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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慈善捐赠人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基本界定(一)慈善捐赠人的隐私权隐私权作为一项受法律保护的权利,是由美国著名法学家沃伦(Warren)和布兰代(Brandeis)于1890年在《论隐私权》(The Right to Privacy)一文中首次提出的。“隐私权是个人在通常情况下决定他的思想观点和情感在多大程度上与别人交流的权利,在任何情况下,每一个人都有被赋予决定自己所有的事情不公之于众的权利,都有不受他人干涉搅扰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