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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集装箱、投资公司:《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四电部分)》(以下简称《指南》)业经审查,现予发布,自2009年9月1日起实行。本《指南》发布后,与《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土建部分)》(铁建设[2007]108号)共同组成完整的《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