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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计量认证评审专家组根据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2002)鲁质技认评函第140号]的要求,于2003年1月3~6日,对宁阳县卫生防疫站质量体系、标准物质、留样复测、演示试验、盲样测定、现场监测等内容进行了评审,准于通过计量认证.盲样测定现场检测了F-、SO4 2-、Zn2-、甲醇、杂醇油的浓度,现将检测分析结果报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