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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城管,双脚跳起,踩踏路人,形同流氓。这些“临时工”城管,本也是社会底层,但一穿上“执法”衣服,就猛如虎狼,对同是底层的百姓暴力相向,何故?因为哪怕芝麻大小的权力,也能领略到欺负人的味道;因为中国是一个权力社会,有权力就是人上人,没有权力就是被欺负;因为中国是一个人治社会,不是法治社会.在根本上,法律是维护权力既得利益者的。人性没有传奇,从皇帝到城管,权力不受制约,就是作恶。如果要制约作恶,那就要权力分立,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监督权力,建立起一个崇尚、敬畏法律的法治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