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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资支付条例》尚未出台的大背景下,各地企业在薪酬管理中还存在着一些处于法律灰色地带的问题。其中"企业对职工是否具有罚款权"就是这类问题的代表。用人单位内部有着名目繁多的罚款项目,诸如上下班迟到早退、安全生产方面有小瑕疵、损害公司财物等等的情况屡见不鲜,部分企业还将这类罚款情节写入了规章制度。但是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本文对支持和反对企业拥有罚款权的两种观点进行了比较和评析,并就企业在对员工进行管理的方式方法上提出了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