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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在市、旗(县、区)两级共设置各类执法机构208个,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行政执法人员3500多人,另有其他辅助执法人员1200多人。这些机构和人员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执法形势和环境的变化,也出现很多问题,群众反映比较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