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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省部级高官问责事件之一
1999年11月24日,山东航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烟大汽车轮渡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客船“大舜”轮,从烟台驶往大连途中在烟台附近海域倾覆,造成282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约9000万元。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对此十分重视,江泽民总书记于11月25日作了重要指示,并于11月26日亲自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门听取汇报,对事故的善后和调查处理工作作出了明确指示。朱基总理等领导同志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也作了重要批示。吴邦国副总理代表党中央、国务院亲临事故现场,对遇难者家属和生还人员进行慰问,指导善后和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反复研究认定:“11·24”特大海难事故是一起在恶劣的气象和海况条件下,船长决策和指挥失误,船舶操纵和操作不当,船载车辆超载、系固不良而导致的重大责任事故。烟大公司等有关单位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问题,对这起事故负有重要责任。
为了严肃党纪政纪,教育干部,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依据有关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有关责任人员受到了严肃处理。烟大公司总经理高峰、副总经理于传龙等四名责任人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山东省省长李春亭、交通部部长黄镇东等13名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点评
两名正部级和两名副部级干部在特大事故中同时受到处分,这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上是罕见的。尽管他们受到的只是警告、记过之类的轻处分,但从政府“问责”的角度来说,已经有了相当大的进步。
1998年颁发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的规定》明确了6种情形要予以“责任追究”。该《规定》明确:“具有上述情形之一,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按照这两个《规定》,中央和地方也相继处理了一批党员干部。其中,影响最大的就是2000年11月作出的、对1999年“11·24”特大海难事故的处理。
三起省部级高官问责事件之二
2003年4月20日,新华社发布电讯:中共中央决定免去张文康的卫生部党组书记职务;免去孟学农的北京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中共中央在宣布对张、孟二人的免职决定时,没有直接提到他们在防治非典方面的责任。但是,没有人怀疑他们与非典蔓延之间的关系。因为,在那段惶恐的日子里,人们对电视里播放的防治非典的谈话镜头似乎记忆犹新。2003年4月2日,张文康在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中称:“截止到3月31日,中国内地总共发病1190人,现在出院的934例,也就是说死亡46人,主要集中在广东;1190人里,广东有1153人,死亡的46人里,广东有40人;现在出院的934人里,广东有911人。我强调说一下,除了广东以外都是输入型病例,就是这些病人往往是到过广东或者到过境外,回到家乡发病,也有可能传染周围的几个人。但是因为其他地方已经接受了广东的经验,所有很快加以隔离治疗,没有扩散到社会上去。”
在2003年4月3日召开的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张文康宣布:“中国局部地区发生的非典型肺炎已得到有效控制,在中国工作、生活、旅游都是安全的。经过中央和地方卫生部门的艰苦努力,现在发病人数明显减少,治愈人数显著增加,死亡人数有所减少,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群众生产、生活正常,社会安定,旅行安全。”
4月10日,孟学农在会见日本东芝株式会社社长冈村正时称:“对于1300多万人口的北京市,22个病例所占比例并不大,而且已经得到有效控制,完全没有担心的必要。”
然而,他们所说的并非事实。当时仅北京的实际病例就是他们公布数字的10倍以上。
点评
除了防非不力造成非典的进一步蔓延、严重影响人民的生命安全外,张文康、孟学农的表态事实上造成了中国国际信誉前所未有的损失。外国元首拒绝来访,也婉拒中国领导人到访,广州交易会的客商不敢出席订货,中国外交与经济都蒙受影响。
中央通过事故责任追究的方式同时免去两位正部级高干的职务,这在建国以来的历史上是不曾有过的,充分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班子“亲民、爱民”的良好作风。各级领导干部因此产生了极大的震撼,感觉到了肩上担子的沉重。各地纷纷效法中央,对在防治非典中失职渎职的干部进行了严肃处理。
三起省部级高官问责事件之三
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大量苯类污染物进入松花江水体,引发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这一事件给松花江沿岸特别是大中城市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严重影响。
12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一份通报称,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发生后,国家环保总局作为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事件重视不够,对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估计不足,对这起事件造成的损失负有责任。为此,解振华向党中央、国务院申请辞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职务,这一请求获得党中央、国務院批准。
点评
解振华在第一时间引咎辞职,成为松花江水污染事件自请处罚的第一人,这充分说明起于2003年非典期间的中国官员问责制继续发挥着应有的作用。继非典期间卫生部部长张文康和北京市市长孟学农两名省部级干部去职之后,解振华成为第三名由官员问责制而去官的正部级官员。而且,问责制的范围扩展到环保责任这一新的领域,更说明了中央政府对实现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决心。
军队高级将领首度被公开问责
在非典期间同时受到海内外关注的重大问责个案,就是361潜艇特大事故责任人被处理。新华社曾于2003年5月2日发布据海军提供的消息:近日,我海军一艘常规动力潜艇在内长山以东我领海进行训练时,因机械故障失事,艇上70名官兵不幸全部遇难。军委、总部和有关部队领导对事故处理高度重视,对遇难烈士表示沉痛哀悼,对其亲属表示亲切慰问。现潜艇已拖回港口,善后工作正在妥善处理。同日,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发唁电,对海军361号潜艇遇难官兵表示深切哀悼,向遇难官兵亲属表示亲切慰问。
6月13日,新华社又发布消息称,海军361潜艇失事原因已查明,是由于指挥操纵不当造成的。中央军委已作出决定,对361潜艇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给予济南军区副司令员兼海军北海舰队司令员丁一平、海军北海舰队政治委员陈先锋行政降职处分,同时分别给予其他8名有关人员以行政撤职、降职等纪律处分。
点评
军队高级将领因重大责任事故受到处分并公开见诸报道,这在历史上也是少见的。加上一这处分与非典期间其他干部的处理同时进行,显得更有意义,对全国地方和军队的干部都具有相当大的警示作用。
特大安全事故占问责比例最大
事件一:2003年12月23日,中石油川东北气矿罗家16井发生特大井喷,导致243人中毒死亡。这起事故被确认为特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庆警方先后将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吴华等6人拘捕。国务院专家调查组的事故鉴定报告认为,井喷失控以后,指挥决策严重失误,没有及时对放喷管线实施点火,以致大量含有高浓度硫化氢的有害气体喷出,造成了这次事故的扩大和恶化。川东钻探公司及有关决策人员,对该井是否应采取点火措施,未能尽快做出果断决策和明确指令,是事故扩大的原因。
2004年4月27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在成都通报了对开县“12·23”井喷特大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决定撤销陈应权四川石油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职务,对其他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党纪、行政处分。5月中旬,四川石油管理局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川东钻探公司领导班子作出处理,其中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欧书伟被撤职。
事件二:2004年2月5日,北京市密云县在举办迎春灯展过程中,由于领导和管理责任不落实,导致云虹桥上人员拥挤、踩踏,造成37人死亡、37人受伤的重大责任事故。经查,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灯展安全保卫方案没有落实,负责云虹桥安全保卫的值勤人员没有到岗,现场缺乏对人流的疏导控制。4月15日,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发出通报,对14名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其中密云县委副书记、县长张文,作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因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市委同意张文引咎辞去县长职务,同时免去其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事件三:2007年12月18日,山西省委召开省委常委会,决定免去李天太的临汾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并提名免去其临汾市市长职务。
在洪洞矿难事故中,临汾市人民政府在安全监管方面负有责任,因此山西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或提名免去李天太相关职务,随后按法律规定履行程序。
李天太此前曾就矿难向民众公开道歉。他在公开道歉信中说,“12·5”矿难使民众的生命财产蒙受重大损失,社会影响十分恶劣,教训极为惨痛。作为一市之长,没有做好工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感到十分痛心和愧疚,深感愧对105名死难的矿工,愧对105个破碎的家庭,愿意接受组织给予的任何处分。…
点评
2004年2月中旬公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54年来第一个全面、系统推行自我约束与促进自我发展的党内制度规范,明确写入了“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等内容。其中引人注目的是,“一把手”成为监督重点。“问责”成为中国新一轮政治改革的亮点。
其时,中石油川东钻探公司井喷事故、北京密云特大伤亡事故、吉林市中百商厦特大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人相继引咎辞职,至此,“引咎辞职”、“官员问责”进一步成为国人关心的热门话题,对官场生态产生了不小的震荡。
2008年再掀“问责风暴”
事件一:2008年1月,《法人》雜志刊发了一篇报道西丰县商人赵俊萍遭遇官司的文章。1月4日,西丰县有关人员来到北京,要求《法人》杂志澄清事实真相,称记者涉嫌“诽谤罪”已经立案,并要拘传。此事发生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因“拘传记者”受到普遍质疑,西丰县公安局1月8日正式撤销立案、撤销拘传,并于9日到报社道歉。
2008年2月5日,辽宁省铁岭市委在西丰县宣布,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因在“进京拘传记者”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被铁岭市委责令引咎辞职。
铁岭市委通过调查认为,在“西丰事件”中,县委书记张志国同意公安部门介入,同意县公安局立案并拘传记者。张志国同志身为县委书记,法制意识淡薄,对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领导责任。为此,铁岭市委决定,责令张志国同志引咎辞职,并向市委写出深刻检查。
事件二:2008年6月28日下午至29日凌晨,贵州省瓮安县部分群众因对一名女学生死因鉴定结果不满,聚集到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引发大规模人群聚集围堵政府部门和少数不法分子打砸抢烧突发事件,县公安局、县委和县政府大楼等多间房屋被毁,数十台车辆被焚。
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在召开的瓮安“6·28”事件阶段性处置情况汇报会上指出,瓮安“6·28”突发事件,直接导火索是女中学生的死因争议;但背后深层次原因是当地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而在处置这些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过程中,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对此,瓮安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008年7月4日,贵州省委和黔南州委对瓮安县党政主要负责人作出调整决定,县委书记王勤、县长王海平被免职。
点评
当然,今年的风暴刮得最猛烈的还数对问题奶粉事件、山西溃坝事件和深圳舞厅特大火灾事件中相关责任人的问责和处理。
2008年9月中下旬短短两周时间里,三起重大责任事故将山西省省长孟学农、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河北省委常委兼石家庄市委书记吴显国等众多官员卷进了一场强台风般袭来的“问责风暴”。风暴中,一批大小官员被摘了乌纱帽,让国人震惊。
事实上,这种“问责”在我国近年来的政治生活中并非首次,但其力度和密集度却可以称得上是2003年以来最强的一次,可以说是第二波震撼人心的“问责风暴”。
1999年11月24日,山东航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烟大汽车轮渡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客船“大舜”轮,从烟台驶往大连途中在烟台附近海域倾覆,造成282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约9000万元。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对此十分重视,江泽民总书记于11月25日作了重要指示,并于11月26日亲自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门听取汇报,对事故的善后和调查处理工作作出了明确指示。朱基总理等领导同志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也作了重要批示。吴邦国副总理代表党中央、国务院亲临事故现场,对遇难者家属和生还人员进行慰问,指导善后和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反复研究认定:“11·24”特大海难事故是一起在恶劣的气象和海况条件下,船长决策和指挥失误,船舶操纵和操作不当,船载车辆超载、系固不良而导致的重大责任事故。烟大公司等有关单位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问题,对这起事故负有重要责任。
为了严肃党纪政纪,教育干部,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依据有关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有关责任人员受到了严肃处理。烟大公司总经理高峰、副总经理于传龙等四名责任人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山东省省长李春亭、交通部部长黄镇东等13名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点评
两名正部级和两名副部级干部在特大事故中同时受到处分,这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上是罕见的。尽管他们受到的只是警告、记过之类的轻处分,但从政府“问责”的角度来说,已经有了相当大的进步。
1998年颁发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的规定》明确了6种情形要予以“责任追究”。该《规定》明确:“具有上述情形之一,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按照这两个《规定》,中央和地方也相继处理了一批党员干部。其中,影响最大的就是2000年11月作出的、对1999年“11·24”特大海难事故的处理。

三起省部级高官问责事件之二
2003年4月20日,新华社发布电讯:中共中央决定免去张文康的卫生部党组书记职务;免去孟学农的北京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中共中央在宣布对张、孟二人的免职决定时,没有直接提到他们在防治非典方面的责任。但是,没有人怀疑他们与非典蔓延之间的关系。因为,在那段惶恐的日子里,人们对电视里播放的防治非典的谈话镜头似乎记忆犹新。2003年4月2日,张文康在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中称:“截止到3月31日,中国内地总共发病1190人,现在出院的934例,也就是说死亡46人,主要集中在广东;1190人里,广东有1153人,死亡的46人里,广东有40人;现在出院的934人里,广东有911人。我强调说一下,除了广东以外都是输入型病例,就是这些病人往往是到过广东或者到过境外,回到家乡发病,也有可能传染周围的几个人。但是因为其他地方已经接受了广东的经验,所有很快加以隔离治疗,没有扩散到社会上去。”
在2003年4月3日召开的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张文康宣布:“中国局部地区发生的非典型肺炎已得到有效控制,在中国工作、生活、旅游都是安全的。经过中央和地方卫生部门的艰苦努力,现在发病人数明显减少,治愈人数显著增加,死亡人数有所减少,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群众生产、生活正常,社会安定,旅行安全。”
4月10日,孟学农在会见日本东芝株式会社社长冈村正时称:“对于1300多万人口的北京市,22个病例所占比例并不大,而且已经得到有效控制,完全没有担心的必要。”
然而,他们所说的并非事实。当时仅北京的实际病例就是他们公布数字的10倍以上。
点评
除了防非不力造成非典的进一步蔓延、严重影响人民的生命安全外,张文康、孟学农的表态事实上造成了中国国际信誉前所未有的损失。外国元首拒绝来访,也婉拒中国领导人到访,广州交易会的客商不敢出席订货,中国外交与经济都蒙受影响。
中央通过事故责任追究的方式同时免去两位正部级高干的职务,这在建国以来的历史上是不曾有过的,充分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班子“亲民、爱民”的良好作风。各级领导干部因此产生了极大的震撼,感觉到了肩上担子的沉重。各地纷纷效法中央,对在防治非典中失职渎职的干部进行了严肃处理。
三起省部级高官问责事件之三
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大量苯类污染物进入松花江水体,引发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这一事件给松花江沿岸特别是大中城市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严重影响。
12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一份通报称,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发生后,国家环保总局作为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事件重视不够,对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估计不足,对这起事件造成的损失负有责任。为此,解振华向党中央、国务院申请辞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职务,这一请求获得党中央、国務院批准。
点评
解振华在第一时间引咎辞职,成为松花江水污染事件自请处罚的第一人,这充分说明起于2003年非典期间的中国官员问责制继续发挥着应有的作用。继非典期间卫生部部长张文康和北京市市长孟学农两名省部级干部去职之后,解振华成为第三名由官员问责制而去官的正部级官员。而且,问责制的范围扩展到环保责任这一新的领域,更说明了中央政府对实现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决心。
军队高级将领首度被公开问责
在非典期间同时受到海内外关注的重大问责个案,就是361潜艇特大事故责任人被处理。新华社曾于2003年5月2日发布据海军提供的消息:近日,我海军一艘常规动力潜艇在内长山以东我领海进行训练时,因机械故障失事,艇上70名官兵不幸全部遇难。军委、总部和有关部队领导对事故处理高度重视,对遇难烈士表示沉痛哀悼,对其亲属表示亲切慰问。现潜艇已拖回港口,善后工作正在妥善处理。同日,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发唁电,对海军361号潜艇遇难官兵表示深切哀悼,向遇难官兵亲属表示亲切慰问。
6月13日,新华社又发布消息称,海军361潜艇失事原因已查明,是由于指挥操纵不当造成的。中央军委已作出决定,对361潜艇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给予济南军区副司令员兼海军北海舰队司令员丁一平、海军北海舰队政治委员陈先锋行政降职处分,同时分别给予其他8名有关人员以行政撤职、降职等纪律处分。
点评
军队高级将领因重大责任事故受到处分并公开见诸报道,这在历史上也是少见的。加上一这处分与非典期间其他干部的处理同时进行,显得更有意义,对全国地方和军队的干部都具有相当大的警示作用。
特大安全事故占问责比例最大
事件一:2003年12月23日,中石油川东北气矿罗家16井发生特大井喷,导致243人中毒死亡。这起事故被确认为特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庆警方先后将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吴华等6人拘捕。国务院专家调查组的事故鉴定报告认为,井喷失控以后,指挥决策严重失误,没有及时对放喷管线实施点火,以致大量含有高浓度硫化氢的有害气体喷出,造成了这次事故的扩大和恶化。川东钻探公司及有关决策人员,对该井是否应采取点火措施,未能尽快做出果断决策和明确指令,是事故扩大的原因。
2004年4月27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在成都通报了对开县“12·23”井喷特大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决定撤销陈应权四川石油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职务,对其他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党纪、行政处分。5月中旬,四川石油管理局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川东钻探公司领导班子作出处理,其中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欧书伟被撤职。

事件二:2004年2月5日,北京市密云县在举办迎春灯展过程中,由于领导和管理责任不落实,导致云虹桥上人员拥挤、踩踏,造成37人死亡、37人受伤的重大责任事故。经查,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灯展安全保卫方案没有落实,负责云虹桥安全保卫的值勤人员没有到岗,现场缺乏对人流的疏导控制。4月15日,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发出通报,对14名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其中密云县委副书记、县长张文,作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因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市委同意张文引咎辞去县长职务,同时免去其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事件三:2007年12月18日,山西省委召开省委常委会,决定免去李天太的临汾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并提名免去其临汾市市长职务。
在洪洞矿难事故中,临汾市人民政府在安全监管方面负有责任,因此山西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或提名免去李天太相关职务,随后按法律规定履行程序。
李天太此前曾就矿难向民众公开道歉。他在公开道歉信中说,“12·5”矿难使民众的生命财产蒙受重大损失,社会影响十分恶劣,教训极为惨痛。作为一市之长,没有做好工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感到十分痛心和愧疚,深感愧对105名死难的矿工,愧对105个破碎的家庭,愿意接受组织给予的任何处分。…
点评
2004年2月中旬公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54年来第一个全面、系统推行自我约束与促进自我发展的党内制度规范,明确写入了“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等内容。其中引人注目的是,“一把手”成为监督重点。“问责”成为中国新一轮政治改革的亮点。
其时,中石油川东钻探公司井喷事故、北京密云特大伤亡事故、吉林市中百商厦特大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人相继引咎辞职,至此,“引咎辞职”、“官员问责”进一步成为国人关心的热门话题,对官场生态产生了不小的震荡。
2008年再掀“问责风暴”
事件一:2008年1月,《法人》雜志刊发了一篇报道西丰县商人赵俊萍遭遇官司的文章。1月4日,西丰县有关人员来到北京,要求《法人》杂志澄清事实真相,称记者涉嫌“诽谤罪”已经立案,并要拘传。此事发生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因“拘传记者”受到普遍质疑,西丰县公安局1月8日正式撤销立案、撤销拘传,并于9日到报社道歉。
2008年2月5日,辽宁省铁岭市委在西丰县宣布,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因在“进京拘传记者”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被铁岭市委责令引咎辞职。
铁岭市委通过调查认为,在“西丰事件”中,县委书记张志国同意公安部门介入,同意县公安局立案并拘传记者。张志国同志身为县委书记,法制意识淡薄,对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领导责任。为此,铁岭市委决定,责令张志国同志引咎辞职,并向市委写出深刻检查。
事件二:2008年6月28日下午至29日凌晨,贵州省瓮安县部分群众因对一名女学生死因鉴定结果不满,聚集到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引发大规模人群聚集围堵政府部门和少数不法分子打砸抢烧突发事件,县公安局、县委和县政府大楼等多间房屋被毁,数十台车辆被焚。
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在召开的瓮安“6·28”事件阶段性处置情况汇报会上指出,瓮安“6·28”突发事件,直接导火索是女中学生的死因争议;但背后深层次原因是当地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而在处置这些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过程中,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对此,瓮安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008年7月4日,贵州省委和黔南州委对瓮安县党政主要负责人作出调整决定,县委书记王勤、县长王海平被免职。
点评
当然,今年的风暴刮得最猛烈的还数对问题奶粉事件、山西溃坝事件和深圳舞厅特大火灾事件中相关责任人的问责和处理。
2008年9月中下旬短短两周时间里,三起重大责任事故将山西省省长孟学农、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河北省委常委兼石家庄市委书记吴显国等众多官员卷进了一场强台风般袭来的“问责风暴”。风暴中,一批大小官员被摘了乌纱帽,让国人震惊。
事实上,这种“问责”在我国近年来的政治生活中并非首次,但其力度和密集度却可以称得上是2003年以来最强的一次,可以说是第二波震撼人心的“问责风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