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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8日,《意见》出台,其中决定中央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从2007年起进行试点,2008年开始实施。这意味着全国范围统一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的展开,标志着国有企业独享红利的时代的结束。随后,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会同国资委制定并于2007年12月11日印发实施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同时财政部还发布了《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试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