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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17 年6 月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其中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法律地位。为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的相关法律条文保持一致,等级保护从原来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变更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1),标志着实施了10 年之久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等级保护1.0)跨入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等级保护2.0)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