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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国际油价强劲攀升,为了控制物价过快上涨,政府对国内油价不得不进行管制。与此同时,国内市场上高油耗的进口乘用车和国产乘用车的消费却大行其道,高速增长,实际上形成了政府补贴某些人开大排量汽车的格局。这样的汽车消费结构,不利于推动节能减排,也不利于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国家以往已经从汽车消费税上采取了区别对待的政策,但是从政策实施的结果来看,对引导消费者选择小排量汽车力度不够。因此,国家在这一时机对汽车消费稅率进行调整,是必要的、及时的,笔者也相信能收到一定的效果。
笔者之所以强调“一定的效果”,是因为汽车消费税的调整,的确会使某些消费者在购买轿车时,出于对整车价格的考虑调整购车计划;同时也向消费者释放了“政府鼓励使用小排量轿车”的信号,对消费者心理会产生一定影响。
但是,由于汽车消费税只是在汽车消费者的购买环节发生作用,因此其效果本身就受到局限。在现行燃油政策的使用环境中,如果不增加长期的使用成本,对那些有能力购买大排量乘用车(例如开着悍马满街跑的老板)的人来说,增加的消费税恐怕只是“毛毛雨”。同样,对讲究面子、要求一定舒适度的普通消费者来说,1.0L以下小排量轿车即便降低两个百分点的消费税,也不足以使他们改变消费选择。
况且,从发达国家进入汽车社会的消费规律看,排量1.0L以下的轿车,其市场寿命比较短,人们在达到消费轿车的收入水平后,会较快的跨越这一阶段。消费者选择最多的还是排量1.6L左右的轿车。因此这次调整如果把1.0L-1.5L、1.5L-2L两档轿车的税率也适当调整,可能效果更好。另外,汽车消费税是价内税,根据不同车型的不同市场情况,也不一定能够在购买终端充分显示,对消费者的影响力也可能减少。
尽管汽车消费税调整的影响力有限,但是调整就比不调整好,行动就比不行动好。真正能够扭转目前我国乘用车消费结构不合理的政策措施是要逐步放开燃油价格,实施燃油税。
然而,实施燃油税谈何容易。想想那些安坐在收费亭里月薪几千的职工安置;想想数不尽的部门利益纠葛;想想数目庞大的政府财政支持的公车;想想农民兄弟如何用油;再想想何时才能遇到“择机出台”的好时机。这些就足以让任何一个决策部门、任何一个决策者头疼了。因此,先从汽车消费税入手,这也叫“知难行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