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清代中期以前,关内各省原有的森林资源已经绝大部分遭到破坏,而黑龙江的广大地域却仍被广袤的原始森林覆盖着,处于“有林无业”的状态,森林资源保存十分完好。晚清以后,黑龙江的社会形态经历了封建社会、半封建社会、殖民地社会,外国侵略势力操纵着黑龙江的经济命脉,黑龙江林业经济伴随着东北的弛禁、移民的进入而形成,随着大量国有林场的开放、大批外国近代工业企业的建立、以及木材市场的出现等等,黑龙江林业经济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在殖民者的畸形开发下,近代黑龙江林业经济在曲折中继续向前发展,在其形成发展过程中始终缺乏一种自觉的意识,加上自身的脆弱性,林业经济始终处于一个被动的肤浅的层次。
关键词:森林资源;林业经济;脆弱性
由于清政府对东北的封禁政策,二三百年的封禁,使黑龙江的白山黑水之间保存了广大的原始森林,通古斯语称黑龙江为“窝集”,即树海,都是形容森林茂密的实际情况。即使到了19世纪末,据文献记载森林覆盖率仍然占70%以上,森林资源丰富的蕴藏量为近代黑龙江林业经济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由于满族大举内迁入关和清朝政府长期执行的封禁政策,导致黑龙江的经济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关内各省,生产力水平与沿海各省相比落后了近一个世纪。几次大规模的移民使黑龙江的人口迅速增加,到1930年前后,黑龙江总人口已经达到360多万。关内移民主要来自江苏、浙江、山东和直隶等省,随着关内移民的大量到来,不但为林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劳动力,而且不可避免地将当地先进的生产方式、商品经济意识等带入黑龙江,这种先进的思想意识影响、推动了黑龙江林业经济的形成。
1 林业经济的发展与政治的沉沦相互交织
近代以前,地处祖国边陲的黑龙江一直是未被开发的处女地,以其丰富的自然资源而著称,也正因为如此而招致俄、日等帝国主义国家把黑龙江作为侵略的重点,成为被侵略的重灾区。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沙皇俄国于1858年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不平等的《中俄瑷珲条约》,侵占了我国外兴安岭以南、黑龙江以北等60多万平方公里的广大地区;又于1860年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中俄北京条约》,侵占了我国乌苏里江以东直至鞑靼海峡、日本海包括库页岛在内的40多万平方公里的国土,近代的黑龙江开始步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1896年的《中俄密约》又使中国被迫允许沙俄在东北修筑中东铁路。1904年日俄战争结束后,黑龙江成为日俄共同管理的势力范围,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黑龙江沦为完全的殖民地。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另一种趋向,在受日俄等外来资本主义国家侵略的刺激,以及关内大量移民的辛勤开发下,近代的黑龙江由一个经济落后地区变成一个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很快走上了近代化道路,黑龙江完整的封建社会也迅速向半封建社会演进。1903年中东铁路建成通车,黑龙江的林业经济进入发展时期。
2 突变的畸形的林业开发和殖民性特征
研究结果表明:关内中原大地在近代以前的4000年间,由于人口的增长和人为不合理活动,森林资源遭到巨大的破坏,森林覆盖率由60%下降到10%左右[2]。而远在关外的边疆省份黑龙江,森林资源却保存得十分完好。一是因为由于地缘优势,地处交通不便的边疆地区。二是因为满洲女真作为一个少数民族入主中原,统治一个以大汉民族为主体的多民族国家,这是一种不正常的事情,出于迷信思想,他们骨子里认为是上天在冥冥之中帮助了他们;同时也认为他们的发源地是“龙兴之地”,为了保护好这块“龙兴之地”,入关之后就实行了封禁政策。但对这块“龙兴之地”,始终存在着封禁与开发的双重矛盾心理。想开发东北,使之成为经济富庶之地,但又担心汉人的大量移入会破坏满人固有的风俗,影响旗人的生计,左右摇摆,走了一条招垦-封禁-开放的“之”字形道路。尽管清代晚期移民大量进入黑龙江,到清代末期黑龙江人口已达300万,但对广袤的黑龙江来说,人口与土地面积之比仍然是一个小数。
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政府,对林业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重要性没有足够的认识,对林业没有一个科学的经营措施,而黑龙江各个时期的地方政府更是如此。再加上不平等条约的限制,只得按照帝国主义的意图办事,更没有任何科学经营的要求,导致了森林资源迅速遭到破坏。近代黑龙江的林业,早期其主体不过是木材生产。至于一般林業经营,如造林、育林、森林保护、森林调查、木材生产、森林更新、林产工业等林业经营都是不存在的。外来的殖民者更是以掠夺、破坏为主要目的,连俄国植物学家考马罗夫也不得不承认,优良的针叶树被砍光,代之而起的是十分低劣的桦树。就是后来的租借林场,也全部是以生产木材为主,根本谈不上合理经营森林资源。所有的不平等条约中找不到诸如荒山造林、更新造林、幼林抚育等的规定。道理很简单,以掠夺为目的,攫取高额利润的资本输出国是不可能做这种赔本的买卖的。当时中东铁路的林业技术工作者伊凡土结维赤,在他写的《满洲的森林》一书中说道:最初三年,每年的采伐量与计划数量、林木生长量大体相当,但是后来,每年采伐的数量都远远超过计划的数字,即森林的生长量。正因为如此,到处都出现了大量的荒山秃岭。按照当时的生产技术,稍微合理的砍伐利用木材,在一般的林区就能出产33%的用材和枕木,然而现在只能出14%。如稍微合理利用就可以出9600万普特(15.7亿kg)的木材和枕木,却只出了1450万普特(2.3亿kg),浪费了一半以上。这种畸形的林业开发在某种程度上更加速了近代黑龙江森林资源的破坏。
民国以前,黑龙江富有的森林资源占中国的首位,占东三省的81%左右,丰富的森林资源招致了帝国主义国家的垂涎。伴随着中国社会走向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从1840年到1949年100多年的时间里,黑龙江林业经济的发展一直作为外国帝国主义侵略的附属物而存在,各国对黑龙江林业的资本输出控制了黑龙江林业经济发展的命脉。因此,近代黑龙江林业经济的发展带有显著的殖民性特征。
3 林业经济走的是一条掠夺式道路
近代黑龙江林业经济在近代化的过程中被强行纳入了世界资本主义的发展旋涡,从封闭经济走向半殖民地、殖民地经济,林业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并没有发生质的变化,其实质仍然是以木材库为中心的经济。无论是帝国主义掠夺的对象,还是森林工业、木材市场的发展都紧紧围绕着木材进行,原始的天然森林成为巨大的木材库。把具有多种用途的森林资源用于单一用途,只注重木材的当前的经济价值,而忽略了森林资源可以用于生产非木材的产品。
因此,近代黑龙江林业经济的发展过程就是掠夺木材的历史,林业经济走的是一条“大木头”经济之路,其结果直接导致了森林蓄积量的锐减。通过透视近代黑龙江林业经济形成与发展的脉络,可以看出,近代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大国,各地区政治与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外国资本主义对各个地区作用的方式与强度也有很大的差异,近代黑龙江林业经济在发展过程中表现出自身发展的四个显著的特点。在殖民者的畸形开发下,近代黑龙江林业经济在曲折中继续向前发展,在其形成发展过程中始终缺乏一种自觉的意识,缺乏相应的经济政策的引导和外部经济环境的配合,加上林业经济自身的脆弱性,在帝国主义入侵的背景下,使其具有明显的局限性,在林业经济发展过程中民族资本主义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缺乏发展的后劲,林业经济始终处于一个被动的肤浅的层次。
参考文献
[1]衣保中.论中国东北近代社会演变[J].长白学刊,1998(4):80-82.
关键词:森林资源;林业经济;脆弱性
由于清政府对东北的封禁政策,二三百年的封禁,使黑龙江的白山黑水之间保存了广大的原始森林,通古斯语称黑龙江为“窝集”,即树海,都是形容森林茂密的实际情况。即使到了19世纪末,据文献记载森林覆盖率仍然占70%以上,森林资源丰富的蕴藏量为近代黑龙江林业经济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由于满族大举内迁入关和清朝政府长期执行的封禁政策,导致黑龙江的经济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关内各省,生产力水平与沿海各省相比落后了近一个世纪。几次大规模的移民使黑龙江的人口迅速增加,到1930年前后,黑龙江总人口已经达到360多万。关内移民主要来自江苏、浙江、山东和直隶等省,随着关内移民的大量到来,不但为林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劳动力,而且不可避免地将当地先进的生产方式、商品经济意识等带入黑龙江,这种先进的思想意识影响、推动了黑龙江林业经济的形成。
1 林业经济的发展与政治的沉沦相互交织
近代以前,地处祖国边陲的黑龙江一直是未被开发的处女地,以其丰富的自然资源而著称,也正因为如此而招致俄、日等帝国主义国家把黑龙江作为侵略的重点,成为被侵略的重灾区。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沙皇俄国于1858年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不平等的《中俄瑷珲条约》,侵占了我国外兴安岭以南、黑龙江以北等60多万平方公里的广大地区;又于1860年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中俄北京条约》,侵占了我国乌苏里江以东直至鞑靼海峡、日本海包括库页岛在内的40多万平方公里的国土,近代的黑龙江开始步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1896年的《中俄密约》又使中国被迫允许沙俄在东北修筑中东铁路。1904年日俄战争结束后,黑龙江成为日俄共同管理的势力范围,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黑龙江沦为完全的殖民地。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另一种趋向,在受日俄等外来资本主义国家侵略的刺激,以及关内大量移民的辛勤开发下,近代的黑龙江由一个经济落后地区变成一个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很快走上了近代化道路,黑龙江完整的封建社会也迅速向半封建社会演进。1903年中东铁路建成通车,黑龙江的林业经济进入发展时期。
2 突变的畸形的林业开发和殖民性特征
研究结果表明:关内中原大地在近代以前的4000年间,由于人口的增长和人为不合理活动,森林资源遭到巨大的破坏,森林覆盖率由60%下降到10%左右[2]。而远在关外的边疆省份黑龙江,森林资源却保存得十分完好。一是因为由于地缘优势,地处交通不便的边疆地区。二是因为满洲女真作为一个少数民族入主中原,统治一个以大汉民族为主体的多民族国家,这是一种不正常的事情,出于迷信思想,他们骨子里认为是上天在冥冥之中帮助了他们;同时也认为他们的发源地是“龙兴之地”,为了保护好这块“龙兴之地”,入关之后就实行了封禁政策。但对这块“龙兴之地”,始终存在着封禁与开发的双重矛盾心理。想开发东北,使之成为经济富庶之地,但又担心汉人的大量移入会破坏满人固有的风俗,影响旗人的生计,左右摇摆,走了一条招垦-封禁-开放的“之”字形道路。尽管清代晚期移民大量进入黑龙江,到清代末期黑龙江人口已达300万,但对广袤的黑龙江来说,人口与土地面积之比仍然是一个小数。
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政府,对林业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重要性没有足够的认识,对林业没有一个科学的经营措施,而黑龙江各个时期的地方政府更是如此。再加上不平等条约的限制,只得按照帝国主义的意图办事,更没有任何科学经营的要求,导致了森林资源迅速遭到破坏。近代黑龙江的林业,早期其主体不过是木材生产。至于一般林業经营,如造林、育林、森林保护、森林调查、木材生产、森林更新、林产工业等林业经营都是不存在的。外来的殖民者更是以掠夺、破坏为主要目的,连俄国植物学家考马罗夫也不得不承认,优良的针叶树被砍光,代之而起的是十分低劣的桦树。就是后来的租借林场,也全部是以生产木材为主,根本谈不上合理经营森林资源。所有的不平等条约中找不到诸如荒山造林、更新造林、幼林抚育等的规定。道理很简单,以掠夺为目的,攫取高额利润的资本输出国是不可能做这种赔本的买卖的。当时中东铁路的林业技术工作者伊凡土结维赤,在他写的《满洲的森林》一书中说道:最初三年,每年的采伐量与计划数量、林木生长量大体相当,但是后来,每年采伐的数量都远远超过计划的数字,即森林的生长量。正因为如此,到处都出现了大量的荒山秃岭。按照当时的生产技术,稍微合理的砍伐利用木材,在一般的林区就能出产33%的用材和枕木,然而现在只能出14%。如稍微合理利用就可以出9600万普特(15.7亿kg)的木材和枕木,却只出了1450万普特(2.3亿kg),浪费了一半以上。这种畸形的林业开发在某种程度上更加速了近代黑龙江森林资源的破坏。
民国以前,黑龙江富有的森林资源占中国的首位,占东三省的81%左右,丰富的森林资源招致了帝国主义国家的垂涎。伴随着中国社会走向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从1840年到1949年100多年的时间里,黑龙江林业经济的发展一直作为外国帝国主义侵略的附属物而存在,各国对黑龙江林业的资本输出控制了黑龙江林业经济发展的命脉。因此,近代黑龙江林业经济的发展带有显著的殖民性特征。
3 林业经济走的是一条掠夺式道路
近代黑龙江林业经济在近代化的过程中被强行纳入了世界资本主义的发展旋涡,从封闭经济走向半殖民地、殖民地经济,林业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并没有发生质的变化,其实质仍然是以木材库为中心的经济。无论是帝国主义掠夺的对象,还是森林工业、木材市场的发展都紧紧围绕着木材进行,原始的天然森林成为巨大的木材库。把具有多种用途的森林资源用于单一用途,只注重木材的当前的经济价值,而忽略了森林资源可以用于生产非木材的产品。
因此,近代黑龙江林业经济的发展过程就是掠夺木材的历史,林业经济走的是一条“大木头”经济之路,其结果直接导致了森林蓄积量的锐减。通过透视近代黑龙江林业经济形成与发展的脉络,可以看出,近代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大国,各地区政治与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外国资本主义对各个地区作用的方式与强度也有很大的差异,近代黑龙江林业经济在发展过程中表现出自身发展的四个显著的特点。在殖民者的畸形开发下,近代黑龙江林业经济在曲折中继续向前发展,在其形成发展过程中始终缺乏一种自觉的意识,缺乏相应的经济政策的引导和外部经济环境的配合,加上林业经济自身的脆弱性,在帝国主义入侵的背景下,使其具有明显的局限性,在林业经济发展过程中民族资本主义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缺乏发展的后劲,林业经济始终处于一个被动的肤浅的层次。
参考文献
[1]衣保中.论中国东北近代社会演变[J].长白学刊,1998(4):8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