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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于1983年、1986年先后两次对鹰潭角山窑址进行发掘,揭露面积达175m~2,出土了大批遗物,完整器及可复原器达四百余件。这批遗物中值得注意的是陶器上的刻符,多系用指甲和尖状物刻在陶拍、罐、瓮、三足盘、钵、豆等类器物的把手、沿内、盘内,也有的刻于孟、(?)形器、壶、尊、杯、鼎等类器物的肩部或底部,都刻在显眼的部位。这批刻符分为数字、符号、文字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