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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方官员经济行为效率缺乏是一个有目共睹的问题,其原因在于官员外在激励的有效性缺乏。而这种缺乏是由政治委托代理关系的特点决定的:一是由于激励具有财政约束,限制了货币报酬激励,而非货币报酬激励的运用导致了代理人经济行为的政治目的,从而引起了激励有效性缺乏。二是由于委托人目标难确定和代理人产出难评价,使得官员能够很容易的通过经济行为实现政治目的。如果使委托人目标确定和代理人产出评价容易,则又会出现委托人目标片面和代理人产出评价简单的问题,从而降低激励的有效性。因此在政治委托代理关系中官员的内在激励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