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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势力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雏形,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扫黑除恶”的紧张形势,但是想要达到治本的效果,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因此,基于填补刑法立法缺陷和实现对黑恶势力阶梯式打击的需求,有必要将恶势力纳入刑法领域,而且,我国现行的刑事政策和司法解释已为恶势力入刑提供了充分的理论依据.将恶势力纳入刑法,可使恶势力这一概念更具明确性,实现罪当其罚,进而避免恶势力犯罪的拔高认定.具体完善方案可在刑法中增设“组织、领导、参加恶势力罪”,从而实现对恶势力犯罪的精准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