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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需要,从2003年开始,我省逐步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也相应地进行了改变.新的会计核算办法实行一段时间后,一些不完善之处逐步显现:在资产类科目中新增“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来替代原来的“银行存款”账户核算,虚增了单位资产和收入;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财政性资金进行会计核算时缺乏计账依据等.因此,应以完善财政授权支付会计核算及完善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对所属单位资金的会计核算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