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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 为加强对银行的监督管理,联邦德国和奥地利于去年和今年相继修改了本国信贷法。奥地利新信贷法规定,奥地利银行应在今后十年内将自有资本与资产的比率从目前的2.3—2.7%提高到4.5%,前五年必须提高到4%。联邦德国的信贷法也作了较大的修改,该法是一部保证信贷机构安全和保持其活力的法律,主要内容有:信贷业务管理、流动资金管理、银行监督管理、竞争和宣传管理等。联邦德国信贷法于1961年7月重新颂布之后于1976年修改过一次。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