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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法学教育存在着明显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单一的知识化和专业化的教育路径方面,这种教育路径在过去很长时间内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其问题也日益暴露。针对这种现象,应该加强对法科学生进行真正的理论训练和实践训练,理论训练和实践训练是内在统一的。知识化和专业化本身并不意味着理论训练,当下的法学教育不是理论讲多了,恰恰是缺乏理论。同时也要加大实践训练的力度,但实践训练本身就应该内在地包含着理论训练。在此基础上,法学教育还必须注重法科学生的素质教育,尤其是精神的培育,这将会对中国法治建设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