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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当、程式与人物塑造关系如何?这是戏曲表演中的核心问题。这里要先谈戏曲的人物形象特点。我倾向于认为戏曲与话剧、小说、影视的不同,人物与行当的不同,在于前者重视典型性,后者重视类型性。典型性更重视人物性格的独特、鲜明,强调“这一个”,强调不可重复性,强调它的时代、社会的横向概括力,这应该可以从典型这个概念产生的时代背景中、从批判现实主义的概念中找到源头。类型性更重视千百年来相同遭遇的同类人群的情感经验及其抒发方式,因此可以也需要部分的集体重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