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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物致知,出自《礼记·大学》,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的前提,即“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自从宋朝二程将其拿来用作阐述自家认识论与修养论,无论在程朱理学抑或陆王心学的学说中其都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不过程朱与王阳明对格物致知的内涵分别有自己不同的见解。本文主要简述这种区别,并试图分析两者区别背后的学术原因及社会背景。