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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顾总影响后果模型的基础上,对该模型在事故分级框架下给出了两种不同的改进形式,并对其公理满足性进行了检验。结果表明,其中一种改进形式既违背公理又违背常理,不宜用于有害物品运输路径选择问题。对于另外一种改进形式,虽然满足公理,但如果改进前的模型默认路段影响后果即为最大可能影响后果,那么改进后与改进前的模型从本质上说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