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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吉林省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吉农科发〔2014〕2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培训机构的业务素质、责任意识和法律观念,经省农委批准,吉林省阳光办于2014年10月27日~11月12日在长春市、通化市、白城市、敦化市举办了四期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法人培训班,全省172个培训机构法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