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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沿袭传统民法理论思想,将个人的民事权利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以不同的方式进行救济,前者主张侵权责任,后者主张违约责任。但传统的救济方式在市场经济高度繁荣的今天,已然不足以应对市场交易中的一些新问题,如第三人对债权的恶意侵害。本文将从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的必要性和其确立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来介绍这一新的权利救济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