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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炎武主张通过“立宗法”来确立伦理主体 ,并以“教化”来确保其成为政治主体的助手。顾氏所倡“教化”有“名教”和“礼教”两种形式 ,但他更注重“名教” ,这是一种顺应“人心”(即利用人的私心 )的教化方式 ,其中包括了发展商品经济的内容 ,但顾氏没有把消除贫困、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当作社会经济发展所要达到的根本目的 ,而仅仅是为了改善人伦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