滚滚的车轮下,生命还有多少价值?
酒醒之后,肇事司机往往都会表现得痛不欲生、愧疚满怀,无论是真心,还是故作姿态博取同情,所谓的歉意在受害者面前已经完全失去了意义。他们本来可以继续享受美好的生命,他们本应该是某个家庭的一家之主或者是掌上明珠,本应该正享受天伦之乐的,但是这一切都只因为一脚油门失去了。歉意如果可以弥补这一切的话,这世界上歉意恐怕早就泛滥成灾了。
醉酒驾车的人通常是怀着侥幸的心理,趁着头脑清醒,路途又不远,一会就开到了。但是当你自以为是地开启汽车发动机的那一刻,死神已经向你致敬了,他是在为他忠诚的执行者送行,等待他的勇士凯旋。
挽歌声中魂兮游荡
2011年6月25日晚7点半左右,22岁的渠成方骑电动车带着两岁的女儿去婆家附近的卫生室买药。刚离家有200多米,正在马路上正常行驶的她们后面突然冒出一辆摇摇晃晃的轿车,径直向她们冲来,渠成方和两岁的女儿连人带车顿时被撞飞。而肇事轿车由于强大的冲力,并没有刹住车,而是向北打了一个弯,继续狂奔,一头撞到路北煤厂的一堵墙上才被迫停下。煤厂的墙面被撞了一个大窟窿,轿车最后扎进了墙内的公厕。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迅速被警方控制,但是被害人渠成方的丈夫却是深受打击,躺在床上一言不发。在渠成方公公取出的照片中,她笑靥如花,只是现在再也不见了那笑脸的主人。
其实醉酒驾车的危害早已经被发现,为此国家法律法规有着明确的规定,以前一直以依法扣押驾驶证为处罚手段,而最近出台了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记6分;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
虽然国家法律法规有了明文约束,但是相当一部分人依然存在侥幸心理,觉得偶尔一两次酒后驾车没什么,谁会那么倒霉一下子就出事了,在这种侥幸心理作用下,醉酒驾车行为依然频频出现。
在新的醉驾处罚条例出台后,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2011年5月1日至5月15日,全国共查处醉酒驾驶2038起,较去年同期下降35%,日均查处136起,较去年全年日均查处数下降43%。全国因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7.8%和11.1%。我们且不看下降的百分比,先分析一下日均163起的醉酒驾驶案件,从资料中我们可以看到案件数量下降了,伤亡人数下降了,但是这一切都还存在。醉酒驾车的人仍然在街市上四处横行,受害人也依然有伤亡出现。在这里倒并不是抱怨交通部门和公安部门的工作力度不够,而是想提醒那些依然在醉酒驾驶的人,你们并非一个人在公路上行驶,而是充当着死神的门徒,预备收割那些无辜的生命。
无论天灾人祸,家庭成员的逝去都是活着的人心中永远的痛。如果说在天灾中失去亲人是无奈的事情,但是在可以避免的人祸中失去亲人绝对是让人无比愤怒的。在中国的古老习俗中,死于意外的人灵魂得不到安息,是无法回到家中的。为此,在死者安葬的路上要有人“招魂”。当然这都是迷信的说法,但是当你在迷糊中听到车辆与肉体碰撞的声音时,当你在清醒后看到受害者家属痛不欲生的样子时,你有没有想到一个满身创伤的灵魂正因你而游荡在这空旷的城市,从此迷失在茫茫的时空之中。
年轻的醉驾者伤不起
当人们想起醉酒驾车的肇事司机时,脑海中大多会出现一位猥琐大叔的形象。想象中,他要么大腹便便,每天除了喝酒、开车、花钱别的什么都干不了了。对于这种想法,笔者表示理解。因为开车肇事,首先要有自己的车,因为鲜少听说哪位“的哥”没事喝两口小酒,然后出去转个圈把别人撞了的。而有车的前提条件就是要有资本,一般情况下只有人到中年,事业家庭都有了成绩后才会买车。
但是据最近的酒驾案件数据显示,醉驾案件的当事人最小的不再是大学生。这说明什么,很显然醉驾的当事人正在走向年轻化。要说中国现在在很多方面都在向着年轻化迈进,领导干部年轻化、创业人群年轻化等等,但是醉驾年轻化应该是整个中国社会都不愿看到的。
2010年5月,在河北大学校园内,一声“我爸是李刚”将社会各界的焦点都转向了“官二代”校园飙车的现象。所有人在对此次案件中丢失生命的女大学生哀悼的时候,都将愤怒的目光投向了“李刚的儿子”。当人们愤怒声讨这一荒唐的肇事案时,也忽略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李启铭实际上是醉酒驾车的。而2010年岁尾,发生在西安音乐学院墙外的故意杀人案,起因也是一起醉驾案件,当事人还在读大三。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出现了相当一部分经济水平较高的家庭,为了让孩子少受苦,在大学里给孩子买部车似乎也挺好。于是,拥有“私家车”的年轻人越来越多。年轻人的天性是爱热闹、爱找伙伴、爱显示自己的特立独行。经常聚会的年轻人喝多了似乎也不是什么少见的事情,再加之好冲动,醉驾在这些年轻人面前显得太过小儿科了。
这里就要提到时下网络流行的一个词“伤不起”。醉驾的年轻人,你们真的伤不起。随着醉驾量刑的日趋严重,当你再一次收割了生命后,迎来的很可能是一颗冰冷的子弹或者是一辈子禁锢于黑暗的生活。那时你的青春将会在暗无天日的环境中渐渐枯萎,那么多的美好时光将会离你远去,你伤不起。切莫为了一时冲动让自己万劫不复。
(编辑 墨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