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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烟台市“两田制”起始于上世纪80年代第一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1997年,中央叫停“两田制”后,尽管烟台市连续多年进行治理整顿,但由于合同承包期限不一、地上附着物赔偿、村级班子变动、农业税费改革等种种原因,土地没有完全整改到位,形成了历史遗留问题。2013年,烟台市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为契机,探索实践“两田制”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有效办法,取得了实质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